《總管原名格蕾》第10節
安妮顯然不喜歡稱為“格雷”,於是“我的孩子”了最好的選擇。
信的開頭是這樣的:
“我親的孩子:
日安。
倫敦最近的天氣很好,不知道克戈索爾那邊怎麽樣?希那裏不要總是下雨,即使禮服再厚,出門時你也不要覺得麻煩,一定要帶上一把傘。
我和你的父親迫切的想要知道,你現在的生活如何。”
信紙的第一頁,是標準的維多利亞式開頭。
※※※※※※※※※※※※※※※※※※※※
①維多利亞時代有很多紳士隨帶著的是用金屬做筆芯的筆,多數用的是金和銀。
不過用鋁確實可以寫字,目前的很多號稱可以用十年的筆,有的就是用鋁做的。
②取自《新約·馬太福音》
第11章金發夾的主人
安妮又寫了家裏的近況。
“你父親的已經漸漸好轉,但醫生告訴我們,要想痊愈,他還需要休息兩個月。
德華和艾米麗已經學會了如何翻,我也養好了,可以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了。
鄰居們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對此我有些擔憂。
因此,昨天我和你的父親商量過後,決定搬到更遠的襯巷去。(①)
在那裏我們沒有認識的人,不過對目前的況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鄰居史斯太太聽說我們要搬走,特意送給了我許多織染廠的碎布,用來給新家做拚布地毯。
我做了兩個一英尺見方的小地毯,其中一個寄到了你那裏。
等我們搬到新家,我會再次給你寫信。
如果你有空閑的話,也要盡快給家裏回信,我們都等著你的消息。
你的媽媽”
格蕾拆開包裹,裏麵正是信中提到的小地毯,看起來五六的,質地,給人一種溫馨可的覺。
把地毯鋪在臥室的床邊,回到總管室,用羽筆蘸取墨水,開始寫回信。
“親的媽媽:
日安。
我在伊登莊園一切都好,請您和父親不必為此擔憂。
我的雇主埃塞克斯公爵大人,是一個寬容、溫和、慷慨的可敬紳士。
說起來,我在這裏的待遇好得超乎想象……”
格蕾列舉了莊園裏的種種補,又著重描述了自己的套房有多麽大,多麽舒適,以期盼著母親安妮能夠放心。
最終,總結道:
“除了仆人的份之外,這份工作幾乎無可挑剔,公爵大人得知我的況,甚至還允許我預支這個月的薪酬。
我將其中十鎊隨信寄給您,希您和爸爸能夠照顧好自己。
隨時期待著您的再次來信,另,請代我給德華以及艾米麗一個親切的吻。
思念你的孩子,格雷厄姆”
把吸墨碾往信紙上滾上一圈,未幹的墨水被上麵的吸墨紙吸幹,格蕾點燃辦公桌上的小燭臺,開始加熱火漆。
把信封封好,用火漆印章蓋上好看的圖案,再上一枚黑便士郵票,即可等待明日清晨,和其他信件一起送出。
格蕾輕鬆愉快的心持續了一整個上午,直到突如其來的工作,打斷了這種思鄉的緒。
廳堂小工送來了一張便條,原本是應該送到公爵大人手上的,但公爵大人不在莊園,於是他就把便條送到了格蕾的辦公室。
便條上的署名是布雷恩先生。
原來報紙登了尋啟事好幾天,金發夾的主人遲遲都沒有出現。
布雷恩先生隻好用最笨的辦法——用放大鏡觀察發夾側的刻字。
一般在貴金屬首飾上,都有金匠的姓名和首飾的完工日期。
這枚金發夾是二十六年前完的,製作它的金匠,如今已經老眼昏花了。
治安隊的人費了不力氣,才讓這位老人明白他們的目的,從他那本老舊的賬本上,找到了那位曾經的老顧客。
這枚金發夾並不是單獨一個,而是一對,由鄧肯夫人的母親海娜·希爾訂購。
所以說,這枚金發夾最初的主人,應該是年輕時候的鄧肯夫人,或者說希爾小姐。
……
“難怪那天你和公爵大人去了比格納農場,那人就一直裝病!我看命案一定和有關!沒準沼澤地裏的腳印裏,就有一個是的!”
布雷恩先生認為取得了重大突破,興得在辦公室裏直嚷嚷。
“不,事沒那麽簡單,至在我看來,沒必要這樣做。”約瑟夫回家後聽到格蕾的報告,就立刻帶趕了過來。
由於下午外出騎馬,他現在還穿著騎馬裝。
“一定是心虛,所以才會裝病。”布雷恩先生就像一隻聞到了罪惡氣息的大狗。
約瑟夫給了格蕾一個眼神,示意來說。
“布雷恩先生,您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什麽意思?”
“兇手是一個能在白天,冷靜地越十幾英裏拋的人,這樣的人,會用這麽拙劣的表演掩蓋罪行嗎?如果不做出暈倒這樣引人注目的舉,我們反而本不會注意,不是嗎?”
“可是……”
格蕾翻開筆記,說道:“請先聽我說完,我和農場的工們曾經聊了很久,據舍工的說法,鄧肯夫人那天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全天都在家,一點鍾的時候,還讓工用新鮮的蛋準備了三杯蛋酒。”
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主人突然去了很遠的沼澤地裏,行兇殺人,即使拋的另有他人,鄧肯夫人坐馬車一個來回,也要三個多小時。
除非比格納農場的仆人們都是瞎子,否則又怎麽可能注意不到呢?
而且當天格蕾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的比格納農場,那時候鄧肯夫人還一臉平和。
如果真的是殺人犯,剛剛殺完人沒多久都能表現得如此平靜無波,卻在被發現後,突然變得脆弱不堪、萎靡不振,那這個人的前後反差也太大了。
“可是的東西出現在……”
約瑟夫給了布萊恩先生一個同的微笑,“在自己家的農田裏。”
布雷恩先生泄氣地往後一靠,很沒統地倚在高背椅上,“哦,這可算不上是證據……”
畢竟他們也不能確定,這枚金發夾,就是在案發當天丟的。
不過這事,還是要問一問鄧肯夫人的仆才行。
仆保管著主人的首飾,想必對此是最清楚的。
格蕾以仆人的份,從比格納農場的小門,拜訪了鄧肯夫人的仆。
“您是說,您撿到了夫人的金發夾?”鄧肯夫人的仆好像隨時要笑出聲,“可是,夫人並沒有丟失什麽首飾呀!”
格蕾攤開手帕,“就是這一枚。”
仆的表僵在了臉上,“不,這不可能,我今天早上還在夫人的首飾盒裏看到了它,怎麽會丟了呢?”
仆覺得自己的職業素養到了質疑,不信邪地跑到樓上,過了一會兒,又誌得意滿地走了下來。
“看吧!我就說那枚金發夾本就沒丟!”
格蕾對比了一下,說道:“它們看起來完全對稱,應該是一對兒。”
仆皺眉思索了一會兒,“你這麽說,我還真想起來一件事。”
“洗耳恭聽。”格蕾輕輕俯了一下`子,鼓勵繼續說下去。☆思☆兔☆在☆線☆閱☆讀☆
仆食指搭在下上,抬頭思索,“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當時鄧肯先生和夫人剛剛結婚兩年多,我也隻是剛剛應聘為仆。”
的鼻子皺了一下,“當時的管家哈德森太太在我工作第一天,就嚴厲地警告了我,奉勸我千萬不要對夫人的首飾起貪念。還告訴我,夫人的前一任仆就是因為竊了夫人的金首飾,才被辭退的。”
說罷,指著格蕾手裏的金發夾說道:“我來這裏的時候,金發夾確實隻有一個,所以我想,沒準那個仆走的就是這一枚。”
這時鄧肯夫人以一種驚人的速度,衝到了樓下的仆人大廳,猛得抓住格蕾的雙肩,“把它還給我!哦不,我可憐的喬治亞娜!”
還沒等格蕾做出反應,鄧肯先生就帶人跑了進來,迅速地架走了鄧肯夫人。
“夫人一定是被那件事嚇壞了,最近才會說胡話。”仆尷尬地無所適從。
樓上傳來鄧肯先生的怒吼聲。
“阿比蓋爾,如果你認為我還有為丈夫的尊嚴的話,就該停止去想這件事,不要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了!”
作為一個麵的紳士,連“該死的”這種詞匯都出來了,格蕾立刻就明白,自己應該趕離開。
於是他和鄧肯夫人的仆道了別,飛快地離開了比格納農場。
不過剛才那一會兒,就看出來,鄧肯夫人的氣確實不太好,隻不過那種狀態,倒不像是出了什麽問題,反而像是神上的狀態不怎麽好。
令格蕾疑的不僅僅是這一點,還有另外一點。
喬治亞娜是誰?的名字又為什麽會涉及到鄧肯先生“為丈夫的尊嚴”?
這可真是讓人一頭霧水。
好好的禮拜日,格蕾卻忙了一整個下午,直到天徹底黑了,才回到莊園。
而且一回來,就一頭紮進了公爵大人的書房,開始匯報工作。
男仆喬治已經快要嫉妒得冒煙了。
在他眼裏,格蕾就是個擅長鑽營的小人,一個禮拜的時間,就取代了他這個“公爵最重的仆人”。
喬治十分稚地在書房門口“哼”了一聲,氣鼓鼓地通知仆,讓把公爵大人的大從洗房拿回來,他要親自打理。
仆怕被罵,趕應了聲是,一路小跑著去了外麵的洗房。
書房裏,格蕾拿著公爵大人寫得便條,以及一枚銀幣,出門遞給了小聽差,讓他送到治安隊去。
他們準備查一查鄧肯夫人之前的仆,看看這枚金發夾,是怎麽流落到鄧肯家的農田裏去的。
在格蕾看來,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是兇手或者幫兇在陷害鄧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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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襯巷是倫敦有名的舊市場,早期因為生產襯而得此名。
第12章普雷斯利小姐
由於鄧肯夫人的前任仆已經被辭退了二十年之久,恐怕找起來需要一定的時間。
甚至於這位仆還在不在人世,都是個謎。
畢竟這時候,英國城市人口的平均壽命隻有二十幾歲,農村人口也不過三十七歲罷了。
可見工業化初期,不良的衛生條件、危險的作業環境、貧窮和,讓多人死於非命。
格蕾最擔心的不是人不好找,而是人已經死了。
這一切急不得,好在布雷恩先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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