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陳推理之王系列(合集)(《長夜難明》《壞小孩》)》第二章

2013年3月2日晚上。

下城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審訊監控室,大隊長和副局長走進門,朝里面的值班警察問:“怎麼樣,招了嗎?”

一名警察指著畫面里正拷在椅子上的男人,說:“嫌犯已經承認人是他殺的,過程還在代,態度很配合。死者是他朋友,據他說是因為債務糾紛一時沖失手殺了人。”

副局長看了眼審訊監控,聯想到他今天的行為,撇道:“這人腦子有病吧?”

“腦子正常,還是個律師呢。”

“律師?”

刑警說:“他張超,是個律師,開了家律師事務所,他本人專接刑訴案,好像在杭市還略有名氣。”

“刑辯律師張超?”大隊長微微皺眉回憶著,“這人我好像有點印象,對了,去年我們有起案子移檢察院,嫌犯找了他當辯護律師,聽說辯得好的,最后法院判了個刑期下限,搞得檢察院同志一肚子氣。”

副局長朝畫面里的張超看得更仔細了些,遲疑問:“他殺了人后,把尸帶到地鐵站做什麼?”

“拋尸。”

“拋尸?”副局長瞪大了眼睛,“帶到地鐵站拋尸?”

“他想坐地鐵去蕭山的湘湖,到那兒把尸連著箱子拋進湖里。”副局長懷疑地看著監控里的張超,道:“這怎麼可能?哪有坐地鐵去拋尸的?他為什麼不開車去?”

刑警解釋:“張超是在他的一套房子里殺害了被害人的,殺人后,他很害怕,在房子里待了一晚上,今天上午,他下決心準備去蕭山湘湖拋尸,毀尸滅跡。拋尸前,他喝了很多酒壯膽,結果……他酒量不好,喝醉了,不敢自己開車過去,怕出通事故,酒駕被查的話,一定是連人帶車被帶走,箱子里的尸馬上就會曝。所以他選擇打車,可是很不幸,他坐上出租車后,開到了地鐵站附近時,出租車被一輛拐彎車輛追尾了,兩個司機都說是對方責任,報了警來理,他怕警趕來發現箱子的事,就借口有急事,從后備箱里抬出箱子先行離開了。這時他突然想到地鐵站還在試運行,猜想安保可能不是很嚴,就想混上地鐵,再一路坐到湘湖拋尸,所以就去地鐵站運氣。結果在安檢口被保安攔住,他心中膽怯掉頭就跑,被保安和民警趕上來圍住了。”

副局長皺眉道:“那他為什麼在地鐵站一會兒說有殺傷,一會兒說箱子會炸?結果導致杭市地鐵第一次停運,新聞都炒翻了。”

刑警無奈道:“他那時酒勁上來,頭腦已經不太清醒了,心里又害怕箱子被民警打開,驚慌失措下,徹底胡言語。現在他倒是酒醒了,說對地鐵站發生的一切只記得大概,又有些模糊。”

大隊長吐口氣:“難怪剛抓來時一副醉醺釀的樣子,說話都不清楚,一個勁地說箱子里沒東西。”

副局長點點頭,又叮囑手下刑警:“他是刑辯律師,對我們的調查工作很了解,對他說的話不能全信,要仔細審,別讓他鉆了子,他代的筆錄要和后面的證據勘查一一核實,這起案子影響很大,不能出錯。”

“那是一定的,”大隊長瞥了眼監控里張超低頭認罪的可憐模樣,冷笑,“刑辯大律師啊,自己犯了事,還不是得老老實實代。他對司法程序清楚得很,人贓并獲,現場這麼多目擊證人,狡辯抵賴沒用,只能老老實實認罪,配合我們工作,也許最后還能請求法院輕判。”

審訊室里,張超一臉垂頭喪氣,目著無助,語氣也是有氣無力,似乎對目前自己的遭遇深

審訊人員問他“你當時用繩子勒死死者時,是從正面還是背面?”

“我——我想想,當時場面很混,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從他后。”

兩位審訊隊員目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從正面。”張超很慌張,整個人于恐懼之中。

“作案用的繩子你放哪兒了?”

“扔外面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殺人后很害怕,后來又喝了酒,到現在頭還是很痛,腦子一片糊涂,好多細節都記不清了,我——我怎麼會就這樣把人勒死了,我——我本沒想殺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頭,輕聲囁泣著。

副局長又看了一會兒監控,囑咐他們:“如果案不復雜,那你們這幾天就辛苦一點,早點核實完畢移檢察院。這案子我們要快點結案,今天是杭市地鐵站第一次停運,記者都快把公安局了,市政府也打了好多個電話催促,上級要求我們用最快速度向社會通報案。”

大隊長點頭應著:“法醫今晚會出尸檢報告,案發現場已經派人初步去看過,等明天白天再派人仔細勘查一遍,和他的口供一一比對,看看有沒有出,順利的話,三四天左右就可以結案了。”

接下去的幾天,一切調查核實工作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張超認罪態度很好,錄口供很配合,殺人機、過程都代得很主,想來因為他是刑辯律師,很清楚流程和政策,希以此求取輕判。他也被帶回案發現場,指認了現場,找到兇,法醫拿出了尸檢報告和鑒報告,與嫌疑人的口供一一比對核實。

各項證據與他的口供完全吻合,所有證據鏈都齊全。

其實這本是起稀松平常的兇殺案,只不過當時引發地鐵站停運半小時,這是杭市地鐵開通以來首次因突發事故導致停運,現場又有百上千個目擊者看到了箱子里的尸,連日來這個案子一直是網絡上的熱門話題,各地新聞更是天天往公安局跑,追蹤報道案件背后的真相,為大家提供茶余飯后的談資。

所以下城區公安分局在幾天后特別組織了一次新聞發布會,公布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

嫌疑人張超,曾經是大學里的一名法律系老師,后來辭職當起了律師,他對整起犯罪供認不諱,并深后悔。

死者,曾是金市檢察院的一名檢察。他和張超相識十多年了,大學時,他是張超的學生,畢業后兩人一直保持著聯系,屬于很好的朋友關系。

不過江為人不端,當檢察期間收他人賄賂,還向他人索賄、賭博,并且有不正當男關系,因此前妻多年前與他離婚,他也隨后被人舉報到紀委,后經查實被判刑獄三年。

出獄以后,他常跑杭市找張超,借口是工作、家庭不順來杭散心。張超對這位十多年的老友很是熱心,他父母前幾年過世后留下了一套市區的小房子,他免費提供給江居住,還一直勸他振作起來,找份像樣的工作謀生。江也表態要重新開始人生,說前妻獨自帶著孩子租房住,實在不忍心,他向張超借了三十萬,說要回金市買房,與前妻復婚,到時再做點小生意。

張超很大方地借了他錢,可過了一個月,江又再次問他借錢,他心中起疑,找江前妻打聽,前妻卻兒沒聽江說過買房的事,更沒說過復婚。在他一再追問下,江只好承認這些錢被他賭博花完了。張超大怒,要他還錢,江不但不還,還想問他再借錢翻本。兩人多次發生爭吵,還打過架。就在案發前兩天,兩人因爭吵打架驚了派出所,派出所里還有出警記錄。

終于,3月1日晚上張超再次去找江,兩人爭吵中又了手,張超一時沖用繩子將江勒死了。

事后,張超深恐懼和后悔,不知所措,他不敢報警,一旦報警,他現在讓人羨慕的事業、家庭都將毀于一旦。

他呆坐在房子里整整一夜沒回家,第二天,張超決定前往蕭山湘湖拋尸來掩蓋這起命案。因拋尸前喝了不酒,他不敢自己開車,于是打車,結果出租車與其他車輛刮急之下,他拖著箱子跑到了旁邊的地鐵站。在醉酒和恐懼的狀態下,發生了后面的事。

證據方面非常充分,小區門口的監控顯示,張超的座駕于3月1日晚上7點駛小區,隨后兩人在房子里發生沖突。江死于當晚8點到12點之間,是被人從正面用繩子勒住,機械窒息而死,兇繩子上有大量張超的指紋,死者指甲里有大量張超的皮組織,張超的脖子、手臂等也有相應的傷痕。

第二天拋尸一開始坐的出租車也已找到,司機說當時張超帶著一個很大的箱子,看得出箱子很沉,對方拎了好幾次花了大力氣才抬上后備箱,期間司機還問他,需不需要幫忙,他拒絕了。他一坐上車,司機就聞到他上滿是酒味。出租車開到離地鐵站一個路口的馬路上時,被一輛拐彎的私家車追尾,司機與私家車主討論賠償事宜期間,張超借口趕急事,就先行下車搬了箱子匆忙離開。

一切口供都與調查完全吻合。

案子很簡單,新聞發布會很快結束,記者們還不滿足,希能采訪到兇手,了解他的想法。警方商量后又征求了張超本人意見,他認罪態度好,并且愿意接采訪,便安排記者隔著鐵窗采訪。

幾個問題的答復和發布會容差不多,當被問及是否悔恨時,張超停頓片刻,很平靜地面對鏡頭:“也沒什麼好后悔的。”

這句話沒有引起任何人警覺,新聞也照常播出。

沒人覺得有什麼不妥,一切熱鬧的新聞在幾天后就消費盡了大眾的新鮮,很快無人問津,很快煙消云散,很快,人們再也記不起在鐵窗那頭接采訪的張超,以及,那一刻他有點古怪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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