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宮蛛》二、2008年3月6日

「姐,你看怎麼樣?」穿著低婚紗的趙依依奔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開地轉了個圈,問道,「漂亮嗎?」「真漂亮!」邱元元讚歎道,「這是李震給你設計的嗎?」

趙依依的未婚夫李震是個服裝設計師。

「是啊,這是A款。還有一套B款明天送來。我覺得這套什麼都好,就是口開得太低了,媽媽看到一定覺得太暴了,不讓我穿。」趙依依低頭看著領口抱怨道。

「老實說,我覺得這套婚紗妙就妙在這裏,你材好,稍微開低點更漂亮,只要李震覺得沒關係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妝鏡前,從煙盒裏出一煙來塞在裏,剛想點上,雙胞胎妹妹趙依依就低喊起來:

「你搞什麼?媽媽在呢!」

上午不是去見李震的媽媽了嗎?怎麼還沒走?」邱元元趕把煙從裏拿了下來,看了看腕上的手錶,「現在是九點,開車過去要三個小時,難道想在李震家吃飯?」

「改時間了,改在下午兩點了,李震媽媽說要逛百貨公司,讓媽媽陪挑選婚禮上穿的服。」趙依依在鏡前喜滋滋地端詳著自己,忽然問道,「對了,袁之傑來不來參加我的婚禮?」

這個名字讓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傑原是的男朋友,三周前,他們分手了。

「應該會來,他答應的。」邱元元心煩躁地說。

「我說,你們到底是為什麼分的手?」趙依依在鏡子裏觀察著姐姐臉上的表,小心翼翼地問道。

「他說他找到了他的真,就是這樣。也不怪他,其實這些年,我們的關係一直沒什麼大的進展。我為他高興。」

「難道是他提出的分手?」趙依依轉過來,一臉難以置信的表

「是的。」

「他認識那個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是不是腳踩兩條船?」

「一天。」邱元元說出這兩個字的時候,心裏有些難過,但馬上又替袁之傑爭辯道,「這跟時間長短沒關係,關鍵是,他終於找到了對的覺,他對覺。」

「難道他對你沒覺?」趙依依沒好氣地問。

「有,不過他喜歡我的時候還很年輕,也許還不夠。別怪他,我一點都不生氣,他對我很坦誠,從一開始就是這樣。老實說,我理解他的選擇,他需要的是個溫朋友。可我喜歡擊、跆拳道和飆車,而且我還煙,我掙得也比他多,我們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興是他提出來的。」邱元元聳聳肩,雖然兩人分手,也傷心過一陣,但在彷徨了三天後,最終還是看清了自己的。袁之傑離開難過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覺得自尊心到了傷害。這應該不能算想,所以,現在決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還喜歡他嗎?」趙依依一邊下婚紗,一邊問

「依依,我很喜歡他,但也許僅僅是喜歡而已,我會去參加他的婚禮,如果他結婚缺錢,我還願意借錢給他,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紗扔到沙發上。

「哦,你是我見過的最大度的前友了。」趙依依笑道。

「我本來就很瀟灑。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把口紅、香煙、手機和車鑰匙通通丟進包里。

「你去哪兒?」

「當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還得見一個警察。」

「警察?什麼事?」趙依依問道。

「可能跟某個案子有關吧。他在電話里沒說。」

「找你是對的,你的節目名字就『疑案追蹤』,說不定有個兇手是你的熱心聽眾。」趙依依見往外走,拉住道,「等等,載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幹嗎不李震來接你?」

「我要給他個驚喜。」趙依依哈哈笑著奔進了裏屋。

廣播電臺樓下的休息室里,岳程遠遠看見一個材苗條,穿著褐,手裏夾個小巧公文包的年輕子快步朝他走來,他料想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羅小兵聯繫過的那個電臺主播。「走路像風,看人的眼像釘子,看上去不太好對付。」羅小兵這麼評價只見過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風風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過電話。」

他湊近打量了一番,皮很白,五分開來都不算出眾,但拼在一起還湊合;就像羅小兵說的,的目很銳利,但跟警察不同,的目不會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銬、狹小的審訊室或的監獄,會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托車和夜空中的翔機。有趣的是,穿得卻很淑茸茸的褐襯得線條和,,但他認為這種包裹在時尚外下面,若若現的鋒芒,才最為引人遐想。

「我知道,剛剛我們主任又跟我說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迅速點了點頭,隨後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穿了雙長統靴,靴子上錯在一起的無數鞋帶,讓他看得頭暈目眩,他懷疑是否有耐心綁那麼多鞋帶。這時候說:

「為什麼我們不在樓上的辦公室見面,卻要在這裏?」顯然不太高興,這岳程能夠理解,從十八樓的辦公室走到底樓的休息室至需要五分鐘。

「因為樓上人太多,不方便細談。」岳程解釋道。

立刻就接了他的說法。

「好吧,請告訴我,我能為你們做什麼?」顯然不想浪費時間。

「那我就長話短說,最近我們到了一個連環殺手,他自稱『一號歹徒』,已經殺了二十五個人了。幾天前,他給你們電臺寫來了封信,說他最喜歡聽你在每周六下午五點主持的那檔探案節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個案子,希電臺能在3月8日那天播出來,並請他的一個老朋友來做嘉賓,參與猜謎。他說,如果電臺答應他的要求,他將說出一條關於下一個被害人的線索。」岳程仔細觀察秋河的表,發現非常興趣。

沒有表示出恐懼和驚訝,也沒有義憤填膺地咒罵兇手,「一號歹徒?名字倒不錯。」只是像評論電影人那樣說了一句。

接著,忽然像吃了大虧似地嚷起來:

「他到底是把信寄給誰的?我怎麼不知道?!為什麼不寄給我?!就憑這,他也敢說喜歡我的節目?」

還跟罪犯計較這個!的表讓岳程覺得有趣。

「他寄到了你們的總編室。」他說。

「總編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了兩下,「既然他是我那檔節目的熱心聽眾,就該寄給我或者我那檔節目,怎麼會寄給總編室?」

的這個問題,他倒從沒想過。

「你不覺得奇怪嗎?」秋河問道。

「是有一點,這說明什麼?」他意識到想表達自己的觀點。

掏出香煙,塞了一裏,接著像他的哥們一樣,把煙盒丟到他面前,他毫不客氣地從裏面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麼?」他給點上煙,兩人坐在休息室吞雲吐霧起來。

「你知道嗎,其實寄給我們的信雖然我們都會看,但多半到最後都會用碎紙機切碎片后扔掉,即便是『一號歹徒』那麼有趣的信也不會例外。」手夾著煙,了兩口。

「為什麼?」他注意到,用了一個詞——有趣。

有趣嗎?難道不覺得恐怖?

「因為我會認為那不知道是哪個瘋子隨手寫來的。我們本不會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會相信他說的話。」注視著他,意味深長地停頓了一下說,「所以,他才會寄給總編室。」

「你想說什麼?」他還沒完全反應過來。

「他了解我們這裏的況,他知道他的信到我們手裏將會有什麼命運,」自顧自地一笑,接著又問,「他是寄給總編室某個人呢,還是就寄給總編室?」

他不知不覺被的話題吸引了。

「信封上只寫著總編室鄭小優收。」

「鄭小優是總編室的書,兩周前因為不好請長病假回家了,現在的書不是。」蹺起二郎,滿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煙說,「那個寫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總編室就會有人仔細看,知道總編室有書專門管收發信這號事,也知道鄭小優這個名字,卻不知道鄭小優已經不上班了,這說明他不是我們這裏的人,否則怎麼會不知道小優回家了呢?但他又來過這裏,了解我們這裏的況。我想來想去,只有一種人符合這三個條件。」

「哪種人?」

「嘉賓。」

他覺得好像是替他的腦子打開了一扇天窗,頓時神一振。

「嘉賓怎麼知道鄭小優的名字?總編室跟你們不在一個辦公室吧。」

「門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員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節目回去,在等電梯的時候就能看到。」

「他怎麼知道鄭小優會認真對待這封信?」他追問道。

「我們可能當著嘉賓的面議論過。鄭小優工作賣力得像頭牛,對什麼都很較真,老總喜歡,有時候會仗著自己是總編室的書對我們的節目指手畫腳。」秋河好像很看不慣鄭小優,皺了皺鼻子。

「那麼你們的節目到目前為止,曾經有過多個嘉賓?」他預到這範圍不小。

似乎馬上就看出了他的憂慮,笑了笑說:

「不多,我們的節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幾個嘉賓?」

「兩個嘉賓。一個是法律界或警界的專業人士,另一個是普通嘉賓,歌手、作家、演員、工人、廚師,什麼人都有。」

那就是說有將近一百六十個嫌疑人,他倒了一口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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