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找個人結婚吧》第65章 水仙花
六年的時間,余檀無法想象。
余檀記得,謝之煜出國的那天,一月中旬,冬天。
歷新年已過半個多月,距離農歷新年還差十多天。學生放假的放假,家里置辦年貨的早早開始準備,出門到是張燈結彩的紅喜氣,多多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舊沒有下雪,但中國北方室外的積雪早已沒過行人腳踝。
離開這件事并非臨時起意,謝之煜在三個月前就有這個打算。
只不過當時心意未決,總幻想著是否還有緩和的余地。因為,余檀說有喜歡的人了。
可是那麼短的時間,他又能改變什麼?
三個月前,農歷的9月28日,余檀生日,謝之煜回到c城。
謝之煜沒提前告知余檀,想著給一個驚喜。其實也說不清楚到底是要給一個驚喜,還是要給自己一個驚喜。
大學一年多時間,余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圈,很主聯系他,但會時不時地在自己的朋友圈最近的生活。
最近認識了新的朋友……
去看了一場畫展……
加了英語社團……
重新分配了寢室……
的朋友圈沒有一個關于他的話題……
謝之煜的生活很簡單,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開一輛黑的跑車出校園,車在他看來不算高調,是他用來代步。因為不喜歡住寢室,他在學校附近買了一套房。難得上課他幾乎不會遲到,下了課學校里很見不到他的影。他幾乎不對什麼事興趣,主上來搭訕的人多,大多數時候他都會戴一副耳機。
那副耳機,讓他把自己隔絕在這個世界之外,不讓別人進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學生高大多都很高,謝之煜一米八八的個頭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寬,厚重的服穿在上不會被服著,反倒因為材優越,再簡單的穿在他的上都吸引人眼。
這里冬天來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絨服。
謝之煜喜歡穿一的黑,再戴一頂黑棒球帽,很長也很直,喜歡的都是休閑寬松的型,腳上的鞋子一個月不帶重復。
在外人眼中,謝之煜的上總是有一神的氣息,沒人知道他耳機里在播放什麼歌曲。
謝之煜聽的歌很雜,不管是搖滾還是鄉村樂還是pop,在當下能夠讓他共的,他就會循環多聽幾遍。
有一段時間,謝之煜聽一首名wings的歌曲,歌詞里有一段他很喜歡:
“inthemmentwerelstandf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ijustwannabebyyurside
我只想在你邊
ifthesewingsculdfly
如果翅膀能夠翱翔,將我帶到你邊
ohdamnthesewalls
這莫名的隔閡……”[1]
歌詞像是在唱他和余檀之間。
該怎麼去形容謝之煜呢?
在那個生竇初開的年紀,他實在太讓人好奇。即便他什麼話都不說,他就是全場的焦點。
他不與人多加來往,面容姣好的臉上總是酷酷的沒有什麼多余的表。像是一個黑暗深邃的溶,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卻引人去冒險探索。
他就是很多孩子的青春。
謝之煜偶爾會去打籃球,這時候會摘掉帽子和上厚重的外套。
神郁的氣質一下子消失無蹤,他在下肆意奔跑,上的線條清晰,發梢被汗水浸,墊腳輕松跳躍投籃,順利投進一個三分球,惹得一片掌聲較好。
很能見到他笑,當然不是不會笑,只不過他的笑點高,很有什麼話題能夠讓他捧腹。
向他告白的孩子多,有給他塞書的,有當面阻攔詢問聯系方式的。那些書他沒要,聯系方式也沒給。別看他外型高冷的一批,可是拒絕生的時候倒是有禮貌。
沒有瞧不起任何人的意思,更不會洋洋得意,他不覺得自己上有什麼值得別人的喜歡的地方,更不會踐踏別人的這份喜歡。
再沒有人比謝之煜更清楚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滋味,所以他能夠共,不忍別人和自己有同樣的遭遇。
在學校,他總把棒球帽檐得很低,幾乎讓人看不到他那雙眼。可他的骨相實在優越,高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顎線,這頂原本用來掩蓋自己的棒球帽,反倒像是一件裝飾。
他的聲音很低沉,普通話不像北方人那樣帶有兒化音,卻也是標準的,拒絕別人的時候,會說:“抱歉,我有喜歡的孩子了。”
沒人敢去糾纏他,本主去跟他告白就要鼓起巨大的勇氣,孩子在看到謝之煜那雙深邃的眼眸時,像是掉進一汪深潭,知道會萬劫不復。
真的,拿不住這種男生的,即便真在一起了,大概也是患得患失。
可忍不住想,他這樣一個人,究竟會喜歡怎麼樣的孩子啊?
究竟喜歡余檀什麼呢?
謝之煜腦子里能一大堆有的沒的,但似乎并沒有什麼重點。
喜歡小時候被余檀拉著手回到他家,
喜歡每天放學和一起走在路燈下,
喜歡看著解不出題目一臉苦惱,
喜歡吃到食一臉心滿意足……
那些看似無關要的喜歡,謝之煜能在自己腦海里搜羅出一大堆。
不喜歡余檀什麼呢?
謝之煜倒也能認真細數出余檀所有的小缺點,他真的自以為很了解。
這丫頭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像塊木頭,賴床,不喜歡做運……
,可這也不是什麼缺點啊!
謝之煜那顆偏袒的心總能為余檀的一些行為主做出解釋:
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又怎麼了?這樣也點煩惱。
賴床又怎麼了?南方的冬天那麼冷,是個人從被窩里爬起來都要勇氣。
不喜歡做運又怎麼了?沒人規定一定要熱運。
喜歡就喜歡了,那需要那麼多理由和借口呢?
謝之煜早就認清了自己的現狀。
大一時,謝之煜不止一次去過余檀的學校,門路,一路上期待著,期待見到。
生日,他心準備了多禮,有些國買不到,還特地托付人代購回來。
會喜歡吧,肯定會喜歡的。
年的心思很簡單,只要喜歡就好。
那是謝之煜第二次見到那個陸彥的男生,和余檀站在一起倒也還算郎才貌。
歷已經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余檀的上披著那個男生的外套,一臉的模樣正對他笑。
謝之煜遠遠站在余檀的后,沒有上前。
是想過上去的。
怎麼可能沒想過。
想上去走到的面前,問:“誒,你怎麼回事啊?怎麼披著別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該怎麼問,該換:“余檀,生日快樂啊,我特地過來給你過生日的。”
不對,應該拉走,對這樣說:“余檀,你是不是木頭啊?不知道我喜歡你嗎?你跟別人那麼親近干什麼?”
不對不對不對,怎麼說都不對。
一貫我行我素的謝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幾個月不見,和的開場白應該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麼樣都是不對的。
于是他就這樣靜靜看著。
看著慢慢和那個男生在路燈下手牽著手。
那是一種什麼覺呢?
謝之煜到現在回想起來,依然清晰記得。心像是被什麼東西生生掏出一塊,鮮淋漓,那些飛濺到他的上,像是硫酸,將他灼燒出一個一個傷疤。
太他媽疼了。
不上前打擾,就不會出任何差錯,這也是他僅有的溫。
謝之煜不懂溫,那些和煦的相之道是從余檀上學的,他也只對千百倍的溫。
謝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從余檀的學校里走出來,如同一道行尸走,順著的氣息往前步履蹣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紋館面前,五彩斑斕的燈,非主流的圖騰被制作廣告牌掛在店門口。
他問人,紋疼嗎?
店員說每個人對疼痛的承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紋面積小的話不會太疼。
他問。怎麼樣才會疼?
店員說,面積大的,不打麻藥會疼。
于是謝之煜選了最大的一個圖騰,讓人紋在他的手臂上。
沒有一猶豫。
不論是那個時候還是現在,人們對大面積的紋多多存在一些偏見。店員再三向謝之煜確認,謝之煜沒有一猶豫。
不要麻藥,直接紋吧。
料用針扎進皮,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謝之煜沒皺一個眉頭,他忽然上這種疼痛。
紋過后的那幾天,皮紅腫、結痂、瘙。他不管不顧去抓撓,劃出一道道痕。
痕發膿,潰爛,再結痂,落,往復循環。
那天謝之煜到底沒有忍住給余檀打了個電話,祝生日快樂。
這次他沒有再自討沒趣地問希不希他過來。
就當他沒有來過。
那些要送給余檀的禮,謝之煜讓人代為給。
余檀的語氣聽起來是高興的:“小之之,謝謝你呀。你最近過得怎麼樣?”
他說:“還行。”
余檀不信:“只是還行嗎?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實真不怎麼樣。
他沒有什麼朋友。
但謝之煜沒說,就讓以為的那樣。
那通電話打了將近二十分鐘,謝之煜舍不得掛。
余檀有一些好事要跟他分。
說喜歡一個學長,兩個人有了一些進展。
謝之煜沒多說什麼,他只是靜靜地聽。
沒有什麼祝福,更裝不出無所謂。
聽聽的聲音也行。
后來謝之煜讓人去調查過那個陸彥的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說得上是一窮二白。
陸彥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這所大學,每個學期的學費都是自己努力獲得,不靠親戚朋友一點幫忙。
他長得不錯,有過一個前友,只往過那一任。
從背調看來,這個人努力勤向上,算是可靠的一個男人,也有潛力。
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余檀送給謝之煜一本書,名《小王子》。
謝之煜不能說自己的記憶力有多出,但短短的幾萬字,他幾乎能夠全文默背下來。
一開始對這本書談不上什麼喜歡,因為是余檀送的,總得看看完。
“flwersaresinsistent!butiwastyungtknwhwtlveher…
花總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該怎樣護……”[2]
謝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護余檀。
他選擇放手,讓去尋找自己最喜歡的。
因為他喜歡過,所以他更知道,喜歡這件事無法強求。
*
大二上學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謝之煜給余檀打了個電話,對說自己手上的紅繩舊了,要換新的一。
余檀倒是記得有紅繩這一回事,只是意外:“謝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紅繩啊?”
謝之煜:“你不是說辟邪的嗎?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你不是不迷信嗎?”
“廢話,你編了送我。”
余檀無奈:“謝之煜,你好煩吶。”
謝之煜卻笑:“就煩你這最后一次。”
當時余檀沒有聽出這話有什麼不妥。
上雖然說著謝之煜煩,可還是翻出家里的紅繩坐下來仔細編織。花不了多時間,也就幾分鐘,利落編好一條。
只不過編好的紅繩卻一直沒有時間送給謝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個寒假選擇打工,很幸運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臨時工,面試功。
花店老板娘是個三十多歲的人,長得很漂亮,倒是和謝之煜同一個姓氏,名謝靈凌。有一個可懂事的兒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卻在幾年前因公殉職。
在店里幫忙工資雖然不高,但也沒有什麼力,老板娘待人親切,余檀也經常和的兒子一起玩耍。
或許每個孩子都有過一個開花店的夢想,每天被麗包圍。
余檀喜歡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里轉悠轉悠,心總能變得很好。寒假期間,和陸彥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曖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戶紙。
那段時間,余檀剛剛和陸彥攤牌。這個人有時候直率到過于直球,反而顯得有些鈍。
這幾個月因為陸彥失,余檀作為好友各種安陪伴。
可那麼長時間來下,也要把話說清楚,不想讓他誤會。如果陸彥喜歡,他們以后就以男朋友的份繼續往,如果他不愿意,以后不會再來打擾。
余檀并沒有心急得到答案,給陸彥時間仔細思考清楚。
陸彥倒是很快給與答復,他說自己喜歡,兩個人可以試試。
凌晨時,余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單,這是嶄新的一天。
微信好友點贊的點贊,祝福的祝福。
余檀沒有發現,謝之煜給這條朋友圈點了一個贊,最后又將這個贊取消。
只不過,單后的生活似乎并沒有什麼太大不同。
因為寒假,陸彥回了老家,余檀和他隔了很遠的距離,兩個人只是在手機上保持聯系。
余檀當時在花店打工,巧遇那幫和謝之煜關系好的男生當中有一個來花店買花,那人問:“送人出國的話,選什麼花比較好?”
余檀說:“可以送水仙花。”
水仙花盛放在冬天,剛好也是這個季節。它的花語為思念,可以送給朋友親人。如果是人的話,它的含義又有堅貞期盼的意思。
總之,寓意不錯。
那個男生不似那個圈子里不著調的格,家里條件不錯,父母都是做實業,人也踏實,是以謝之煜和他有聊得上的一些話題。
余檀對這人印象也好,順口就問:“你是送給朋友的?還是生的?”
那人說:“我是要送給謝之煜的,他不是今天下午的航班要出國嘛。”
“謝之煜?”余檀也沒顯得有多驚訝,“哦,他又要出國啊?”
每年寒暑假謝之煜不是去香港就是出國,他們謝家家族在香港,但很多親戚都在加拿大。
余檀早見怪不怪。
那人唏噓:“是啊,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咯。”
余檀:“不是明年春天就回來了嗎?”
那人有些疑地看著余檀:“怎麼可能,他不是退學了嗎?這次去加拿大了之后就不打算回來了。”
余檀更疑:“他退學了?”
為什麼不知道?
余檀立馬給謝之煜打了個電話,問他:“你要出國啦?”
電話那頭,謝之煜的語氣輕松:“昂。”
余檀還想說話時,謝之煜打斷:“我的紅繩呢?你編了嗎?”
“編了的。”
“那送過來給我吧。”
那天下午,余檀特地打車去機場,想問個清楚。
c城的國際機場很大,余檀在里面繞了一大圈,最后才看到那道悉的聲音。
遠遠的,有一幫人給謝之煜送行,他穿一黑黑,戴一頂黑棒球帽,顯得人很酷。
余檀看到這番形就懵了,站在人群中顯得格格不,甚至不進去。
最后還是謝之煜看到,撥開那幫人,主朝走過去,問:“我的紅繩呢?”
余檀這才呆呆地從口袋里拿出來帶給他。
謝之煜當時只是放進口袋中,好像尋常接過一樣不起眼的品。
他甚至沒說一句謝謝,轉頭向一旁的人。
從來從來,謝之煜在余檀的面前都是這樣一個瀟灑的人。你看他邊朋友那麼多,所有人有說有笑,各個彩亮麗,非富即貴。
可是余檀不知道,謝之煜破天荒通知這幫自己不怎麼來往的朋友,特地制造了這麼一個熱鬧的送別儀式。
他只想讓看到他最鮮艷的那一面。
余檀很快被開,怔怔站在邊緣,有一堆的話想問謝之煜,可這里那麼多人,好像多一個不多,一個不。
有些失落地低下頭,自然也沒有注意到,謝之煜的余一直向。
而今在回憶起這些。
余檀忍不住去剝開這中間所有的細枝末節,心里開始頓頓地疼。
想到,謝之煜離開的那天,剛好是在朋友圈宣布告別單的那天。
怎麼辦啊……
要怎麼彌補,才能讓自己的心里一些難過。
余檀緩緩吐出一口氣,眼角泛紅:“謝之煜,你才是木頭吧。”
為什麼什麼都不說呢?
你這個人不是最專橫野蠻嗎?
只要是你喜歡的東西,不是一定都要得到手嗎?
為什麼你從來都沒有告訴我啊?
為什麼沒有早一點說啊?
那麼甜的周末,突然在結尾染上一哀愁。
余檀抱著謝之煜的脖頸,怪他:“都是你,好端端的說那些晦氣的話。”
謝之煜倒是一臉無所謂的態度:“怎麼呢?心疼我了?”
“嗯。”
“有多心疼?”
余檀仔細看著謝之煜的臉,手他,像是一只被人棄的可憐大狗狗。
“bb豬,我現在給你口吧。”一著急,余檀什麼話都說了出來。知道他喜歡,現在就想彌補,無論從哪一方面彌補,只要能滿足。
謝之煜嗤笑一聲,謝絕的好意:“你可憐一個男人,你完了。”
余檀心里還有一點淡淡哀傷,讓他這句話攪。
這個人真的很會破壞氣氛,明明這會兒為他難的不行,可他卻是這麼一副輕飄飄的樣子。
“我心疼我老公不行嗎?”余檀瞪謝之煜一眼。
“那行啊。”他又是這吊兒郎當的樣子。
余檀反悔:“算了,我不心疼了。”
“也行。”
“謝之煜,你在我面前能不能不要這樣啊!”余檀沒好氣掐他的臉,“不要戴上故作輕松的面,我想你的,你的高興,難過。”
“我現在就很高興。”
謝之煜發自肺腑,他手勾余檀的腰在自己懷里,仰頭看:“你不知道我有多開心。”
“有多開心?”
“每天抱著你睡覺,睜開就能看到你,想你了可以親親你。”謝之煜說著溫一笑,他這樣笑起來,臉上凌厲的線條瞬間和。
真好看。
余檀低頭親了親謝之煜的額頭,承諾他:“bb豬,我們要好好的。”
“嗯。”
好好的。
傍晚時,謝之煜接到一通電話。
是香港那邊打來的。
他當著余檀的面,用粵語說話,沒有刻意避讓。
年后謝之煜其實回過一趟香港,今年沒在香港過年,那邊一直念叨著,畢竟再怎麼都得回去見一見老太太。
只不過,這一次謝之煜依舊還是獨自回去,沒有帶上余檀。
那邊多多有些意見,畢竟謝之煜現在已婚,不帶新婚妻子過去見長輩,實在不合統。
謝之煜這個人別看好像對什麼事都不在意,其實骨子里,他的家庭觀念極重。
不管豪門家族再怎麼貌合神離,但老太太對他這個骨至親到底是有求必應。上不能滿足的東西,質上謝之煜從來都不缺。
余檀漸漸發現,謝之煜比想象中的更加需要被。
換句話說,他這個人缺。
謝之煜跟人領證結婚的事雖然謝家上下都已經知曉,但畢竟沒有辦過婚禮,總讓人覺了點什麼。
況且他也沒有跟家里上下正式介紹過余檀,真要說起來,的確有些不合規矩。
其實楊老師這樣的意思也是想讓謝之煜跟余檀辦個婚禮,這樣一來也省得總是得跟人解釋余檀已經結婚。
謝之煜之所以這個態度,也都是因為余檀。
余檀懶得辦婚禮,更不想去香港。他都依著,怎麼開心就怎麼來。
即便余檀一輩子都不去香港,謝之煜也不會強求。嫁給他,不是嫁給他的家人,他才不會為了那些所謂的傳統禮儀,讓到不適。
這次香港那邊打電話過來,是說老太太摔了一跤。
老太太七十幾歲的高齡,這摔一跤可不是傷筋骨一百天那麼簡單。
余檀通過謝之煜的話,大致也算模糊聽懂了一些。等他掛了電話,便再仔細詢問一番。
謝之煜說,不小心從二樓樓梯上摔下來,斷了一肋骨,腳踝骨也摔碎了。
余檀擔心地不行:“那你得快回去看看。我當時也是,因為摔了一跤,后來再也沒有起來。”
說到自己的,余檀心里又好像被什麼堵著。
那個全世界最好的,說要看著結婚的,到底還是早早離開了。
謝之煜反過來安余檀:“都過去了。”
余檀起幫謝之煜收拾東西:“早點過去吧,這個時候老人家都想看到自己最親近的人。”
開始忙前忙后,真像個賢惠的妻子,又是幫他找服,又是找行李箱。
在照顧生活起居這一塊,余檀的確算是一個不錯的孩。不管是出租屋還是這里,總能打理得井井有條。
謝之煜也看忙活,最后輕飄飄來一句:“不用收拾,我的東西那邊都有。”
“謝之煜!你怎麼不早說!”余檀說著放下謝之煜的東西,開始收拾自己的。
謝之煜意外:“你在干什麼?”
“收拾東西啊。”余檀一臉理所當然,“你摔傷那麼大的事,我應該去看看的。”
“你想去麼?”
“想啊,”余檀歪了歪腦袋,“怎麼?你不歡迎?”
謝之煜笑著一把將余檀抱起:“歡迎。”
熱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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