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糙漢的炮灰知青前妻》第4章 林夏重生的算計

早上的時候衛菁菁是被用手指給醒的。

煩悶地抓住他的手指,狠狠地咬了一口。

還以為是在自己家里,醒來的人是的閨

“不想去你就繼續睡。”

聽見的卻是沉悶的男聲。

衛菁菁驀地張開眼睛,連忙起,“我去!”

看了一眼陸征,他已經換好服,工都拿好了。

他高高瘦瘦的,穿著的是昨天上工穿的破裳,一只手還在的手上。

衛菁菁癟癟,他這是嗎?

好像就跟象征地把弄醒似的。

順著陸征的手起來了,飛快地去院子里洗漱,還不忘讓他等他,“我很快啊!一會兒就好了!”

陸征站在原地,看著自己被咬過的那只手,不知所措。

心里有點高興,可是又忍不住想,還這樣咬過別人的手嗎?景琛呢?

衛菁菁洗漱完,又換了一干活的服,陸征就向遞過去一個玉米饃饃。

衛菁菁正要說聲謝謝,陸征卻先開口了。

“這個不吃,等會你干活頂不住。”

他擔心不吃,這個玉米饃饃他還加了點剩下的白面。

他知道氣,吃不慣這些東西,昨天早上的時候就看出來了,可是白面沒多了。

其實陸征今早也不太吃得下了,吃了衛菁菁的飯,他才知道自己做飯有多難吃,不是食材的問題,給他和白面他也做不出來這麼好吃的東西。

他想著昨天的大包子還咽了咽口水。

早上他起得早,已經去后山看了,昨天的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子,他殺好放廚房了,中午再去弄點白面。

不知道包兔包子好不好吃......

衛菁菁倒是沒想不吃,也知道昨天那樣他肯定不高興了,而且一會兒要做力活,怎麼都得吃。

看著陸征,男人的眼睛黝黑又沉默。

不會是生氣了?

吃了幾口,抬頭解釋:“昨天我們新婚嘛,就想吃點好吃的,以后不這樣了好不好?其實這個也好吃的。”

說著,又艱難地咽下一口,臉上卻掛著笑。

陸征卻被這看著十分堅強的笑弄的有點心酸。

衛菁菁以前的生活過的有多好,他也略有耳聞,衛菁菁出生好,家庭好,又和村里的林夏一樣是家里最小的兒。林夏家里已經對很好很寵了,但是衛菁菁在城里過的才是真正的公主一樣的生活。

卻嫁給了他,住到了這村里最破最舊的房子里。

他聽見“新婚”兩個字,耳朵有點發燙。

是啊,就算衛菁菁以前再不堪,他們現在是新婚。

陸征的語氣,“我會給你弄吃的。”

衛菁菁堅定地說:“好吃,但是這個也好吃!”

不,不好吃,等取了包裹有錢了就立馬進城里買買面買油買糖吃!

才說完呢,上工的哨子聲就響了,衛菁菁趕把玉米餅三下五除二地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水,才覺得胃里充實了一些。

才出門呢,衛菁菁就看見門口站著一個孩,穿著一件白底藍花的襯,頭發梳兩條黑的辮子放在前,發尾用米黃的發帶打了兩個蝴蝶結,風一吹,發帶便隨風飛舞。

衛菁菁想了一會,這就是主林夏了。

林夏看見有點驚訝,但是很快就恢復了笑意,“菁菁姐,你今天也去上工啊?”

衛菁菁一怔,林夏是來等的?

在書里,衛菁菁一開始確實和林夏是朋友,林夏也是因為衛菁菁才認識景琛的,后來也喜歡上了景琛。

原本景琛對同是知青的衛菁菁是有幾分好的,后來衛菁菁發現林夏也喜歡景琛就開始急了,開始作死了,生生把景琛推給了林夏。

其實衛菁菁看書的時候就不太喜歡林夏這個角早就知道衛菁菁喜歡景琛了,卻打著是衛菁菁好朋友的名義,借故接近景琛,最后讓衛菁菁發現的時候他們兩早就互相喜歡上了。

怎麼說呢,也許有人會說又沒結婚,自由。

但是衛菁菁始終覺得,要是這事發生在現實中的上,是說什麼都不會去接近閨喜歡的男人的,哪怕這個男人也是的理想型。

這就和道德和三觀有關了。

但是這個時候的衛菁菁早就和林夏鬧掰了啊?怎麼還會出現在這里?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覺得林夏看了陸征好幾眼。

往前站了一步,擋住了陸征的半個子,也笑著說:“是啊,是上工,你也是上工?”

“啊?對,我去上工的。”林夏不自然地把額前的頭發撥了撥,看上去溫極了。

林夏不是衛菁菁那樣的大人,但是長得很可,村里也有不漢子喜歡

衛菁菁心一凜。

穿這樣,是去上工的嗎?知道,林夏是家里的團寵,平時別說上工,就是家務也不用做的。

回頭看了一眼陸征,陸征也正好看著

是不可能的,該不會是來找陸征的吧?

心里說不上來,有點難,雖然自己安自己把這一切就當緣,可是陸征怎麼說也是第一個男人。

“那你就去你家拿工啊,站在我家門口干什麼?我家可沒有你的工。”衛菁菁沒好氣地說。

林夏睜大了眼,一臉茫然,臉上的表夾雜著委屈,楚楚可憐。

“菁菁姐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在這里等你,就是為了告訴你景琛哥哥今天去哪里上工。”

說著,咬了咬,眼神似有若無地飄向陸征。

陸征和上一世的記憶一樣,高高瘦瘦的,卻看著蒼勁有力,他的臉更是無法挑剔,堅毅又英俊。

而且陸征為人正直,以后的前途也大好。

上一世,滿眼只有景琛,一心想著景琛那個有文化又浪漫的男知青,為此也努力考了大學,和他進城結了婚。

可是生活哪里只有風花雪月?當遇上柴米油鹽時,他們的變得不堪一擊。景琛在家從不做家務,他的家世高,所以他家里也看不上林夏,因此,并沒有接濟過他們的小家,和妯娌婆婆的相也很不好。

上輩子,林夏看著風,但是卻沒過幾天舒心日子,景琛喜歡追求高品質的生活,他的工資從來不給,只顧著給自己買東西,林夏的工資要養家,偶爾還要孝順一下景琛的父母,哪里夠?不過還好有陸征的接濟,不然的日子就更難了。

聯想到之前在村里的時候,陸征也時常會送點好吃的,只是那時候并不在意。到那時候才猜測,也許陸征早就喜歡自己了。

重來一世,打算一開始就去找那個對好了一輩子的那個糙漢,對他好,即使重生的節點不對,陸征已經和衛菁菁結婚了。

林夏不在意,因為知道陸征和衛菁菁并沒有夫妻之實,而且知道陸征只喜歡

這一世,首先要接近陸征,對好,然后設計讓衛菁菁和陸征離婚給騰位置,最后再嫁給陸征,等著他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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