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吧神》四 高階祭司塔倫斯

苦難神?那是誰?

費恩世界有個很讓人頭痛的況,從最初靈建起文明,誕生了第一批今神算起,到現在至有上百萬年的歷史。在只有一千多年的第四紀裡,神祇的變遷就已是一團麻。那些隕落的、的,或者很小衆的神祇,很難搞清楚底細。

李奇只記得有苦痛士、神和難之神,沒聽說過苦難神。

“苦難神安瑪,是出現在第三紀元的善神,的教義是品味苦難,在苦難中獲得拯救自己和他人的力量。”

的神名曾經傳遍了整個費恩,一直綿延到第四紀元。但將近一千年前,安瑪陛下不幸在神戰中隕落,的神職被很多神祇瓜分。”

老頭斷斷續續的講述,讓李奇了口涼氣,這傢伙是什麼來頭,這麼清楚神祇的變遷?

“我坎伯-塔倫斯,原來是苦痛士的高階祭司……”

老頭道出來歷,李奇脖子,薩達爾鏗鏘拔劍,然後發出噠噠的磕牙聲。

苦痛士的名頭不小,不是因爲有多強大,而是的教義很奇葩:痛苦纔是生命的真諦,所以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到無限的自中,最終在值得誇耀的戰鬥或者事件裡,以極度酷烈,讓目擊者永生難忘的痛苦結束生命,纔算獲得了人生的圓滿。

的信徒以苦修聞名,並且創造了各種非常酷的自殺方法,在大多數地方都被止公開活。但因爲產出的職業者不懼危難、本低廉,深傭兵和冒險行業喜

不過讓李奇和薩達爾嚇了一大跳的並不是苦痛士,而是老頭自報的頭銜。

費恩的超凡力量分爲十級,李奇的見習騎士還沒門,只能算零級。一到三級俗稱強者,四到六級是英雄,七到九級是傳奇,十級是半神的存在。十級以上的力量不爲主質位面所容,屬於神祇的領域。

高階祭司在教會裡是很尊貴的階位,不管哪個教會,都不會授給連英雄級別都沒到的人,也就是說這個老頭的力量至在四級之上。

子爵領地裡的最強者薩達爾只有二級,職業還是爛大街指數僅次於戰士的騎士。以李奇對超凡力量位階劃分標準的淺瞭解,一個老頭可以打一百個薩達爾。

見他們這反應,老頭嘆道:“我說了,原來是……”

他掏出一塊小半個手掌大的東西給薩達爾,薩達爾再給李奇。

看起來像的骨頭,照著老頭的提示,跟線傾斜某個角度,可以看到複雜線條組的特殊圖案。

老頭說:“這是高階祭司用的神符,上面刻著苦痛士的神徽。可惜我已經離教會,無法再激發它,呃……它是用教會殉難聖者的頭骨做的。”

李奇手一抖,差點把這玩意扔到老頭臉上。

他強自鎮定的將這片頭骨放桌上,咳嗽了兩聲,點頭說:“那麼你繼續,簡短一點。”

塔倫斯的故事並不複雜,原本的苦痛士高階祭司,目睹整個教會沉湎在作死的藝裡無法自拔,悉心培養的弟子一個個死得毫無價值甚至可以說是搞笑,他漸漸對苦痛士的教義產生了懷疑。

在教會的典裡,他發現苦痛士的源初信仰來自千年前的苦難神,於是離了教會,尋找苦難神的足跡,想搞明白“痛苦”的真諦。

菲妮是他在搜尋苦難神的神時發現的,可讓他迷的是,這個與苦難神有緣的小姑娘,卻是一個魔

老頭唏噓道:“我已經失去了苦痛士的眷顧,苦難神也沒甦醒,現在就是個廢人。”

李奇問:“你說菲妮就是苦難神的聖,證據呢?”

老頭腰桿猛然直,說話也有力多了:“苦難神的神還殘留著神,跟菲妮產生了共鳴,這是神上神也無法否認的證據!”

李奇攤手:“那爲什麼同時又是個魔?菲妮一旦顯出魔,就會腐化周圍的超凡力量,你很清楚這一點,才提醒不要哭。”

老頭的氣勢一下就泄了:“不是魔,爲什麼會這樣,也許、可能是苦痛士的謀。”

他抱頭:“我不知道……”

看來老頭,或者是高階祭司這個級別的神職者,都還不清楚魔其實是“墮神”這個說法。

李奇覺得,也說不定老頭知道,只是不相信,或者不敢表出來。揭了魔的本質,也就揭了費恩諸神的真面目,包括他在尋找的苦難神,都會被否定。

靠一張否定不了菲妮是魔的事實啊”,李奇準備結束會面,把老頭關到其他地方,方便他一個人“攻略魔”。

老頭誤解了李奇的話:“子爵閣下!我知道很多隕落神祇的蹟!發掘出來值很多金耳的!只要別把菲妮送去教會,我會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訴您!”

薩達爾不迭向李奇遞眼,李奇沒理他。

蹟有什麼用?他現在是個苦的破產子爵,連一級都不到的弱渣,哪來的資源和力量去發掘蹟?

不過換個角度想,老頭還是有利用價值的。

“我又想了想,給教會也確實可惜了,說不定真的是聖呢?”

李奇換上自認爲最和善的表:“第一眼見到菲妮,我就喜歡上了。如果你能說服,讓好好聽我的話,就不把給教會,我邊正個侍呢。”

大廳裡突降寒,薩達爾兩眼發突的看向李奇,張得老大。

塔倫斯老淚縱橫:“閣下!還是個孩子呀!”

李奇一愣,剛纔說錯了什麼?每個字都很正常很純潔啊?

薩達爾道:“爺!是個魔啊!”

然後他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以後爺見著其他爺,就能得意的說,連魔都……”

“閉!”

李奇恨恨咬牙:“你什麼都不明白!”

再對塔倫斯說:“我也有很大風險的,教會那邊不說,聽說魔會帶來邪惡的詛咒。”

“那都是教會騙人的說辭”,塔倫斯苦的道:“唯一的影響就是腐化超凡力量,對一般人本沒影響。我帶著菲妮流浪了兩三年,真有什麼邪惡的詛咒,還能活到現在嗎?”

他磕著頭說:“閣下,請放過吧,你想要什麼,都由我來承擔!”

李奇打了個哆嗦……

這誤會一下子是解不開了,他隨口道:“難道當侍比被送去教會還可怕嗎?”

塔倫斯打起了哆嗦……

李奇正詫異,老頭擡起頭,滿面淚痕的說:“我明白了,我會勸菲妮好好服侍閣下的,請閣下儘量憐惜。”

咦?“送去教會”這個威脅竟然如此有力?

李奇好奇的問:“教會是怎麼置魔的?絞死還是燒死?”

老頭閉眼:“會做活的雕像,進行淨化。”

活的雕像?

李奇愕然,這個費恩世界裡,難道也有個羅格的胖子?

“不管是哪個神祇的教會,抓到魔後,都會用石化,掏的臟,只留下心臟。還用神維持住的生命和意識,然後讓高濃度的聖水在外循環。”

老頭臉上額頭每一皺紋都在發抖,但話語卻很平靜:“閣下您該知道,凡人承不了太強的神力。高濃度的聖水就像濃酸一樣,傷害不了,卻能灼傷靈魂,甚至一點點融解靈魂。”

冰寒的涼氣從李奇的尾椎骨一直升到頭頂,他覺得不止頭髮,臉上的每都立了起來。

神的說法對上了,這就是神祇從魔上吸收神的步驟。

李奇用乾的聲音問:“會持續多久?幾個小時?幾天?”

老頭微微搖頭:“最短的兩三年,最長的……我聽說在護衛之神凱姆的忠誠聖堂裡,還有超過百年都沒淨化完的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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