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盈門》第3章 初雪(三)

門“吱呀”一聲輕響,探進一個比明菲大不了多的小腦袋來。是一個穿花襖的小姑娘,頭髮又黃又稀,勉強在兩邊用紅頭繩紮了兩條小辮,皮倒是白淨,一雙眼睛烏溜溜的,張地看著守在牀邊的杏,輕輕刨了門板兩下,低聲喊:“菲菲……”話音剛落,一隻灰不溜丟的土狗就從門了進去,嗚咽著直直往牀邊走去。

那狗兒走到邊,好奇地長脖子去嗅了嗅,杏嚇得一聲起來:“哪裡來的野狗?快攆出去!”

狗兒沒見過穿得這麼講究的人,也沒聽過這樣尖利的聲,嚇得“嗚兒”的一聲,到了明菲牀邊,夾起尾,膽戰心驚地看著杏。

明菲嘆了口氣,俗話說,狗仗人勢,這個主人弱了,導致灰灰也是個膽小如鼠的,非得到絕纔會反擊。輕輕出聲:“杏姐姐,你不要怕,這是我養的狗,灰灰。它很乖的,還是它帶著人找到我的呢,是不是,芳兒?”

黃頭髮的小孩溜進去,笑著出缺了兩顆牙的牙牀來:“是的,灰灰是條好狗。只要你不惹它,它是不會咬你的。”

“呃,是條好狗。”杏乾地笑著,張地看著那條灰不溜秋的土狗,生怕它會突然撲上來咬一口,心想,這可憐的三小姐,府裡的姨娘和庶出的小姐們養的都是波斯貓或者就是兒狗,卻養了這麼一條醜陋的土狗,真是……

餘婆子立在廚房門口,親切地和吳家那膀大腰圓,兩條濃眉,紫紅臉膛,長得比男人還像男人的廚娘拉家常:“聽說你們這裡有個道士給人算卦看相特別靈?”

廚娘回道:“嗯,姓宋,就在三裡外的朱家灣白風觀裡,已經八十多歲了,還棒著呢,閒了總出來逛。那比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兒還要壯實,人家都喊他老神仙。”

餘婆子好奇地問:“那你見過嗎?”

廚娘吃吃笑起來:“當然見過,他每年都要來家裡掛功德的。你們家的三小姐也見過,老道長厚道的,還給了三小姐一道平安符,說是個有福氣的好姑娘,哄得三小姐笑了幾天。”

餘婆子暗想,看來是真有這麼一件事,得空去拜訪一下這位老道士。大朝中信奉道教的不,特別是宮裡的那些主子們更是信道。假如這位老道士真的那麼厲害,他說的話便能有些份量。於是把在廚房角落裡給明菲熬藥的另一個丫頭桃喊過來:“你去和吳家說,我們要去白風觀進香,問什麼時候方便?最好是明日一大早就去。”

桃聞言,吩咐了廚娘兩句,放下手中的扇去了。

杏眼尖,從窗裡看到餘婆子端著粳米粥和三四樣小菜走過來,連忙跑出去接:“桃這死丫頭跑到哪裡去了?竟然讓媽媽做這樣的事。媽媽不要,省得蹬鼻子上臉,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餘婆子道:“是我讓去做點事。大家都是下人,都是侍候主子的人,什麼活幹不得?廚房裡還熬著藥,你去看著,三小姐這裡有我伺候。”

了個釘子,臉紅了紅,卻不敢表現出任何的不滿,乖順地道:“媽媽放心,我一定將三小姐的藥熬好。”

餘婆子笑瞇瞇地道:“你做事我有什麼不放心的?”

杏不是跟一起從陳家來的,而是原來蔡老夫人邊的,因當時蔡老夫人去世時,二人還小,就沒放出去,一直放在後院,二姨娘當家的時候,兩個沒過窩囊日子。陳夫人進門後方將二人提了出來用,這機會好不容易得來,杏自然珍惜,不得事事都存了要和桃爭一爭的意思在裡面。

杏直覺餘婆子不是很喜歡自己,心思轉了幾十轉,,到底什麼都沒說,靜悄悄地往廚房去了。餘婆子瞟了的背影一眼,四平八穩地走進明菲的房間裡。

明菲躺在牀上,支愣著耳朵把二人的對話一五一十地聽進了耳朵裡,就連芳兒拉著說悄悄話,也沒聽進多去。芳兒是汪氏的小兒,自來得寵,從不知愁爲何,一派的天真,翻著明菲那些綾羅綢緞的服鞋,小銀鐲子各式絨花,羨慕得不行。

餘婆子進來的時候,正好看見一隻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牀邊,上散發著好大一味兒,芳兒則在試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雙薄底子,大紅緞面,繡著蝙蝠的鞋,是陳氏進門前親手做的,蔡家幾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兒長在鄉下,年齡又小,沒那麼多講究,家裡又不是什麼大富大貴之家,奴僕很,不過一個廚娘,一個使婆子,幾個長工而已。汪氏這兩日也沒時間管,自是玩鬧得一的泥灰,白子還有些髒,也不管,大喇喇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裡塞。

餘婆子聞不得屋裡那味,心裡也不舒服,面上卻不做出來,笑瞇瞇地將飯菜放好了,和芳兒打了個招呼,又問明菲:“這鞋子漂亮吧?這是你母親親手爲你做的。”

重重地咬了“你母親”三個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的意思。再看芳兒,卻是什麼反應都沒有,站在那裡左右打量著腳上的繡花鞋,眉開眼笑地說:“真是舒服。城裡來的東西就是不一樣。”

餘婆子笑瞇瞇地在一旁看著,什麼都不說。明菲急開腦筋,芳兒是來這個世界後的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好朋友,給了許多的幫助,不能傷了芳兒的心,又不能讓餘婆子認爲對繼母送的東西不夠重視,那麼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理了。

明菲開口道:“媽媽,我記得我哥哥也給我帶了兩雙鞋來,有一雙綠緞面繡桃花的不錯,很適合芳兒,我想把它送給芳兒,煩惱你拿給試試?”和芳兒兩個人年齡差不多大小,腳型也差不多。

餘婆子一愣,隨即應道:“好,只是天氣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飯又再說?”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來給芳兒看看可喜歡?”

芳兒擡起頭來,黑亮的眼睛含了笑:“餘媽媽,我只是覺得這鞋做得很好,很喜歡,所以纔想試試。”能揹著家裡大人託人去給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會笨到哪裡去?怎會不明白餘婆子的意思?這裡面,關鍵是看明菲的態度。

餘婆子笑著遞過一雙翠綠緞面,繡了桃花,用金線捻了花蕊的鞋給明菲看:“三小姐說的是這雙?”這鞋做得緻,金線捻的花蕊,墜著米粒大小的兩三顆珍珠,價值不菲,可以說,這是明菲來了這裡後,見到的最緻的鞋子。

明菲點頭:“就是這雙。餘媽媽,不瞞您,當初如果沒有芳兒給家裡送信,我說不定已經不在了,所以,芳兒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這是的救命恩人,以前沒好東西時是沒法子,現在有了,送點貴重的,也是應該的。

餘婆子聞言,認真地看了芳兒一眼,表嚴肅起來,對著芳兒福了一福:“多謝芳兒小姐的援手之恩。”

的這個舉讓明菲和芳兒都有些詫異。明菲沒有想到,這位新夫人的陪嫁媽媽居然會這樣重視,或者說,表面上竟然能做到這個地步。突然有種預,就憑這位餘婆子的這些作爲,那位姓陳的繼母也不是個簡單的人。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樣的人家出來的?聽說今年纔有十八歲,年紀輕輕給將近四十的蔡老爺當繼室,想來在家裡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兒臉上飛了紅,接過餘婆子手裡的鞋,試也不試,低聲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這麼一點點事……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煙跑得沒了影蹤。

餘婆子這才彎腰將那雙大紅蝙蝠繡花鞋收起來,弄乾淨後用白布仔細包起放在箱籠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飯。

灰灰自來是和明菲分慣了的,聞到飯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躍躍試,口水長流。明菲手裡夾著一塊,想扔給灰灰,又擔心餘婆子因此嫌沒規矩,猶豫片刻,覺得小不忍則大謀,決定等會兒再說。

餘婆子是個人,把明菲的神態都看在眼裡,心說,真是個小孩子。也不點破,笑瞇瞇地給明菲夾了一筷子黃花菜,道:“這條狗就是帶人找到小姐的那條?”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對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說不定會凍得了一個腳趾或是手指什麼的。”

餘婆子暗想,到底是個孩子,那麼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時找到你,你豈會是個手指腳趾那麼簡單?說不定年都過不去呢。裡卻道:“那是因爲小姐有福啊,就連一條小狗,也知恩圖報。那宋道士不是也說您,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嗎?可不就應了那句話?您先吃,等會奴婢再讓廚房給這狗一頓好吃的。”

“謝謝媽媽。”明菲開開心心地端起碗吃飯,和聰明人打道,真的是很省心。才提了個頭,片刻的功夫,人家就已經知道那道士姓宋了。餘婆子這種老人,深諳宅相之道,最不會得罪人,最圓的就是了,真該和好好學學。

餘婆子在一旁認真觀察著明菲吃飯的作。明菲吃飯,作優雅,不不慢,細嚼慢嚥,咀嚼時總是閉,一點聲音都沒有。這本是在前世養的習慣,卻博得餘婆子暗裡首肯,果然是龍生龍,就算是養在這鄉下,沒有人管教,仍然不錯,有培養前途。

但僅僅有這些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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