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第十五章 換定律,四個疑問!

在徐浩眼中,一個孔大小的,在害者後背脖頸,被服一直著,要不是鷹眼的加持,他也注意不到。

這和案子有聯繫嗎?

害者自的問題還是兇手留下的?

徐浩腦子裡閃過一幅幅畫面,無數的問題涌出。

“死者名爲劉偉,今年二十四歲,別男,孤兒,家只有他一人,郵局被他改裝,將郵局後的自家牆壁打通,串聯在一起,友良好,格良好,定期接檢,也良好......”

李響一邊說著死者信息,一邊看著徐浩,在注意到他微表變化的那一刻,眼前一亮。

“怎麼,你發現什麼了!?”

他出聲詢問,徐浩想了想,沒有將針孔說出來。

信息是需要考證的,若是沒經過考證便擅自說出,大概率會影響到旁人思維,浪費時間。

他掃視一眼郵局部的案發現場,開口道:

“有些發現。”

李響大喜,“發現什麼了!?”

“死者有心掙扎,但並沒有做出反抗。”徐浩道。

聞言,李響一愣,隨皺眉道:“你這個問題,警方已經掌握了,還有別的嗎?”

“多著呢。”

徐浩蹲下,默默觀察窟。

“李隊,聽說過‘卡爾換定律’嗎?”

李響:???

啥玩意質定律?”

李響蒙圈了,對於他這種純靠經驗辦案,沒有經過系統培訓的人來說,這種總結的知識很是陌生。

卡爾換定律,是源自於高盧的法醫學家、犯罪學家艾德蒙·羅卡總結的理論。”

蘇徐浩一旁看著李響不解的眼神,想了想,開口解釋道。

“聽起來複雜,但卻可用八個字總結,‘凡有接,必留痕跡’!”

“簡單來講,就是兇手在作案後,他留下的,他過的刀把,踩過的地面,包括但不限於指紋與頭髮,甚至是呼吸過的空氣,都是他的痕跡!”

“而這些痕跡,都是可以從中看出有關於兇手的特徵!”

李響聞言,若有所思著點了點頭。

旁邊的蘇月皺了皺眉頭。

高盧有這個人嗎?這個理論含金量很高,爲什麼警校老師沒提起過?

其實,這個世界並沒有艾德蒙·羅卡這個人,但徐浩也懶得解釋了,索讓旁邊幾人自行腦補。

“這理論和案子有什麼關係?”李響皺眉道,他知道了,但還沒理解理論意思。

徐浩嫌棄的看了他一眼。

“李隊啊,舉個例子,剛纔我說過的,害者有心反抗,但並沒掙扎痕跡。”

“你看出什麼了?”

地上的害者臉部經過檢查,確認沒有線索後,已被白布蓋上。

他的四肢癱在地,擺放呈‘大’字形,上沒有明顯外傷。

周圍的架子,椅子沒有被過,簡而言之便是沒有掙扎的痕跡,就如同甘願死一般。

但詭異的是,徐浩掀開白布,發現害者的表無比猙獰,即使死去眼神中也殘留對死亡的恐懼!

這兩者,之間是完全相反矛盾的!!!

李響思考片刻,開口,“兇手素質佔優,控制住害者,令其無法反抗?”

蘇月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若是兇手威脅害者,不準他呢?”

聽著兩人的觀點,徐浩點了點頭,等到沒人開口,他這才笑著指向

“首先,李隊,你的想法確實有這個可能,月亮你說的也對。”

“假設,兇手素質碾害者,令其無法彈,最終慘遭挖心,那麼......”

“兇手通過素質,碾害者,從而控制住死者的痕跡呢?”

徐浩指了指害者的脖子,手指又劃到手腕,隨後停在關節

李響兩人的眼神隨著他指著的方向看去。

害者的素質良好,並非亞健康,而是一個正常男,一米七七的個頭,目測一百五十斤。”

“這種素質,兇手即使碾他,但想要完全控制住,必須在關節、脖子、或是擊打對方要害部位纔可,但這些控制方法,不可避免會留下淤青等癥狀。”

“但顯然沒有這個特徵,如同自殺。”

“至於月亮.....”

徐浩想到蘇月的猜測,想了想回道:

“你的猜測有可能,但人是會有應激反應的,面部特徵顯示,兇手大概率是在對方活著,且清醒狀態下進行剖心,這種級別的疼痛,的本能的求生,會優先大腦意識進行反抗。”

“所以,僅靠威脅,可能不大。”

說著,徐浩頓了頓,他擡頭看向李響,笑著開口。

“從剛纔的流殺人痕跡,我們得到了一個信息點,兇手並不需要依靠進行制,而是其他層次,依靠外進行幫助!”

“所以,之後的調查搜捕,可以由壯漢改能輕鬆制服男人的外!”

李響一愣,隨後有些恍然大悟的意思。

卡爾換定律,是讓自己開闊思維。

不要僅侷限於尋找眼前的線索,而是要嘗試進行思考,思考現場痕跡代表的意義!

想了半天,李響突然笑道,“不錯,這個理論不錯,回去我說給老趙聽聽!”

蘇月也暗自記下,準備回去後查一查這個艾德蒙·羅卡的人。

徐浩倒是一直觀察死者本

昨天他剛將小說發佈,合同還沒寄出去呢,稿子也沒存,不能在拘留所浪費太久的時間。

他將目聚集在死者上,唯一顯眼能看到的致命傷!

傷口很駭人,就是一個窟,準的找到心臟位置,隨後實施切割,沒有一刀是多餘的!

徐浩皺了皺眉,他腦海中浮現出四個問題。

一、後脖頸的那疑似針孔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是害者自己不小心搞的,還是兇手留的痕跡!?

二、能穿過肋骨的刀類型很多,但能穿過肋骨,準確切割各種脈的刀,可不多。

這是什麼刀?兇手以什麼份買到的!?

三、兇手能準確找出心臟的部位,並且實施準切割!

徐浩皺眉思索片刻,隨後擡頭,看向李響。

“李隊,你用手一下自己的心臟。”

李響一愣,隨後半信半疑的將手放在,“咋回事啊小老弟?”

徐浩沒回話,他扭頭看向小六警

“劉警,請你也一下自己心臟。”

劉六也迷迷糊糊的將手放在

看到兩人捂住的地方,徐浩的眉頭皺的更深了!

兩人的手,全都捂住左口靠上,腋下副靠右的位置,這是部,雖然能清晰到心跳,但心臟卻並不在這!

心臟部位要更靠下,更靠中,在第二肋骨與第五肋骨之間。

但這卻是正常人的反應,普通人找不到心臟的準確位置,但兇手卻能!

想了想,徐浩又將注意力放在第四個問題上。

兇手剖出心髒的目的是什麼!?

移植?

不對,兇手將心臟隨意丟在垃圾桶,這已經證明對方的目的並非心臟。

那爲何要費這麼大的力氣,剖出心髒!?

徐浩皺眉,思考片刻,隨後擡頭看向李響。

“李隊,你們是不是找到害者被剖出的心臟了?”

“帶我去看看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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