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和前夫一起重生了》010.

徐朝宗沒有回包廂,繞過門口下樓離開。

這場生日聚會對他而言為了一種煎熬,多呆一秒鐘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實際年齡三十多歲的他,可以輕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是因為誰,跟坐在包廂里那個一無所知的十八歲孟聽雨無關。

曾經孟聽雨抱著手機盤坐在地毯上,語氣天真,「徐朝宗,網上說,我們的每七年就會完全替換每一個細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後的我跟現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個我。那個時候你還會我嗎?」

那會兒他在床上補眠,眼睛都沒睜開,懶洋洋地回,「那七年後的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七年後的我應該還是會對七年後的你一見鍾。」

他這求生滿滿的回答,顯然答到了的心坎上。

滿足地笑了。

實際上,他心深對這種無厘頭的事嗤之以鼻。可現在再回想起從前的種種,三十七歲的徐朝宗,跟十九歲的徐朝宗,徹底不再是同一個人了,他的腦子裏逐漸被工作佔滿,原本該有的空間也一點點

那個回答,似乎也是出自於他本心。

彼時,七年後的他還是喜歡七年後的。然而現在的況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

他喜歡這個嗎?

當然不。他已經不再是十九歲的他,自然也無法喜歡上現在的

不過是可笑的佔有慾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沒有再回頭,走出百味軒,冷空氣撲面而來,他低頭給王遠博發了消息:【臨時有事我先走了。】

……

包廂里,王遠博收到消息,第一反應就是看向正跟盛韜咬耳朵說悄悄話的孟聽雨。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覺得這廝以後絕對會挖牆角。

男生宿舍的友也就那麼一回事,他們宿舍就更一般了,說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寢室的普通同學,不管是殷明盛韜還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為室友兩肋刀的人。真喜歡上一個孩,即便對方是室友的朋友,好像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

王遠博不在心裏搖頭。

太沒節了他們。

盛韜才注意到只有王遠博回來,環顧一圈,問道:「徐朝宗呢?」

王遠博拉長音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韜嗯了聲,「那我們去唱歌?」

徐朝宗的離場,三個男生包括同班同學葉思思都沒訝異。在他們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且來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下來,他好像也沒跟什麼同學為好友。他幾乎不參加同學聚會,今天能來,他們已經很詫異了,這會兒沒打招呼就離開,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風。

孟聽雨不由得長吁一口氣。

還好走了。

不過徐朝宗如果繼續待下去並且跟他們一起唱歌,才會驚掉下呢。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駿馬,他們剛談那會兒,他不出什麼時間陪逛街看電影,一個月能一起去餐廳吃兩頓飯,那都特別罕見。後來相久了,也有脾氣,不願意將他跟別人比較,可上重要的節日總是一個人,這談了跟沒談一樣時,也會抱怨,的初可不像這樣,天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從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著,跟徐朝宗的委屈壞了,積攢夠了,發出來,沒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脅他。

從那以後,他慢慢改變。

出時間陪看電影,但他太忙,一個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並且看電影的時候還不專心,一場下來總會出去兩三次接電話打電話。

不過,已經很滿意了。

那時候是真的他,到願意諒包容。

走出包廂,盛韜買單時,站在大廳的大魚缸前,悄悄地出手,手掌心多了幾個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

百味軒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著盛韜過去,他定了中包,葉思思跟邵靈湊錢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作為禮。氣氛很好,可孟聽雨還是無法集中神,盛韜一顆心都在上,自然看出了的心不在焉,在他們唱歌時,他坐在旁,湊在耳畔問道:「怎麼覺你不開心?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孟聽雨搖了搖頭,「有一點不舒服。」

說得含糊。

盛韜卻不是全沒經驗的愣頭小子,一聽這話,便以為是生理期來了不適。包廂線較暗,他的臉紅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友每次生理期時都會跟他撒,畢竟別不同,他本沒辦法會所謂「一把刀在肚子裏攪來攪去」的可怕驗是什麼覺,每次也只會說,多喝熱水。

可現在,多喝熱水這句話,他說不出口。

包廂里也沒熱水,下意識地,他也不想說。其實他心裏都明白,很多時候,多喝熱水就是一種「知道了知道了別來煩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會兒。」

盛韜看了會兒手機后,離開了包廂。

在寒風中奔跑,終於找到了便利店,買了的保溫杯,在店裏借了熱水沖洗杯子,又買了紅糖,裝了滿滿一杯滾燙的紅糖水,他將保溫杯揣在羽絨服服里包著回了KTV包廂。

盛韜見孟聽雨對唱歌也沒什麼興趣,提前跟王遠博他們說了聲后,便帶著孟聽雨離開。

等在門口等車時,盛韜才像是獻寶一樣,將保溫杯遞給,「聽說喝這個會舒服很多。」

……因為孟聽雨的「不太舒服」,盛韜猶豫了很久,還是決定將告白計劃往後挪一挪,他總覺得,告白應該放在他跟都很好的時候。

孟聽雨擰開保溫杯蓋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頭看向他,心裏有異樣的緒流淌著。

大概是很久很久沒被人這樣關心了。

很久沒有人會因為隨口的一句話,而努力地想讓開心一點。

與其說徐朝宗,更不如說,沒了養分。

養分可以是,也可以是他的

他的消失時,還可以堅持,因為還在,可當也不了,曾經甜的婚姻便為了墓,人呆在其中總有一天會窒息。

也許應該對盛韜好一點,再好一點。

畢竟他是離婚後,第一個喜歡的人。

熱氣直衝的眼睛,笑得溫,想了想,從包里拿出小盒子遞給他,聲道:「盛韜,生日快樂。」

這是今天最為真心,也最為放鬆時說的一句話。

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卻讓另一個「陌生人」佔據了的心思,影響了心,甚至差點忘記了眼前這個男生。

盛韜驚喜不已,沒想到還會有禮,他很興,想要馬上拆開看看是什麼,卻意識到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耳微紅的看

「沒事,拆吧。」孟聽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麼禮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歡,先說好,不是什麼貴重的禮。」

盛韜迫不及待地拆開,盒子裏躺著的是鑰匙扣。

這是孟聽雨送的生日禮他自然很喜歡,但他端量著,有些不確定地問道:「這是一隻手,一個地球儀嗎?」

「是,這是老闆自己設計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獨一無二吧。」

「有什麼意義嗎?」盛韜問。

這個問題可難倒孟聽雨了,剛想口而出「世界將在你手中轉」,又咽了回去。

之前這個鑰匙扣是送給徐朝宗的,現在送給盛韜……意義是不是應該變一變呢?

腦子轉得也快,竟然說道:「嗯,我在你手中轉……大概是這個意思,嗯,我也不知道,這話是老闆說的!」

當然,說完后,孟聽雨被自己麻到了==

盛韜相當吃這一套,眼睛迸發出彩,激得語無倫次,如果現在他手裏有戒指的話,只怕是要單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這是一個遊戲,盛韜這個人的好度,也是從這一刻飆升至90.

孟聽雨看著盛韜的眼睛,心裏直念罪過罪過。

還不如說世界將在你手中轉,總比冒出尬出天際的土味話要強太多。

盛韜當時就將自己宿舍還有家裏的鑰匙都掛了上去,就差拍脯保證從現在開始,他會用這個鑰匙扣到他斷氣閉眼掛牆上的那一天。

孟聽雨:「……」

不必如此。

*

盛韜飄飄然回了寢室。

還想大力炫耀孟聽雨送的寶貴禮時,卻發現寢室里只有他跟王遠博。

盛韜問:「人呢?」

王遠博正在玩電腦,頭都沒回,「殷明在網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還沒回。」

盛韜也沒在意,一邊去刷牙一邊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賞他的新鑰匙扣。

與此同時,徐朝宗去網吧前臺買了幾瓶啤酒後回到座位,網吧里煙霧繚繞,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顯示屏,其他的都在遊戲廝殺,只有徐朝宗開了機,卻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著,偶爾喝一口冰涼的啤酒。

這些年,他有個習慣,想事的時候會下意識地去轉自己無名指上的婚戒。

低頭一看,左手無名指禿禿的,什麼痕跡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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