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換魂人生》第十七章 提刀

而對于下一本《數據結構》,莫樂知道,這本書就需要大量的聯系和思考了,靠死記背是完全沒作用的。兩本書看完,再加上大量的訓練,基本上已經擁有了一個程序員的自我修養。莫樂覺得將這個周期定位一個月,他是喜歡做計劃的人,魂穿前的大學時代,他既要努力學習,以最優異的績修滿所有學分,又要為了生活費和學費去打零工,因此,是一個很善于安排時間的人。一個月時間,足夠自己將這兩本書吃了。

晨曦的微過窗簾的隙,悄然溜進臥室,剛好照孩臉上,孩睡夢中皺了皺眉頭,翻了個,過了一會兒,才在頭疼中睜開眼睛,發現自己一個完全陌生的臥室。

胡琬,,二十三歲,高一米六七,重四十五公斤,自認為無理想無道德無文化無紀律的四無腐,夜場皇。

很幸運,生在一個家世顯赫的政治世家,當別的孩子開始對那些高高在上大腹便便的員們產生敬畏之心的時候,發現的周圍全是,爺爺是,爸爸是,媽媽是,叔叔是,伯伯是……是天之驕,從小到大學習績都名列前茅,周圍隨時都可以聽到各式各樣的恭維,覺得自己從不驕傲但其實心里異常傲覺得自己有的一切都是習以為常的,卻不知道別的孩子是多麼的羨慕和嫉妒,覺得這個世界是好的,因為所有事似乎都按照的意愿在發展。

很不幸,生在一個家世顯赫的政治世家,當別的孩子在一起過家家玩丟手絹老鷹捉小的時候,已經發現了別的孩子對的刻意疏遠。那些孩子都知道份特殊,于各種緒,可以孤立沒有知心的朋友,沒有說己話的閨。只有懷著各式各樣目的接近的人,大人小人男人人,怪陸離,百鬼叢生。高中的時候一個男孩向表白,寫了很多自己清秀的書,雖然認為那個男孩績沒有自己好,字跡也沒有自己漂亮,甚至覺得那些書都很稚,不過,自己終于有人了,不是麼?于是了,于是,將男孩帶回了家,于是,男孩自卑地主分手了。于是,覺得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什麼值得信任的了,于是開始揮霍青春,忘記過去。

認識了一群同樣肆無忌憚揮霍青春的二世祖,于是就有意無意地鉆進這個圈子,狐貍一樣勾引著這些氣方剛的孩子。然后在他們火焚的時候,將他們一腳踹開,哈哈大笑。覺得那群孩子很有趣,整日追逐著各式各樣的,于是,像是參觀園似的,穿梭在各式各樣的直立行走的""之間,肆無忌憚地罵他們畜生,狗屎,然后看他們不敢發作的樣子。他們當然不敢發作,他們就得忍著,因為你們干不過姐的爺爹媽叔伯姨娘七大姑八大姨,呵呵。

一天晚上,突然發現一個以往一無是地二世祖富二代,竟然改邪歸正了。這在小圈子里,可比見到老鼠追殺貓狗改了吃屎還要奇異的事。于是又想起了自己的那個不爭氣的男友,想起男人的可惡,善變與下半思維,于是喝醉了,毫無顧忌地當自己灌醉,因為知道,就是自己爛醉如泥,這些家伙也沒有膽子對自己怎麼樣,于是沉沉醉去。

不知道是善緣還是孽緣,反正,就這麼荒唐的開始了。

胡琬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在一間完全陌生的臥室里,卻并沒有怎麼驚慌,但是聞到這個床上竟然有男人的氣息,心里到一陣厭惡。心說那群無良二世祖不會真的膽大包天把自己睡了吧,不過稍稍檢查之下,發現自己上并沒有異,只是長筒靴子被掉了。于是松了一口氣,隨后又自嘲道自己一個在很多人眼中的浪,還在乎什麼貞潔。

穿上長筒靴,拉開窗簾,打開玻璃門走到臺上,俯視整座城市,依然是清晨,太似乎沒睡醒一樣,顯得紅彤彤的。城市上空彌漫著薄薄的霧氣。胡琬發現自己于一棟三十層高的公寓樓的最頂峰,臺很大,有些好奇,這里不是酒店,那會是哪里呢。向一邊走去,發現這里原來也是一間房子,輕手輕腳地拉開玻璃門,掀起窗簾的一角,向里去,發現這是一間很大的書房,一個男孩或者說男人,穿著寬松的家居服,似乎是一套籃球服,真專心地趴在桌子上寫著什麼,桌子上攤著一大片草稿紙,一本打開的書。電腦發著淡淡的,是一個調試程序的界面。

胡琬淺淺的眉一挑,認出了這是莫樂。這家伙怎麼會在這里,難道這是他的家? 輕輕放下窗簾,沉浸在代碼中的莫樂竟然沒有發覺。胡琬輕手輕腳地走回臥室,然后從臥室里出來,發現旁邊就是書房的門。走到一層,大致上看出了這棟公寓的全貌,是一棟二層的復式公寓,大約兩百多平米。胡琬明白這是莫樂市區的小窩,怪不的起來時,聞到床上有……嗯,很讓人討厭的男人氣息,真惡心。胡琬心想,自己沉睡的時候,莫樂不會對自己做過什麼很惡心的事吧。這個家伙可是一個荒無度的大狼。逛到廚房,長筒的小牛皮靴將地板敲的噠噠直響,胡琬心事飛轉著,于是從廚房的架子上取下一把菜刀,掂了掂,嗯,不夠氣勢,于是換了一把長一點的專門剔骨頭的尖刀,然后再次走上樓。如果莫樂對自己做過什麼惡心的事,胡琬不介意當場將他切了,也算是為民除害。至于后果,胡琬從來不去想什麼后果。

輕輕推開書房的,走到莫樂旁,胡琬張牙舞爪地在莫樂后比劃了幾下,發現這個呆子竟然完全沒發覺,著一支水筆在一個很袖珍的建議本子上寫著什麼。最后覺有些沒趣,心想桌子上這些東西真的有這麼大吸引力嗎?

胡琬走到莫樂邊,在莫樂肩膀上使勁兒拍了一下:"喂,著火啦?"然后走上前輕輕一跳,坐在莫樂旁邊的桌面上,很囂張地用足有一尺長的剔骨刀修著長長的指甲,這是胡琬從電視上看到過的一個畫面,據說很有氣勢。

莫樂是真的嚇了一跳,然后看到邊的胡琬,松了一口氣,正想打個招呼,突然發現胡琬手里的長刀,頓時渾,蹭地一下站起來,將椅子擋在自己和胡琬之間,道:"琬姐,你……你這是要干嗎?"莫樂心想剛剛胡琬要是手,或許一刀給自己來個心涼,或許最后還會反咬自己一口,說什麼迷X之類的。到時候自己可真是要哭去了,好不容易換魂重活一次,那麼長的剔骨刀,不死也得重傷啊,這妞也太不講理了吧。

胡琬很滿意自己現在的效果,不過覺得自己骨子里還是一個很講理的人,所以看到莫樂躲在椅子后面,并沒有什麼表示,而是像古代老佛爺似的,問道:"小莫子,昨天晚上是你把我帶回來的?"

莫樂道:"是啊,琬姐,你昨晚喝醉了,我們想要的用你的手機給你家人打電話,讓人來接你,沒想到你電話沒電了。我們不放心讓你一個人丟在酒店房間,于是我就把你帶回來了。"

"哦,"胡琬應道,臉上有些不自然,不過還是鼓起勇氣聞道:"那你……你有沒有對我做過什麼……什麼很齷齪的事?"

莫樂不解道:"什麼很齷齪的事?"

胡琬將長刀狠狠地在桌子上敲了一下,咚的一聲,然后道:"你說什麼很齷齪的事,不要跟我裝傻,不然我切了你。"

莫樂一陣大汗,將椅子往自己邊拉了拉,道:"琬姐,你看,我一整晚都在看書,有筆記為證啊,我對燈發誓,我只是給你了鞋子。然后什麼都沒干啊。"眼前這個人手拿長刀,而且似乎有些神經質,再加上昨天晚上直接敢罵自己狗屎的格,莫樂完全相信,這個瘋孩會給自己來一刀,因此盡力解釋。

"琬……琬姐,你能不能先把那玩意方向,太危險,小心割傷手指。"

胡琬看莫樂畏畏的樣子,有些意興闌珊,不知道莫樂其實不是畏,而是不想不明不白地被人砍上一刀,那多冤枉。不過胡琬還是將刀往桌子上一扔,莫樂也隨即松了一口氣。雖然這很弱,不過對付一個手里沒刀的小子,莫樂還是有把握的。

胡琬似乎看出了莫樂的心思,輕蔑地瞥了一眼道:"你以為我拿刀就對付不了你這繡花枕頭镴槍頭了嗎?哼哼,忘了告訴你,我初二的時候拿個全國中學生跆拳道比賽的冠軍,別看你長的一副高高大大的樣子,姐對付兩個你沒問題。"

莫樂搜索了一下記憶,發現事實確實是這樣,有一次在夜場,一個不知底細的小青年想要對材火辣的胡琬腳,被胡琬二話不說抬腳踹在命上,飛出去了幾米遠。胡琬喜歡穿高跟鞋,據說那一腳之后,那個小青年從此適合練《葵花寶典》了。不過莫樂看到胡琬的神態,也知道不會對自己手了,看胡琬捻起桌子上一個自己昨晚裝訂的筆記本,隨意翻看。莫樂急忙將椅子推過去,討好道:"琬姐,您坐椅子上看,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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