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失業,我讓歌壇大魔王回歸》第六百七十七章 挖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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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卻覺得特別好,這樣影響力大,不止會讓更多的志愿者加到他們公益中來,也會讓更多的公眾了解和認識到盲人,從潛移默化中改變盲人的出行環境。或許,就因為江了采訪,李魚的在停車的時候,偶然間想到盲人,然后停車時把盲道避開呢。

“這……”

撓了撓頭,“咱們看況再說吧。”

他明天萬一累了狗,人跑的想吐了,還采什麼訪啊。

“也行。”

領隊讓江:“記得有這麼個事兒就行。”

“好。”

答應一聲。

他轉朝老莊招呼:“要不要把你送回去,明天關鍵一戰,你別再把腳給摔了。”

“不用。”

老莊沒好氣。

老莊跳廣場舞平地崴腳以后,江經常拿這打趣。

老莊從包里拿出一罐可樂丟向江:“你媳婦明天去終點接你嗎?”

“當然。”

李清寧把都給江準備好了。

奈何——

誓死不戴,他是個爺們!!

好。”

老莊不再說話,敲打著盲杖走了,打算把這個消息告訴秀兒,就是曾找江簽名,還和李魚視頻的師。老莊正愁不知道怎麼請秀兒過來為他加油呢,現在有借口了。

老莊剛離開,江察覺腳下有東西。

他低頭一看,導盲犬的頭在蹭他的

忙讓開,回頭看到了嚴大叔。

也就是有導盲犬的老嚴。

老嚴加隊伍遲,訓練量不夠,這次的馬拉松是不參加的,今明兩天過來,既是作為集一份子一起活,也是當氣氛組的一員。

對此。

有不同的意見。

他覺得領隊真不會用人。

就老嚴這一個屁崩不出三句話的格,他能當什麼氣氛組,不破壞氣氛就不錯了。

導盲犬領著老嚴走過,尾往江上掃了掃。

“嘿!”

后退一步,“你這傻狗親切個什麼勁兒。”

在老嚴剛來的時候,因為老莊崴腳,江給老嚴當過一陣子陪跑員,從那以后,這狗子對江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親熱,不知道的還以為江喂過它火腸呢。

老嚴很嚴肅的糾正他:“靚仔不傻,很聰明。”

雖然知道了這條狗靚仔,但江有那麼一瞬間,還以為老嚴在夸他呢。

老嚴向前走了。

后瞅了瞅,侯兵這孫子早領著葡萄走了,這會兒還不知道在哪個偏僻的角落在流口腔菌群呢,他今兒來這兒集合的時候,就看到倆人在這麼做了。

只能自己往地鐵站走了。

今兒養蓄銳,多一步都沒跑,踩點都是坐車,所以江腳步輕快,很快趕上了老嚴。

“起的這名字,太占我們帥哥的便宜了。”

說。

老嚴雖然冷冷的,說話言簡意賅,但這些天跟江聊的還算不錯。

老嚴至今沒有找到固定的陪跑員,陸陸續續來過幾個志愿者,但都沒有堅持下去,或因為志愿者自原因,譬如心當志愿者,現在退了;工作調;談朋友了,要加班了什麼的,都理解,也正常的。也有志愿者是不了老嚴那脾氣,覺得我當個志愿者,不說高人一等吧,至得和跟我說話吧,你冷冰冰干嘛呢,就也離開了。

這也理解。

就不說別人了,江也不想當老嚴的陪跑員。

然后。

志愿者換的多了,老嚴漸漸地對江話多起來,時不時地還給江帶一罐汽水,說是居委會發的福利,他們家沒人喝,讓江幫著消滅一下。

那——

當然不客氣了。

不過——

侯兵說老嚴這是別有用心。

老嚴剛來時,江當了老嚴幾次陪跑員,老嚴合拍,看上江了,現在想把江從老莊那兒撬過來。

侯兵的話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譬如現在。

就說了這麼一句話,老嚴這個不茍言辭的就說起了為什麼起這個名字:“靚仔剛去導盲犬培訓中心訓練的時候,趴在地上,就是不參加訓練,后來訓導師著它了聲靚仔,靚仔馬上神煥發的站起來參加了訓練。”

低頭看靚仔一眼,“還不要臉的。”

他們說話間,出了公園。

在過十字路口的時候,前面顯示綠燈,只是快結束了,江攔住老嚴,讓他等下一個綠燈。本來領路要走的靚仔扭頭看江,尾搖了搖,頗有見到大佬的崇敬。

過了十字路口,老嚴在公站等233路。

幫他等了等,待車到的時候,也是巧了,開車的司機是司機“莊嬸兒”。

當然。

這是莊嬸兒的一廂愿,老莊還惦記師呢。

“莊嬸兒。”

在送老嚴上公車的時候,打了個招呼。

莊嬸兒馬上喜笑開,在扶著老嚴坐在門口位子上時,不忘叮囑江:“明兒就要跑了吧,老莊就拜托你,明天我請個假,也去為你們加油。”

“好。”

答應,下了車,朝莊嬸兒揮手告別。

莊嬸兒擺手啟車子,一面開車,一面同老嚴聊天,問他是不是跟老莊同一個跑團的,問他跑步況,問他今天怎麼散的早,往常再開一趟放回來,他們才散什麼的。

老嚴話

但架不住莊嬸兒不斷地問,他勉力回答著。

然后——

老嚴忽然問了一句:“你是老莊的媳婦?”

莊嬸兒馬上哈哈笑起來,那笑聲估計不用鳴笛,前面擋路的出租車就得哆嗦的閃,“不是,現在還不是,我們關系不錯,哈哈。”

老嚴懂了。

他話多了起來,先鋪墊起來,說了些老莊人緣不錯什麼的,然后有意無意來一句:“陪跑是最容易培養了……”

“是嗎?”

莊嬸兒聽進去了。

送老嚴上車以后,自己等的公車也到了,他上了公轉乘地鐵,回到了家。

李清寧在家,正在聽音樂,翻看雜志。

為了明天的比賽,他們早早就吃了晚飯休息了。

當然。

俗話說的好,臨陣磨槍,不快也,偶爾的拉有利于跑步健康。

早上。

霞姐早早就來了。

和李清寧吃好早飯,坐車趕往升旗的廣場,那兒是馬拉松的起點。到了以后,江在車上穿戴好裝備,對于,江依舊是拒絕的,李清寧也沒再堅持。

男人這種東西,總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堅持。

不過——

有些苦頭,只有吃過以后才知道苦,代價不是很大,李清寧就由他去了。

很快穿戴好了。

李清寧幫他整理了一下服下擺:“不要太拼,不舒服,堅持不住了就跟我說,我到時候去接你。”

“嗯。”

點下頭。

“我就不下車了。”

李清寧親他一口,他的后腦勺。

開門下去了,以他的穿著,在空氣中有點兒冷。

“記得拉。”

李清寧又叮囑一句。

“記住了。”

擺了擺手,關上了車門。

霞姐看著江朝人群中走去,“老板,你放心吧,半馬而已,不會有事的。”

有時候——

霞姐覺得兒子,都沒有老板對江這麼心。

這還沒孩子呢,有了得多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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