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7章與天換回一個溫酒再也抑製洶湧的緒,轉去抱謝珩,可就在撲到他懷裡的一瞬間,謝珩和周遭的一切都化作了雲煙。
轉環顧四周,看見眼前景象變了門前車水馬龍的溫府。
首富府邸一向都是進出者甚眾,這一天卻是鑼鼓喧天格外熱鬧,長街兩旁滿了圍觀的行人,溫酒穿過人群走上前一抬頭就看見,數以百計的發簪紅花的侍們手捧奇珍,腰繫紅帶的小廝們肩挑聘禮,紅綾羅鋪滿了長街。
攝政王邊揚起了一抹笑弧,負手步上臺階同被外頭喧囂驚邁步而出的溫首富迎麵就上了。
溫酒看見前世的自己強著怒火問謝珩:「你拿我做由頭拒皇上賜婚害得我被眾人指指點點還不夠?當年謝家買我隻花了百兩紋銀,我這些年已經百倍千倍地還給你們了?你們謝家人究竟還要辱我多次才肯罷休?」
謝珩聞言,眸裡的芒瞬間暗了下去,語調微沉道:「孤今日來此絕無辱你之意。」
咬牙強忍怒氣的溫首富冷冷地看著他,「那你來此作甚?」
謝珩忍了忍,才當做全然不在意眼前人沒給自己半點好臉,再次勾笑道:「孤這幾年用了你錢糧無數,還是這輩子都還不起了,隻能娶你為妻當作報答,恰逢今日良辰吉時,特來登門求親。」
「大可不必!」溫酒冷聲道:「溫某福薄,不起攝政王如此恩寵。」
此話一出,四周瞬間靜了下來。
謝珩也默然了,過了好一會兒,他才開口問道:「那你想要什麼?」
溫酒漠然道:「我如今坐擁天下之財,已經沒什麼想要卻得不到的東西了。」
謝珩看著,沉聲不語,高大軀阻擋了的去路,半點沒有讓開的意思。
門前又滿了人,溫酒拿他這種蠻橫的做法毫無辦法,隻能抬眸看向他,極力讓自己看起來平靜如常,字字清晰道:「我想此生重來一回,我想清清白白,不會被人賣到你們謝家沖喜!不再被人著脊梁骨罵人盡可夫的娼婦!這些你能給我嗎?」
謝珩地看著,一時啞口無言。
前世的溫酒再也不想多說,直接手推開了擋在前的謝珩,拂袖而去。
謝珩站在原地,看著怒氣沖沖地走遠,眸越發晦暗不明。
長街兩旁圍觀的行人見狀,生怕攝政王一怒殃及百姓,紛紛飛快地離去。
溫酒站在幾步開外看著人來去,日頭了雲層裡,謝珩站在硃大門前滿孤寂,心疼得紅了眼。
那時的溫酒不知道謝珩是真的傾心於,不知道後來邊關起戰事,謝珩領兵出征會三載不歸,不知道這一天會為他們最後一次相見。
一步步走向逐漸虛化的謝珩,影繚之間,隻見眼前畫麵不斷轉換,前世種種飛快地浮現又消失,虛無的畫麵在自高樓墜下時停頓了片刻。
溫酒站在狂風裡,看見數萬兵甲猶如水一般紛湧而至,包圍了整個皇宮,無數火把照亮了黑夜,一襲玄的謝珩策馬飛馳而來,驚聲急喚:「溫酒!」
平日裡睥睨天下、見了總沒好臉的攝政王,看見從高樓墜落,倒在泊之中的這一刻,瞳孔瞬間放大,整張俊臉慘白如紙。
他從馬背一躍而下,不顧汙把氣息將絕的抱在懷裡,跪在地上,聲道:「溫酒,我來遲了……是我來遲了。」即便他從接到趙帆和孟乘雲聯手設計溫酒的訊息便快馬加鞭趕回帝京,還是遲了一步。
溫酒站在兩步開外,看見對誰都不屑一顧的謝珩雙眸充紅,悲傷濃重得難以形容。
他咬牙,從嚨裡發出了暗啞的嗓音,「殺!」
他滿戾氣,沉聲道:「把趙帆千刀萬剮、將孟乘雲剁泥!孤要今夜在此之人全都不得好死!」
眾將士齊聲應是,頃刻間手起刀落,周遭的侍宮人全都濺三丈,染紅了臺階和欄桿。
「謝珩……」溫酒眼看他為自己造下殺孽,而沒法改變,不由得滿心酸楚。
匆匆朝謝珩走過去,可就在離他隻有咫尺之遙的時候,畫麵再次轉換了。
這次,出現在溫酒眼前的是一座華麗的宮殿,殿中影冷然,正中央的位置放置著一副寒玉棺,走上前看見自己前世的軀靜靜地躺在棺中,上汙早已經拭去,換了乾淨裳,描了簡單的妝容,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
「溫酒,你怎麼這麼貪睡啊?」
一襲玄的謝珩倚坐在寒玉棺旁低聲說話,眸晦暗,整個人都沒半點鮮活氣。
他嗓音暗啞,「你不是一直都說自己視財如命嗎?你再睡下去,那些銀子我可就都拿走了。」
棺中人聽不見他說話,自然也不可能氣得從棺材裡蹦起來。
溫酒走到謝珩側,生怕離得太近,他又會像之前一樣轉瞬便消失,便站在離他半步之遙的地方,靜靜地看著他。
片刻後,有人推門而,「主上,南華那邊死都不肯把離魂珠拿出來!」
「不肯?」謝珩嗓音低沉,起看向來人,「那便滅了南華。」
溫酒聞言心頭大驚,可喊不應謝珩,也拉不住他,隻能看著謝珩逆著越走越遠,隨著天暗淡下來,眼前景象不斷變換。
看著謝珩揮軍南下攻城略地,看著他在千軍萬馬裡廝殺,看著他玄染,每攻一城都昭告南華:
孤無意取南華,隻要離魂珠!
他連破十城後,南華那邊再也不敢撐,連忙派使臣把離魂珠奉上,以求速速送走這活閻王。
謝珩得珠之後,即刻退兵,廣召天下能人異士齊聚帝京,啟用逆天改運之。
然而,眾人絞盡腦嘗試了無數方法都沒功,但見謝珩上戾氣越來越重,都心生退意。
謝珩不與他們為難,隻一心遍尋世外高人,不論神佛道,但凡有一希,便傾力一試。
溫酒看著他一次又一次地尋到希,又失,一雙丹眼徹底失去了芒,隻剩下滿目悲傷。
人人都說謝珩瘋了。
為了一個溫酒搞得天下大,無一可安寧。
就在列國震之際,閉關數年的應無求出關邀他至萬華寺相見,坦言道:「君妄造殺孽,執念太重,此生註定求不得,不妨廣積功德,以修來世之緣。」
謝珩默然許久,轉了大殿。
溫酒看著他跪在佛前,雙手合十道:「我本不信神佛,世間萬事從來都是求神不如求己。不過從今日起……我願為三千神佛塑金,此後護萬民、修善業,但求諸神善待我心上人。」
數日後的夜半時分,謝珩在以攬月臺為中心在皇宮用離魂珠起法陣,千餘名僧者齊聚,焚香誦經化怨憤,佛號聲聲渡芳魂。
與此同時,大晏萬民共祈願,無數盞長明燈照得整座帝京城燈火璀璨。
法陣起時,有閃電劃破夜空,刮狂風,引陣雨,有天雷自九霄高降落人間。
謝珩手持斬盡劍,站在電閃雷鳴之中,歃以祭離魂珠,對天起誓:「我以此許天下,與天換回一個!」
聲落,數道天雷齊齊朝他落了下來。
一直在旁看著的溫酒大驚,明知這一切是夢是幻,仍舊什麼都顧不上,直接就飛奔上前撲到謝珩上幫他擋去所有雷擊。
漂浮在半空的離魂珠瞬間被擊碎,化作星星點點的落了下來。
奇怪的是這次的景象沒有立刻消失,溫酒真真切切地抱到了謝珩,連被雷電擊中那要命的疼痛都清晰地到了。
謝珩看見突然出現的震驚不已,但來不及反應便當即棄劍,轉抱住了,無措地跌坐在地上,「阿酒,你、你怎麼……」
溫酒倒在他懷裡,淚水止不住地奪眶而出,前生忍下了太多的淚和著吞,這連番輾轉在虛幻的夢境裡又重看了一回,知道了許多誤解和錯過,如今卻怎麼也忍不住了。
溫酒費力地抬手了謝珩的臉,想把這輩子最好的溫給他,彎道:「謝東風,你該醒了。」
「我一直在等你。」
「你是我……等了兩輩子纔等到的良人。」
【本文已出版,出版名《喜歡你,沒道理》】 初相見,薛夕被迫對這個充滿危險的男人一見鐘情,不談戀愛會死的她只能主動出擊: “我有錢,也很能打。” “做我男朋友,我罩著你。” 于是,大家慢慢的都知道,薛家的學神大小姐養了一個吃軟飯的小白臉,但她護短的厲害,直到某天—— 薛夕將他護在身后,對面前幾個疑似小混混的人涼涼道:“我男朋友膽小,你們有什麼沖我來。” 小混混們嘖嘖發抖的看著被保護的某大佬,傳說中的黑閻王,原來喜歡這個調調? 【爽文,女強,打臉,1v1】 作品標簽: 甜文、世家、獨寵、女強、花季雨季
她當時挺著大肚子,飽受著所有人的唾棄。全世界都說,她為了上位,為了讓自己的孩子獨占秦家,親手殺了她丈夫的兒子!無論她怎麼解釋,他都不相信!他說“既然你殺了我的孩子,你的孩子也不能留!”他硬生生的將她八個多月的孩子刨腹取出來,之後,她就再也沒有見過孩子了,他是殺了她的孩子吧!在她住了漫長的七天醫院後,他親手將她送進了監獄……他說,沒有證據,就先坐著牢吧!這一坐,就是五年!她背負著惡毒女人的罪名,在監獄裡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沒想到,出了監獄後,又遇到了他。
擁有腦域異能,有喪尸病毒抗體,甚至能操縱喪尸,洛飲冰本該是末世中的人生贏家,卻被人束縛囚禁了三年,慘遭人體實驗,生不如死。 爆體而亡后,他自深淵歸來,重生回兩年半前。 他依舊被捆綁在束縛衣中不能動彈,看著周圍熟悉景象,洛飲冰雙眸微斂,神情冷淡而陰郁。 重生的第二天,他操縱喪尸攻破前世禁錮他三年的實驗室,漫步在喪尸群中,他找出一個筆記本,寫了一篇簡明扼要只有三句話的末世生存指南。 第一條:“復仇曾背叛自己、折磨自己的所有人。” 第二條:“報答前世救出自己的紀初。” 第三條:“確定自己究竟想做救世主還是喪尸皇。” 很久以后,早就完成前兩條內容的洛飲冰拿出筆記本,皺著眉頭劃掉第三條,改成了一個問句: “我本應成為一名厭世病嬌,誰把我寵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他身后,紀初淡淡一笑,放下手中骨瓷盤,喚他:“先生,我剛烤好的點心。” 厭世病嬌翻譯為: 蒼白病弱,懶散淡漠,有需要時碾壓全場,沒必要時家養嬌氣包,紀小初我膝蓋疼過來抱我走。 路人:得知那個漂漂亮亮的喜歡偽裝成普通人的病弱青年是當世最強異能者兼最強喪尸,我們也很幻滅啊! 攻視角:你是萬物之主,你是世界之王,你是我至死追尋的信仰。 食用指南: 1.末世重生文,有異能,攻受都是掛,賊蘇賊爽賊甜 2.主受,攻寵受,紀初×洛飲冰
身為萬筑集團的第一助理,林回無疑是相當優秀的——總經理信任他,員工依賴他,合作伙伴也時常對他贊賞有加。然而林回事業上如魚得水,私下卻偷偷暗戀自己上司長達數年,就在他以為生活會永遠這麼下去的時候,一不小心,他和總經理………
(年代+糙漢+甜寵+1V1雙潔)一朝醉酒,衛菁菁shui了自己看過的一本年代文里面最強有力的那個糙漢陸征,她是那個早死的炮灰知青女配。這女配明明家世不錯長得也明艷動人,卻偏偏癡戀那個男主知青景琛,為了氣他,還不惜把自己嫁給村里最窮的那個成分不好的糙漢。雖然她知道陸征以后會飛黃騰達,但是她也知道他一直喜歡女主林夏,于是她打算和陸征和諧共處,搭伙過日子。卻沒想到新婚那晚一發入魂,還是雙胎。衛菁菁打算趁陸征發現之前趕緊和他離婚自己一個人把孩子給生了。卻沒想到那個平時沒什麼表情的糙漢在她面前紅著眼:"菁菁,別不要我...
沈聽夏在高二那年暗戀上一個人。 他愛把校服袖口撩起,冷白色的皮膚上有不明顯的小痣,愛在課間拎一瓶北冰洋汽水,然後靠在桑葚樹下沒個正形地笑。 他是如此璀璨,發光似的照亮她一整個青春時代。 她在心裏默默祈願他能更好,而他果然如她所願,從A班到火箭班,從素人到明星,參演電影驚鴻一眼,大爆出圈。 她偷偷喜歡的人,變成了所有人喜歡的人。 他一路向前,然後離她越來越遠。 * 江溯二十四歲那年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是和很喜歡的女生。 她是劇組的特邀畫師,是他的高中校友,是相隔一條走廊的同學。 他們擁有很多共同的回憶,例如學校那棵桑葚樹,小賣部裏總是售罄的汽水,袖口走線凌亂的校服。 他一直以爲是巧合。 直到無意間翻開一箱陳舊的速寫紙。 畫上都是同一個人,熟練到根本不用草稿,他起先並未認出,翻到最後,掉出幾張他主演的電影票。 票上都是七排六座——他在學校的座位號。 原來他不以爲意遺忘的青春年少,都是她念念不忘的信號。 而他記憶中那條窄而快捷的過道,於她而言,是與他漫長相望的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