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鯉妻:攝政王寵妻手冊》第九十六章 偶遇章詩詩

“爹爹小時候啊,其實和叔叔一樣都是目不識丁的莊戶小伙兒,不同的是,他從小就好學,那時候我們村有個總也考不上秀才的老生,沒事兒教小孩子們認認字,我爹每次都湊上去學一點兒,久而久之就認識不字。

到了二十來歲,有一年冬日農閑,進山捕獵時,爹爹無意間救了一個采藥的老大夫。

那老大夫聞得爹爹識字,就送了一本手札給他以謝救命之恩。爹爹也正是憑著這本手札,棄農從醫,做了赤腳大夫。”

聽了趙錦兒的話,秦慕修翻開那本手札。

整本翻完,發現手札記錄得很,字跡還潦草,很多手繪草藥也畫得不甚傳神,若非有一定岐黃功底的人,恐怕很難看明白。

除了數幾個藥方淺顯易懂且記錄完全,大部分倒像是草稿或者隨筆。

而趙錦兒給他治療肺的的方子,便是這幾個記錄清晰的藥方之一。

隨手一個藥方,能把秦慕修上纏.綿十多年的肺病連.摘除,其醫可見一斑!

趙正就在這時也開口道:

“錦兒說的這事我有印象,那老大夫摔斷,在咱家足足歇了兩三個月才走呢,走的時候,倒是完全好了。那年,大哥十九歲,我才十三歲。

老大夫走后,大哥整日價把自己關在屋里,研究那個什麼小冊子,第二年春天,就做赤腳大夫行醫治病了。”

“那岳父后來可與那老大夫再往來過呢?”秦慕修問道。

趙正搖頭,“這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大哥二十一歲那年,離家足足一年多都沒回過,回來的時候,邊便有了嫂子,嫂子那時候已經有了孕,只可惜,生下錦兒沒兩天就斷了氣。”

難得聽到爹娘的往事,趙錦兒一時有些癡癡地。

秦慕修卻理清了一些陳年久遠的關系:

岳父救下的老大夫,很有可能是個不世的神醫。

為了報答岳父救命之恩,將自己親手記錄的手札送給了岳父。

奈何他的記錄實在晦難懂,岳父只領略到一點皮,所以一輩子只做了個寂寂無名的赤腳大夫。

至于這老大夫,是什麼人呢?

岳父離家的那一年多,有去拜訪過老大夫嗎?

這些珍貴的醫書,是他給岳父的嗎?

趙錦兒哪里知道,自家相公不過是聽叔叔討個古,腦袋里的弦已經撥

“我煮晚飯去了。”

“嗯。”

秦慕修繼續翻著那些醫書,試圖找到一點蛛馬跡。

可惜,除了那本手札,其他醫書都是古印本,并不是手寫的。

沒什麼線索。

秦慕修便放棄了。

趙錦兒很快做好晚飯,咸味兒的野菜粥,加了小半碗末調味。

咸香混著香,鍋蓋一掀,整個屋子都是。

柱子快饞哭了,“晚上又有吃嗎?”

趙正拍拍他的頭,“這孩子,怎麼總想著。”

說完,自己也咽了一口口水。

趙錦兒笑道,“過年嘛,誰不想吃點好的。”

晚上,趙錦兒把當姑娘時的“閨房”仔仔細細的收拾了一下,跟秦慕修歇下了。

第二天天沒亮就爬起來,把趙正父子倆上的服換下來洗了,屋子里里外外打掃了,昨日買回來的全部燒好,分幾碗放在櫥柜里,最后劈了點柴堆在院子里,還秦慕修把帶來的春聯也給上,直忙到下午,才和秦慕修往小崗村回了。

“修,我們從鎮上過一下吧,我想去買點便宜的草紙。”

“作甚?”

“練字啊。家里的紙都是好紙,給我練字太浪費。”

秦慕修見一臉認真,笑道,“認真要開始習學?”

“當然!”趙錦兒揚著小臉,“不認字,那些醫書我怎麼看得懂?”

“那我每天教你十個大字,每個大字寫十遍,不可懶。”

“誰懶誰是小狗!”

趙錦兒認真的小樣兒實在惹人憐,秦慕修忍不住刮了刮細膩的鼻頭。

“好啊,你哪天要是懶了,我非要你學兩聲狗聽聽。”

“我才不會!”

說笑間,趙錦兒突然看到不遠一個悉的影,“咦,那不是詩詩嗎?”

秦慕修聞言,回頭一看。

果見章詩詩和秦二云往一家客棧走進去。

“奇怪,二姑怎麼帶著詩詩去住客棧?是房子還沒翻修好嗎?

趙錦兒嘀咕道,“不對啊,都說了,若是年前翻修不好,就讓們母到咱家來過年的呀!”

云來客棧。

凰鎮最好的客棧。

普通客房住一晚要一兩銀子,好點兒的二樓套房,得三五兩。

再加上吃食,一天花個十來兩銀子很正常。

秦慕修犀銳的雙目微微瞇起,在客棧門口看到一輛很氣派的馬車。

車頭掛著大紅燈籠,燈籠上很明顯的一個“邱”字。

沒記錯的話,秦二云夫婦在平安郡上做工的那戶人家,就是姓邱。

“咱們要不要去跟二姑說,就到咱家過年,讓們別花這個冤枉錢了,跟著咱驢車一起回家吧?”

趙錦兒說話間,秦二云卻獨自從里面走出來了。

趙錦兒還以為是出來買吃食或者干什麼,沒想到徑直走到不遠的一輛牛車邊,了一塊銅板,坐上牛車走了。

牛車的方向,正是婆家大崗村的方向。

趙錦兒目瞪口呆,“二姑這是……回家了?留下詩詩一個人住這麼貴的客棧?”

作,實在是不懂。

就在這時,客棧二樓最東邊的一扇窗戶打開,章詩詩涂了脂的年輕臉龐從里面出來。

趙錦兒睜大雙眼,“阿修,快看,詩詩,是詩詩!”

秦慕修還是沒說話。

二樓最東邊,是天字第一號貴賓間,住一晚,要十兩銀子。

章詩詩將頭探出來,慵懶的了個懶腰。

就在雙臂展開之際,一雙手從背后出,將環住。

接著,一個神俊朗的男人將頭歪在耳畔,輕輕吻了吻的耳垂。

章詩詩,咯咯直笑,“別鬧。”

而那男人頭戴金冠,額上勒著一塊水汪汪的碧鵝蛋玉,約莫二十七八歲,一看就是富貴人家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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