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霄像是看出了生心中所想。
他垂下眉眼,與四目相對:“不過這樣就很好,你能專心學習, 我那時候也不夠優秀。”
沒有什麼晚一步。
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后。
“你只管去做想做的事, 不余力,不留憾,剩下的距離, 我總會向你靠近。”
一直是這樣的孩。
不管什麼,從來都全力以赴。
阮糖倏地笑起來,用力點了點頭。
“嗯!”
端起自己裝了橙的杯子輕輕了一下程霄的,看著他認真道:“今天下午的比賽,你也是, 全力以赴, 不留憾。”
不管有沒有拿到冠軍。
他在他心中都是最最厲害的人。
這句話音落下, 蘇圓圓和趙旭季辭遠也笑著舉了杯。
程霄一一與他們過。
餐館里響一聲“加油!”惹得旁邊幾桌同學紛紛側目。
他們卻渾不在意, 依然在笑著回憶高中明明稀疏平常卻又數也數不完的日常。
好像每每與邊的幾個人見上面,就能回到那段最好,最努力,也最青春的時。
就這樣邊吃邊聊,也差不多吃了一個快兩個小時。
時間將近1點的時候,幾人結束午餐回了聯大。
程霄要馬不停蹄地先趕到育館。
趙旭想著時間還有一會,又讓阮糖帶著他和季辭遠逛了一下聯大上午沒能去的地方,暫時沒往育館去。
結果繞了星湖一圈后,阮糖突然接到了楊錦佳的電話。
電話里的聲音十分嘈雜,楊錦佳差不多是扯著嗓子在喊。
“糖糖,你們進來育館了麼?部票的座位在哪里啊?我們過來找你們啊。”
部票有前排的座位,算是vip區,楊錦佳他們買的票其實沒有座位劃分,進來就是逮著哪兒坐哪兒。
阮糖這麼一問猝不及防愣了一下,停住腳步。
“啊?我們還沒有進去呢,你們不到1點就在場館里了麼?”
“什麼?!你們都還沒進來!”楊錦佳驚呼一聲,大著嗓門喊道:“趕過來排隊!別逛啦!外面排隊的人多得要死,我們吃完飯就來排了都40多分鐘才進來!”
阮糖:!!!
驚了,沒想到育館的隊伍會要排這麼久!
而且楊錦佳們在食堂吃飯,吃完也就才十二點多,就已經要排40分鐘了!
阮糖忙不迭地趕帶著蘇圓圓他們往育館走。
也是不湊巧,他們回學校走的另一個門,跟育館是給對角,一點都不路過那邊。
程霄去后場肯定也不是從檢票的門進去,可能也沒看到前頭的況,不然肯定要告訴。
一邊往育館走,阮糖還一邊把手機拿出來登陸校園論壇看了一眼。
如果育館外面真的已經排起了長龍,那論壇里肯定有人拍了照。
果不其然。
育館排長龍的照片360度無死角被各個同學拍了發到了各種論壇和社網絡上。
配文大同小異:我就從沒見學校育館什麼時候排這樣過!
這些發了照片到社平臺的同學甚至收到了好些個評論,都在問這是在辦什麼活,是不是有什麼明星的演唱會?
同學們:統一回復,是我們校籃球賽決賽要開始了,大家不有去看籃球的,還有去看帥哥的。
接著就把育系和金融系兩支球隊人員的照片都在自己主頁發了一波。
然后就引來了被大數據準推送的網友們更激烈的回復。
【臥槽好帥!】
【我就在北市現在去看還來得及麼?!】
【來不及了,這場球賽可是要買票進的!】
【但據說場會有同學直播】
有些做自的同學趁著這波熱度趕放了自己的賬號,吸引了一些人的關注。
阮糖自然是沒空去注意這些,看著論壇里的照片都心一驚。
沒想到大家這麼早就排起了隊!
而且又因為前面配合著閘機一起檢票的是學生會的人,檢查的比較細致,所以速度不算快。
阮糖他們到育館附近時,隊伍已經排的老遠。
是都看不到門口的那種遠……
趙旭拿著票,著急的咋呼起來:“早知道剛剛就不逛了!這不會等開場了我們都沒排進去吧!”
蘇圓圓“啪”的給了他一下:“快閉上你的烏!”
但是現在也沒有辦法,只能老老實實排著了。
阮糖給程霄發了消息說了自己這邊的況。
程霄那邊應該是在做些準備工作,沒有馬上回復。
漸漸40分鐘過去,下午2點了。
檢票的隊伍雖然前進了一大截,但還沒到阮糖他們。
阮糖心里有些著急了。
看了好幾眼手機,程霄一直沒回消息。
猶豫了一下,撥了個電話過去。
其實是不太想在這個時候去打擾他的。
但阮糖又怕一會他都出場了他們還沒進去。
雖然比賽是兩點半開始,但是球員場肯定會早一些的。
程霄和球隊在后場休息間,確實是準備著場了。
他的手機已經放進柜子里,這時候突然聽見響起來,于是又立刻開了柜子拿,一邊接電話一邊對幾個隊員說:“你們先去,我接個電話。”
重生而回,夏梓晗才發現,自己上輩子過的有多窩囊和愚蠢,被渣男欺騙,被繼母哄騙,還被繼妹搶走未婚夫,自己最後卻落得一個身敗名裂,嫁賭鬼又毀容的下場。 重生歸來,夏梓晗只有三個願望,一,做個天下最有錢的貴女,二,讓所有害過她的人,全都得到應有的報應,三,再嫁得一只金龜婿,生幾只小包子,過著夫妻恩愛琴瑟和鳴幸福生活。 為了實現這三個願望,夏梓晗努力強大自己,開鋪子,學武功,賺銀子,閑暇時間還不忘記虐虐繼母繼妹渣男什麼的,把前世他們欠她的債,十倍百倍的一一討回來。
衛朽一個人單槍匹馬強大了幾千萬年,也孤單了幾千萬年,他不懂怎麼去愛一個人,卻為蘇宛秋,用生命締造了一個太平盛世,用骨血為她加冕了荊棘皇冠。蘇宛秋卻覺得,她嫁的,不是什麼神主衛朽,而是一杯毒藥。她為愛成狂,血洗靈淵,最後卻恍然醒悟,原來衛朽,竟然是這世界上,最深愛她的人……但那年貪歡一刻,終是哀樂兩忘。
直擊心底最深處的柔軟,若這世間尚有真愛,這便是了。 有生之年,幸得有你,無懼黑夜,只待白日。
她潛進他的家,只想用他手指蓋個指紋印,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某次party,被人問到莫南爵哪點好,童染吃得正歡,忽略了身後的身影,隨口回道:“因為他是個大土豪!”回家後剛準備開門,被人直接堵在門口:“聽說,你喜歡我是個大土豪?”童染不服氣:“你本來就是!”
她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替身,一個大小姐安排陪在他身邊的完美替身。她可以抑制住自己對他的感情,精明如他,又如何會輕易被戲弄……
明明被父親告誡過要遠離他的,可是就是無法抗拒那人霸道的靠近。 那人是黑道大哥si生子,長年獨自在外生活,卻年少成熟,十幾歲就已經是金融投資大鱷。 那人贈他手表,送他鋼琴,抱著他剪指甲,對別人的倒貼不屑一顧。 在他短短十幾歲的人生裡,那人強行入侵,他無法抵抗地沉淪下去。 然而那人占據他所有心所有愛之後,又把他狠狠甩開。 經過這一場鬧劇,他已經刀槍不入,水火不侵了。他已經喪失了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