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執寵第1章

1.重逢

公寓走廊外的應燈壞了,沈亦歡黑將金屬鑰匙鎖孔關上門,電梯停電了,只好走樓梯。

,腳步飛快,行出點約的縴細腰,像極一隻夜行的大貓。

剛走下樓手機就響了。

「喂。」接起,聲音蔫蔫的。

手機裡立馬傳出一陣嘈雜的聲響,人聲鼎沸,激烈的搖滾樂,沈亦歡面無表地把手機拿遠了些,看了眼來電顯示。

——高爾基。

「……」沈亦歡撚了撚眉,調低音量,聲音細細著和此時表完全不同的乖,「找我有事嗎?」

那位「高爾基」兄嚷著大嗓門︰」寶貝兒,快來Queens!」

「我就不……」

話還沒落,「高爾基」丟下一句「救命的急事兒」,就鬧鬧哄哄的罵了幾句,不知被誰拉去了,電話也隨即斷了。

八月的夜晚,溫度毫不減,大地正源源不斷釋放白天積攢下的暑氣,仿佛是夏天要燒灼夏天本,熱浪一波波翻湧過來。

沈亦歡輕輕「嘖」了一聲,似乎在思考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的可信度,最後還是攔了輛車報了Queens的名字。

高爾基,真名其實和名人沒毫關係,林開歌。

主業作死,副業模特。

沈亦歡前段時間負責過他的雜志版面拍攝,就算是認識了,林開歌非常自來拉著沈亦歡出去玩。

高爾基,是沈亦歡給他取的綽號。

Queens是一家網紅酒吧,經常能踫見網紅、小明星、模特一類的俊男

燈破開濃重的煙霧,彌漫著濃重的煙酒味。

沈亦歡撥開人群,直直地朝林開歌等人朝聚的座位走去。

一路收獲了不打量的目與輕佻的口哨聲。

長得實在不像混跡於酒吧這種地方的模樣,白淨又懵懂,五漂亮青,看進眼睛裡時仿佛是遇到一隻森林深的小鹿,清淩淩的噙著一層霧氣,可再往裡看,就會眼底空得很,黑似的,整個人都著漫不經心的茫然。

「這!」林開歌一見就原地跳起來。

一桌其他人也都朝看過來,都是模特,沈亦歡經常拍雜志,也能認識個七七八八。

「都在啊。」沈亦歡噙著點笑和乖,一雙極的眼眸瞇一條

其中一人哄笑道︰「林開歌你不是人啊!這不心帶壞我們攝影師妹妹嗎,哪兒還有你這種把好孩子往Queens帶的人!」

於是接著一陣聲討。

看到這,沈亦歡也知道那句「救命的急事兒」純屬瞎扯,也懶得生氣,挨著林開歌坐在一邊。

「知道這些都什麼酒嗎?」林開歌問

「什麼?」

「失酒!」

「……」

沈亦歡面無表的扭頭,視線慢吞吞地落在他臉上。

「鎭,不是給你喝的,我自己喝!」林開歌勾著,「搞個直播玩玩。對了,你要喝點什麼?」

林開歌靠著他那副皮囊,還算個知名的模特,有一批,平常還能遇上接機,要合照要簽名的況。

「橙吧。」

旁邊有人聽到了沈亦歡的話,立馬笑道︰「妹妹你也太乖了吧!我還是第一回遇到有人來酒吧要橙喝的。」

「我不太會喝酒。」沈亦歡微微笑著說。

林開歌搗騰好了直播件,還沒進房,於是隨意的扔在一邊,湊近沈亦歡。

帶著笑意道︰「你可就裝吧。」

「嗯?」沈亦歡角還揚著。

林開歌撈起手機,隨便按了幾下,隨即沈亦歡的手機便也亮了,上面顯示著——高爾基。

「……」

林開歌笑起來,懶散地癱在沙發上,微微側向沈亦歡,顯得非常親昵。

「我就不信了,一個給我備注這綽號的人還真能是隻小貓?寶貝兒,你要不要給我解釋一下我這綽號的意思啊?」

「高、而、基。」一字一頓說,看過去的眼神非常真誠。

高190,並且,不像個直的。

高而基,高爾基。

「噯,我真是直的。」林開歌簡直是被氣笑了。

沈亦歡點頭,喝了口橙,看起來興致缺缺。

「好吧。」

***

醫院。

「鎭,陸爺,你這才回來怎麼還傷了。」虞家誠看著男人背上的大塊跡,不由皺眉。

陸舟淡淡︰「舊傷了。」

「看著有點兒恐怖。」

「你是員警嗎?」一旁包紮的護士問。

陸舟一手摁著太,暫時沒有應聲。

於是虞家誠替他回答︰「不是,是軍人。」又奇怪地拿手肘撞了撞他,「看什麼呢這麼出神。」

「沒什麼。」

他收回目,低眸。

虞家誠從小就和他認識,當即扭頭尋著剛才他看的視線看過去,便見到了一個背對他們的姑娘,長髮飄飄,背影殺手。

???

這是要轉啊。

除了那誰,他還沒見過陸舟這麼盯著一個姑娘呢。

視線微頓,那個姑娘正拿著一個Pad看直播,畫面一掃而過,虞家誠掃見一個悉的面孔。

悉其實也算不上悉,變了很多,沒了從前的頑劣氣質,即便畫面只在上停頓幾秒,也能看出的乖巧,氣質也有了一種說不上來的沉澱。

虞家誠微怔,看了陸舟一眼,後者非常平靜。

「……剛才,那是,沈亦歡嗎?」他輕聲問。

「嗯。」他淡聲,倒是沒否認剛才看的就是

「怎麼覺跟以前不一樣了。」

陸舟沒回答。

虞家誠也不在意,又回想起剛才沈亦歡的樣子,還是漂亮到扎眼,皮白得發,兩彎柳葉眉,雙目漆黑,一件乾淨的白T,眼皮耷拉著有點倦。

他懷疑剛才是自己看走眼了才會在沈亦歡上看出「乖」來。

知道你回來了嗎?」虞家誠問。

陸舟神漠然地看著他,虞家誠明白了他意思︰沈亦歡為什麼要知道。

虞家誠剛才沒看見,可陸舟看見也聽見了——

沈亦歡旁邊還坐著個男人,端著酒杯笑容輕佻,很像從前的沈亦歡,偶爾耳邊蹦幾個「失酒」、「一杯倒」的字眼。

他又想起縴細白皙的脖頸,以及流暢的線條。

陸舟垂下眼,非常煩。

***

作死喝失酒,勢必是會遭到天譴的。

大晚上的,救護車呼嘯而至,在一片笑鬧聲、調侃聲中把一個酒中毒的大壯個搬走了。

中毒的不是林開歌,而是另一個一塊兒玩的男人,沈亦歡不認識他,只不過大家都跟著去醫院,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醫院才發現這些人本不是來關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熱衷吃瓜的朝群眾。

林開歌帶著一張,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實在是太垃圾了,另一個舉著手機拍視頻還發到工作群裡供大家眾樂樂。

沈亦歡算是有良心的,沿路買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給大家,於是大家當著躺病床上面無的朋友,  津津有味的給吃了。

氣得病患豎著食指大罵他們沒良心,又疼得嗷嗷過去。

一群人七八舌熱熱鬧鬧的,就這麼完了一次愉快的醫院一日遊,很快也三三倆倆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開歌拍了拍的肩。

「哦。」

沈亦歡點頭,抬腳跟著他走。

「鎭,等會兒。」林開歌笑著,手指衝下指了指,「我去唱個歌。」

「……」

沈亦歡站定,懶得理會。

穿了雙帶著點兒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挨著牆蹲下來。

醫院的走廊充斥著各種低分貝的喧嚷,刺的人耳生疼。

醫生護士低聲談的聲音,風扇的聲音,掛水的玻璃瓶踫撞的清脆聲,以及推車在地面推行的輕微金屬聲。

都讓沈亦歡想到那個非常不好的傍晚,也同樣是暑日。

突然,耳邊傳來一個與這些聲音完全不同的——

打火機的聲音。

沈亦歡眉間微蹙,看過去。

一個男人。

形頎長,黑,黑髮乾淨俐落,修長而骨節分明的手指著一個打火機,沒有點煙,解悶似的撥著開關,出一截冷白卻線條分明的手臂。

沈亦歡的手無意識地收

男人神寡淡,垂著眼並未注意到,眉骨朗,一雙平靜就帶戾氣的眼,再往下是修長的脖頸,突出的結,弧線落拓。

將他的影子拉長,影延長至沈亦歡的腳邊。

不自覺地抿了抿,竟有點不敢看了。

這麼快就三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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