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燃》第118章 到可以為慷然赴死,到可以為茍且地活
平穩行駛的車子裏。
廖宗樓攬著聞笙的腰,另一隻手,充滿占有地輕輕著聞笙的手指尖。
就跟小貓爪子似的。
一邊狀似不經意地問:“寶貝,你跟那個姓孟的,以前認識?”
其實,有關孟寒徵的種種,他早就讓林大調查的一清二楚。
但這兩天,就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時間,跟聞笙當麵攤開談一談這件事。
說真的,不論是什麽人來了——
不論他是誰,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個人在聞笙心裏,於什麽位置。
聞笙點了點頭:“是兒時的玩伴。”
這件事,聞笙自覺也沒什麽好瞞的。
就把當年母親是如何救下亞斯,又將他帶到家裏,甚至還差一點收養了他的事……從頭至尾講了一遍。
廖宗樓聽得很仔細。
一開始,他的注意力更多放在孟家父母與孟寒徵當年的相識過往上——
畢竟,這裏麵很可能涉及聞笙父母車禍的真相。
可後來,就算冷靜自若如廖宗樓,重點也不由稍稍跑偏。
他問:“也就是說,你十歲那年,就認識他了?”
比他……足足早了八年。
他又確認了一遍:“那時你在讀小學?”
聞笙點了點頭:“對呀,小學三年級。”
廖宗樓:委屈,介意,吃醋。
男人好看的眸,眼尾斜挑,看向聞笙:“我都沒見過寶貝十歲時的樣子。”
聞笙被他說的一愣。
“連照片也沒見過。”
聞笙忍不住笑了:“那你從前也沒問過我呀。”
廖宗樓道:“想看。”
聞笙沉默片刻,有點扭:“那……你如果想看的話,照片都在老宅。”
如果他願意,可以帶他一起回去一趟。
剛好也有日子沒回去過了。
廖宗樓又繼續道:“我也沒去過寶貝的老宅。”
甚至沒見過的父母,當年是長什麽樣子。
這麽林林總總下來,好像無端就矮了姓孟的一頭。
難怪下午時,他嘚瑟那個樣子。
還特意發了條朋友圈,說什麽“故人”的。
雖然早就查到了聞笙與這個孟寒徵的過往,但比起冷冰冰的文字敘述——
聽當事人娓娓道來,兩個小朋友當年的相識、相知、相守,
那種後來的人不進的稔和親,
是完全不一樣的。
聞笙忍不住喊了他一聲:“廖宗樓。”
他這副半垂眼簾、語調落寞的樣子,就真的很會招心疼。
看來孟寒徵有些話說的沒錯——
是真的心太了,才總被他拿得死死的。
聞笙清了清嗓子,製止他的犯規行為:“不許撒。”
男人輕垂的眼簾,一抹幽閃過。
怎麽……他的寶貝這是被什麽人指點過,學會反過來指責他了?
廖宗樓輕牽著,臉淡淡:“也算不上撒吧。”
他嗓音喑啞,宛如華大提琴的嗓音,糅雜了一縷令人黯然神傷的緒:
“真要說的話,我是在吃醋。”
說著這話,廖宗樓側過臉,著聞笙手指尖的手,朝自己心口的位置去:
“這裏很難。”
年時,他就是吃了沒長的虧。
世人都說廖家老大風流肆意,舌燦蓮花,不知多惹滿京城的閨秀喜歡。
而他,雖然生得好看,可那又怎麽樣——
母親是續弦,不被父親接納,沒有家族的繼承權。
不茍言笑,子又冷,脾氣又兇。
那時,除了林大、林二他們,他本沒有別的朋友。
所以,那時雖然初見那日,一眼就喜歡上了。
可他本不敢也不懂表達。
他不會說廖宗昌那些哄孩子開心的話,也不知該怎麽討得的歡心。
就連十八歲生辰那天送出去的禮,都被原封不地送了回來。
雖然沒被破壞,但也足夠明確地表了態。
聞笙被他說的心口微窒。
忍不住了腔調:“你難什麽?”
“我跟孟寒徵,又沒什麽。”
廖宗樓當然知道他們兩個現在是沒有什麽。
但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已然足以令他介意。
更別說,沒人能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麽。
他目深濃,凝著神溫的眉眼:“聞笙喜歡我嗎?”
“是很喜歡、很喜歡,喜歡到非我不可的那種嗎?”
試探心之人的心意時,甚至不敢輕易說出那個“”字。
聞笙的心,泛起一陣綿綿的疼。
看著廖宗樓,張了又張,緩緩吐出一句:“喜歡的。”
不久前,方枕風曾問過相似的問題。
那時,答的是:喜歡過。
因為不確定他也會回應相同濃度的,所以寧可當作一切永不發生——
就當一切,船過水無痕。
可經曆過這段時間的相,廖宗樓對的好,對的疼寵,
甚至是他的那些故意為之的撒和耍賴,
明明都看在眼裏,換作別人,早就踹死一萬八千遍了,
可因為那個對象是他,不僅不會覺得討厭,
反而心裏甜的要命。
如果這都不算喜歡,那誰來告訴,這個世界上,什麽才“非他不可的喜歡”。
聞笙看著廖宗樓微怔的眉眼,回想起前兩天,
那個讓介意到不行的碼鎖:150626。
問:“你呢?”
“廖宗樓,你喜歡我嗎?”
如果喜歡,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
如果聞笙隻是回答“喜歡”,或許男人的心底,還會存疑。
可下意識的就反問了他。
這是否說明,對他的在意,比他以為的更深?
廖宗樓著的手指尖,迫用力摁住——
與他一起,膛底下,一聲更比一聲急促的強有力心跳。
“不是喜歡。”
“是你。”
或許不會信,但沒關係。
從一開始本不確定能接,就已經下定決心,要把追到手。
到後來覺到的不那麽抗拒,一心想要讓為他的人。
到現在,僅憑一句“喜歡”,他心甘願,用“”去換。
他已經朝走了九十九步,而他心的人——
隻需像王一樣,朝他出手。
最後一步,不論是康莊大道,還是荊棘滿地,
他都會為過。
總有一天,他會讓孟聞笙知道——
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的人。
到可以為發瘋,到可以為理智。
到可以為慷然赴死,到可以為茍且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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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近幾年最的男主。
寶貝們晚安~我過糊塗了,以為今天周三,沒想到都周四啦!
周五和周末,我看況加更哈!
第一位還是要保證文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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