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往事》65.第65章 嫌我老?

第65章嫌我老?

半小時后,抵達一家位於港島南區黃竹坑的高級西餐廳。

用餐期間,並未談工作。

梁微寧不傻,知道今晚這頓飯,是陳先生私心。

至於為何要包下整層。

想,這應該是出於大佬某種習慣。

不喜私人空間被外界所擾,甚至連意大利主廚闢的菜品介紹環節,都因這位尊貴客人的要求而臨時取消。

梁微寧沒有覺得不妥,反而更自在。

主餐位環繞三面全景落地窗。

立於窗前遠眺,西南側海洋公園星璀璨,彷彿籠罩在夢幻幽藍的深海里。

港區海洋公園開幕於1977,是makeinHongkong的本土樂園,也被稱作本埠兩代人的集年回憶。

想到這裏,梁微寧好奇問:「陳先生小時候,會常去海洋公園嗎。」

本已做好迎接兩字答案。

卻意外聽到男人說:「會。」

原來出頂級豪門,亦有著屬於自己的兒時天地。

梁微寧只去過一次,是七歲那年,謝老師和老梁帶過來旅遊,第一眼驚為天人,因為那是見過的最大最漂亮的遊樂園。

十五年過去,如今隨年齡增長,再去看遠那抹星輝,彷彿又沉澱出另一種完全不同的心境。

緻容投映在玻璃窗上,眼神充滿專註,無論看什麼人或,總能給人誠摯認真的錯覺。

陳敬淵安靜立於後方,深邃目定格在窗面,低嗓劃破濃夜,「元旦假期,想不想去看看。」

去哪。

海洋公園嗎。

笑了笑。

下,孩漆黑眸底像填滿晶瑩,特意轉過來提醒他,「陳先生,您可以帶Josie去,那裏更適合親子游。」

將自己視為外人,合合理。

陳敬淵聲線略沉幾分,語氣卻偏淡,「梁書同行,不影響親子關係。」

不影響麼。

「Josie我姐姐,把您喊爹地,旁人聽了去,還以為我是您的—」

這話幾乎未經思考就口而出,說至大半意識到不對,已經晚了。

空氣凝固。

側人氣息無明顯波,但有半邊落下來。

雪松冷香近。

梁微寧呼吸微,下意識往後退開半步。

後背抵在冰涼的玻璃上。

面前人量高大括,灼熱視線靜鎖眉眼,「你是我什麼。」

明明已是離分寸的距離。

奈何陳先生將紳士風度刻進骨子裏。

那隻戴腕錶的手慢慢抬起,指側耳畔碎發,滾燙又危險。

他心平氣和地啟:「梁書,嫌我老。」

「.」

發誓,絕對不是那個意思。

誰敢說陳先生『老』。

梁微寧抑制著心跳,輕聲解釋:「您剛過而立,正值壯年,談不上老。」

眸子也不,定定盯著男人下頜。

害怕看他此刻表

直到那結輕微咽,再開口,沉腔帶著冷淡,「年長八歲,你很介懷。」

介懷?

孩怔住。

這是送命題,不管怎麼回答,似乎都不對。

大佬又在為難

為何每次都這般被,彷彿砧板上的魚,颳得乾乾淨淨,躺在原地等陳先生憑心/

這種覺實在憋屈。

憋屈到讓猛然生出一膽量,想要鼓足勇氣扭轉當下劣勢局面。

幾乎念頭剛落,梁微寧就已輕輕閉上眼。

悄無聲息往前靠近半步,微微低下,隔著西服馬甲料,鼻尖若即若離輕男人溫熱膛。

孩突如其來的作,令陳敬淵氣息短暫停頓后,變得渾厚低灼。

落地窗前,男人優越拔靜立,一手收進西兜里,並未因孩罕見主而失去它該有的冷靜。

「如果我介意,陳先生能怎麼辦,是決定放我一馬,還是打算採取強制手段?」

男人深邃注視中,梁微寧緩緩開口。

話音稍頓,繼續說:「如果不介意,是不是今晚,就會直接跟著陳先生去酒店頂層套房,然後順理章地坐實關係。」

膽子很大,以前的謹小慎微在此時,全然煙消雲散。

陳敬淵垂目看著孩掩於他前的眉眼,某個瞬間,想用迫使低頭的力量,將口中所謂的『關係』一錘定音。

但他心

首次為一個人心

那樣做,無疑又把推至不利地位,回到初始原點,讓喪失掉在這段里持有的平等權利。

瞻前顧後,真不該是他陳敬淵的作風。

男人漫長沉默,使得梁微寧底氣逐漸耗盡。

難耐的窒息在彼此間蔓延,一顆心宛如泡水中,起落飄零,找不到著陸點。

卸下防備正待退開,男人寬大手掌扣住肩膀。

沉力的作用,被他心無旁騖地攬懷裏。

很溫的懷抱。

那刻,梁微寧漂浮的心終於定下來,得以停靠。

輕輕笑。

原來佔據主導,是這種覺。

漾的淺弧,沒逃過陳敬淵眼睛。

手臂收攏,他低嗓暗啞:「滿意了。」

反問句,被他施予陳述口吻。

是屬於陳先生翩翩君子的妥協。

他不是君子。

但在此時此刻,願意為試試。

-

返程途中,聊起那份年會調整方案,梁微寧幾經試探,從大佬言語間得出一個驚天結論。

的方案要被採納!

孩戰戰兢兢的樣子引得陳敬淵側目,沉聲:「有話就講。」

能說麼。

「陳先生能不能答應我一個請求?」

「什麼。」

猶豫兩秒,梁微寧厚著臉皮說:「別讓公司其他人知道,方案是出自我之手。」

「你在怕什麼。」

當然怕。

裏面修改過的容,不知了多人的蛋糕。

有些話不好過於直白,梁微寧只能迂迴道:「企劃部辛辛苦苦做出的方案,結果被我一個外行改得面目全非,心中有愧。」

很會用詞。

若非陳敬淵早已對的脾了如指掌,恐怕真會信了這番鬼話。

熄掉平板,放置扶手箱上。

梁微寧目不轉睛的注視中,見大佬不為所,淡淡吐出五個字,「我自有定奪。」

??

到底同沒同意。

在中港,凡涉及公開的文件或規章條款,都要註明撰寫人,意為解釋權歸該人所有。

誠如這份策劃案原版,當時下方就標註了企劃部三組/四組字樣。

無法想像,倘若最終定稿后,大家看到擬定者由『企劃部』變『董事辦梁微寧』,那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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