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暗藏》第三十二章 開庭

淩淵起訴了離婚,他是一點都不想等了。

於是,溫穗去找沈擴請假。

沈擴早就知道了的來意。

“走,我特地安排了時間去法院旁聽。”

溫穗吃了一驚:“瀚元不是接了淩氏的案子?”

沈擴:“上次淩淵改主張的時候,我就退了單。”

溫穗:“沈律師,其實也不必這樣……”

雖說同一律所的律師接一個案子的原被告不合規矩,可畢竟是當事人,不算是被告的律師。而且淩淵出手大方,律師諮詢費給的是真多。

沈擴攤手:“我退都退了,這樣,你要是不好意思,以後就工作賣力些,多接幾個大單子,把我的損失賺回來。”

溫穗還要說什麽,他已經拿了車鑰匙出了門。

進法庭的時候,溫穗和淩淵的人打了個照麵。

淩淵是不可能來的,原告席上,是淩淵的助理張霽和顧明昭。

……溫小姐。”張霽眼神裏帶了點不落忍,跟溫穗打招呼。

溫穗笑了一下,客客氣氣地點頭回應。

向來緒穩定,不

顧明昭則對著做了個Wink,笑盈盈道,“又見麵了,溫小姐,我是今天的原告律師。”

是呢,顧明昭大學也學的法律,真要論起來,還是師兄呢。

顧明昭讀書時績並不好,畢業後也沒有繼續進修,淩淵如今敢讓他來,無非是覺得這場司並不複雜,派誰來都有勝算。

起初顧明昭的眼睛就沒有從溫穗上挪開過,開庭後,才換上了嚴肅的表

他闡述了淩淵的主張:一周依照協議,提前終止婚姻。

“我有異議。”溫穗說。

“在我們的婚前協議裏,做了關於夫妻生活和雙方忠誠度的約定。其中第10條,是雙方應該履行正常的夫妻生活,且不得為此提附加條件。但近三個月以來,淩先生並沒有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不僅如此,還暗示我提前離開我們共同的住宅,為第三者提供機會。”

履行夫妻生活義務這一條,當初還是淩淵特意提的,原本是為了約束溫穗。

無非是淩淵自認是個有求的正常男人,又怕因此拿喬,借著這事貪得無厭提條件,才寫到了協議裏。如今卻被溫穗拿來,砸他的腳。

淩淵不在場,張霽和顧明昭互相換了下眼,都有點替當事人尷尬。

沒想到,會把這件事拿出來說,雖然用這樣冷靜專業的口氣,但聽的人還是有點耳發熱。

溫穗卻跟往常替別人辯護一般,沒什麽大的緒波

在審判長的示意下,說下去:“協議的第18條,雙方不得在婚姻存在期間,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軌行為。但淩先生近期頻繁和異約會,且上個月贈送了市中心的一套房產,總價值2000多萬。淩先生的這個行為,讓我有理由相信淩先生已經出軌。”

接著,溫穗有條不紊地展示了的證據。

淩淵和陳若若約會的各種圖片,每張都遮遮掩掩,角度刁鑽,卻又能讓人準地認出是淩淵。

至於上個月贈送的豪宅,溫穗手裏連贈與合同的照片都有。

這一點還要謝陳若若,要不是那該死的炫耀,溫穗去哪裏找這些。

“我認為,協議應該雙方遵守,既然原告都沒有按照協議行事,那這份協議的容應該重新定義。”溫穗說。

接著,不急不徐丟下一個雷:“雖然婚前協議裏約定離婚時我不帶走任何財產,但淩先生在婚姻續存期間贈予第三人的房子,依然屬於婚財產,我申請追回,也對當事人陳若若提出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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