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不摻和》第60章 戰神6
丁牧傑混跡場數十載而始終屹立不倒, 自然憑得是真本事。他太善於揣人心, 太善於用各種方法來達自己的目的,如今的林菀又哪裡是他的對手。見他不但要娶自己, 還要把婚期提前到三日後,林菀急了, 連忙喊道:“別走, 我不願嫁!我不願嫁給你!”
終於出林菀的實話,丁牧傑只覺得一濃濃的悲哀涌上心頭,令他眼眶酸。
“那八字是你弄的吧?你娘是苗疆聖,毒死一池魚不算難事,更別提毒瘋我家的貓狗。”他背對林菀站立,眼睛閉著,因爲他害怕自己一睜眼, 就會有淚水流出來。上輩子他過得那般艱難, 也只在林菀死的時候哭過一次。兩輩子的眼淚,似乎都耗在上,得來的卻是這種結果……
“什麼八字,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林菀斷然否認, “我只是不喜歡你,不想嫁給你。”
“不喜歡我, 你爲何不早說?不喜歡我,看見我的時候, 你爲何要臉紅, 目閃爍, 裝出一副同樣慕於我的樣子?你到底是不喜歡我這個人,還是不喜歡我卑微的家世?”丁牧傑繼續道:“那日在湖裡,我想把你接過來,你轉過頭,看見是我,臉上出震驚而又抗拒的表,下意識便推了我一把。在危急的況下,一個人的作往往現的是最真實的心想法。你不願被我救,我知道,但是我沒敢繼續往下想。”
他強忍悲慼:“那金步搖也是你弄壞的吧?結果卻栽贓在丁香頭上。你把請去林府,用那些首飾帶出話題,一步一步引起丁香的好奇心,讓主提出想看老太君的步搖,卻不告訴那東西是如何寶貴。待上手之後又引導去搖晃步搖,讓本就斷裂的金翅掉落。你還假裝大仁大義,要替頂罪,實則早就算準了天耿直善良,不會忍心你那樣做。在丁香面前,你是一個有心、有擔當的好嫂子,在老太君面前,你也是一個重重義的好孫,你得了所有人的喜,卻把最無辜的丁香推出去做替罪羊。拿真心待你,你又是如何回報的?”
說到這裡,丁牧傑的氣息都有些不穩。換做剛及弱冠的他,未必能看裡面的關竅,可如今的他早已縱橫場,歷經世事,又哪裡會被這些微末伎倆騙過?這個局一環套著一環,每一環都算準了丁香的格弱點,引導一步一步陷落,而林菀不但置事外,還得了名,當真是算計人心算計到了極。
重生而來,丁牧傑不是看不清的真面目,只是始終不敢相信。林菀是他兩輩子的執念,豈是一朝一夕能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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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不放棄已經不行了,林菀不但把他到了絕路,也把自己到了絕路。爲了達目的,對別人狠,對自己更狠。想到此,丁牧傑猛然回過頭去,用赤紅雙目死死盯著:“那日在蔣府,我差點與林淡扯上關係,是不是也是你安排的?”
林菀神慌,目閃躲,卻還是否認道:“金步搖是我弄壞的,我承認,但旁的事我一概不知,你別誣賴我!你知道老太君向來不喜歡我們母,若是得知我弄壞了的寶貝,我和我娘都要吃掛落,從此以後就更不得的喜歡了。我要嫁人,沒有所謂,可我娘該怎麼辦?還要伺候老太君啊!丁香畢竟是客人,替我擔下這件事也不會對造任何影響,所以我才把過來。我只是有些膽怯,有些小心思,你怎能把我想得那樣壞!”話落已嗚嗚哭起來。
可的眼淚再也不能打丁牧傑。恍惚中他憶起上輩子,林菀便是憑藉這副楚楚可憐的模樣,從他這裡打探走許多消息。有一陣子,他的計謀總被康王識破,差一點就讓對方徹底翻盤,所幸他遠走京城,避開了康王的耳目,這才力挽狂瀾。當時他滿以爲康王邊有能人相助,此人神機妙算,能猜到自己的每一步棋。他還曾想過要把這位能人找出來,要麼收歸己用,要麼徹底剷除,卻從來沒想過,那個能人就是林菀,而便是靠著出賣他,在康王后院過上了風風的日子。
最終,他與九皇子在奪嫡之爭中勝出,康王被圈,林菀也就理所當然地失寵了。後來中了毒,被康王送出京城療養,想來也是康王佈下的最後一枚暗棋,目的正是爲了釣出自己這條大魚。但是不等自己中招,康王便熬不住先死了,這步棋也就徹底廢了……
重來一次,許多上輩子看不的事,至如今,都被丁牧傑看了。他再也無法忍耐,赤紅雙目微微一閉,竟掉出兩顆滾燙的淚珠。上輩子的此時此刻,他已經被迫與林淡婚,日子過得很平靜,又哪裡會心焦至此。而林菀如願擺掉了他這個沒用的未婚夫,自然也就不會鬧出這許多事,從而暴了真實面目。
欺騙了他一輩子,利用他的與權勢,爲自己謀奪種種利益,更讓他至死都無法忘記,還要抱著的牌位葬……
丁牧傑越想越覺得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笑話,一邊落淚一邊自嘲,逐漸冷。
“要退婚也是你家來退,這無無義的帽子我不戴。”留下這句淡漠無比的話,他推門走了出去。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他爲林菀付出的已經夠多了,從今往後,他不會再顧及一星半點。自己選的路,就讓自己去走吧。
“我爹不可能主退婚,牧傑,你就幫我最後一次吧,我求求你!”林菀連忙跳下牀,拉住丁牧傑的袖。
離得近了,丁牧傑這才發現蒼白的臉是用脂塗出來的,並不是真的病了。由此可見,作假都作了習慣,爲了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不吝嗇出賣任何人,甚至包括自己。
這回丁牧傑不僅冷,連心臟都冷了,定定看了好一會兒,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
林菀追在後面急喊:“牧傑,你到底退不退婚,你給我一句準話!”追到門口不敢再往前跑,只能惶惶不安地看著對方逐漸遠去的背影。
丁牧傑頭腦一片紛,騎上馬隨意奔馳,不知不覺竟跑到上一世他最拜訪的一所寺廟。在寺廟門口站了許久,他終於敵不過心的煎熬,慢慢走了進去,卻見一道再悉不過的影竟站在一堵牆壁前,似乎在駐足觀著什麼。
“林淡,你怎麼在這裡?”他啞聲開口,表恍如隔世。
“你認識我?”林淡自然知道這人是丁牧傑,對方長得太過俊,早已深深印刻在原主的記憶中,想忘都忘不了。可是按理來說,原主見過丁牧傑幾次,而對方卻未曾見過原主。此時的他們,應當是不認識的。
丁牧傑愣了好一會兒才道:“我是林菀的未婚夫丁牧傑,曾在府外見過你,你還給我寫過信,難道你都忘了嗎?”
原主的確以請教詩詞的名義給丁牧傑送過幾封信,還刻意模仿林菀的字跡。但是這些醜事,林淡是不會承認的。事本來就不是做的,憑什麼認?丁牧傑和林菀就是兩個大.麻煩,毫不想招惹他們。
“我不認識你,也沒給你寫過信。”說到這裡,看向旁的小沙彌:“給我筆墨,我想在牆上題字。”原來這面牆是專供香客題字用的,上面麻麻寫滿了詩句,看上去很有趣。
林淡原本只是欣賞,並不打算參與,看見丁牧傑後卻改了主意。
小沙彌連忙拿來一套筆和一瓶墨。林淡挑了最大的一支狼毫,沾滿濃墨,手腕翻轉之間已寫下一行大字——三千繁華,彈指剎那,百年過後,不過一捧黃沙,寫完把筆拋給小沙彌,轉便走。
丁牧傑不敢置信地看著這行字,許久之後竟苦笑起來,笑聲裡充滿震驚、抑和痛苦。這字跡鐵畫銀鉤、龍蛇飛,堪稱狂草之中的佳作,與他收到的那些信件沒有半點相似之。反過來再想,那些字雖然形貌醜陋、生,卻帶著林菀的風格,怕是林菀假借林淡的名義寫給他的,目的是爲了造他和林淡早已私相授的假象。
上輩子那場改變所有人命運的“捉”,怕也是林菀心安排的,而林淡與他一樣,也是百口莫辯,只能嫁丁家。可他卻因此恨、怨、冷待,至死都不願看一眼。說到底,林淡纔是最無辜也最可憐的那個人,可笑他重生而來,還假惺惺地想著要給一個好結局。
不與他們摻和在一起,對林淡而言纔是最好的結局……
丁牧傑越想越愧,越想越替林淡難過,竟捂著雙眼無聲哭泣。他最虧欠的人從來不是林菀,而是林淡,然而就算重來一次,他也找不到任何方法可以補償對方。
恍惚間,他想到林家的那場滅門慘禍,連忙乾淚水,匆匆離開。走到門口,他回頭了一眼,默默品評那行禪語——三千繁華,彈指剎那,百年過後,不過一捧黃沙。卻原來,林淡纔是看得最通,活得最明白的人,而他們全都是一些糊塗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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