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嫁》第22頁

沈嗣在外面等,過了將近兩炷香的時辰。

小姑娘才依依不舍從里面出來,眼睛是紅的,鼻子也是紅的。一看就知道狠狠哭過一場。

沈嗣提醒:“我已經多給了你一炷香,下次不能如此。”

阮明姝心里頭正難過,只覺得這些天所有人都在欺負抬起發紅的兔子眼睛,兇的:“你不要這麼小氣。”

過河拆橋,是阮明姝最擅長的事之一。

已經見過父親,沈嗣在心里就沒有了用。說完這句話看都不想再看他,邁開步子氣鼓鼓往前走。

腳底打,崴了一腳。

繡花鞋還不小心踩進了冰碴雪譚里。

連著子都了。

的眼睛已經起了朦朧的意,后的男人忽然一把將攔腰打橫抱了起來。

作者有話說:

明姝妹妹:我用完就甩!哼哼哼

第11章 迫嫁

侯在不遠的魏廣只聽見一聲低低的驚呼,好似不經意間從嗓子深溢出的嗔,他面一頓,難堪別過眼睛,不敢再看也不敢再聽。

阮明姝起初還有些怔怔的,等整個人被他抱了起來,雙臂不得不勾住他的脖子,怕自己從他上掉下去。逐漸反應過來,震驚之余稚憨的面容已經泛起紅,一雙漉漉的黑眼睛不可置信看著面前的男人。

他竟然敢抱?!

真是…真是…大逆不道!

他是不是忘記了份?無論怎麼樣,現在明面上可是他未來的嫂子!

他到底知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阮明姝被他抱上了馬車,男人上的氣息比起襟上更為濃郁。

阮明姝坐正后皮立刻往旁邊捎了捎,他不要臉還是很講究的。

可是這個男人就十分的魯,半點禮數都不講究,竟然直接握住的腳踝拽過,搭在他的膝蓋上。

阮明姝真是被他的狗膽包天嚇了一跳,即便先前有求于他,他也不能如此侮辱人啊!?

試圖回小,他的手腕格外用力掐著的腳踝,“別。”

冷冰冰的兩個字,差點將阮明姝嚇懵了。

真就被他冷淡的神嚇得沉默了幾分,氣息起伏劇烈,推又推不開他,氣鼓鼓看著他:“你在發什麼瘋?!”

阮明姝這句話才說完,腳上被雪水浸得的繡花鞋已經被他了下來,覺得這個人真的是瘋了。

他的腦子肯定有病!

或者是他就是個傻的。

他怎麼能的鞋子?

阮明姝使勁掙扎,雙腳在他的掌心里踹,可惜的力道在他面前就像綿綿的撒,輕而易舉就被制住,“我…我還是要清白的,你這樣傳出去我沒法做人。”

沈嗣覺得有點吵,話有點多。膽子看著大,其實很小很小。

說了那麼多,他只回了兩個字:“安靜。”

阮明姝都快要被他氣得吐,可從他口中吐出的冷冰冰的兩個字又極有震懾力,有點破罐破摔的想,干脆就隨他好了。

反正這是在他的馬車里,左右也不會被其他人瞧見。

馬車外的隨從,便是聽見不該聽見的也會守口如瓶。

阮明姝的腦子里全都是些七八糟的念頭,譬如他怎麼就抱了?他是不是和他那個不要臉的死鬼兄長一樣,對起了不該起的念頭?!

這一個個臭男人,都想著癩□□吃天鵝

男人幫子的時候,干脆閉上了眼睛,假裝自己看不見。

沈嗣握著白皙的腳踝,漫不經心掃了眼的腳丫子,讓他覺得比較滿意的是,并未裹小腳。

這種病態的陋習,對正在發育的小姑娘,沒有任何好

的腳本也不大。

,浸過雪水的小腳丫子被凍得有點紅。

沈嗣兩輩子也沒有如此細伺候過一個人,先用干凈的綢布將的腳干凈,換上嶄新的子。

阮明姝乖乖靠著后的枕頭,被人伺候的時候總是很乖巧的,不見怒,眉眼間反倒增添了幾分慵懶自在。

一貫會,穿好子后說:“我的鞋子也了,你讓人去幫我買雙新鞋子。”

阮明姝也不是什麼料子做的鞋子都穿,“要云錦鞋面的。”

沈嗣讓人將馬車停在鋪子前,讓魏廣去買了雙新鞋,按照說的,是云錦面嵌了瑪瑙玉珠。

這方面,他倒也不會虧待

小姑娘是該要活得貴些,只可富養,如此將來也不會因沒見過世面被人騙了去。

沈嗣以前邊有的實習生,年紀很輕,長得也不錯,腦子聰明,可遇到上的事就很糊涂,時缺,長大好只需幾句好聽的話就能將人哄的是非不分,識人不清,當斷不斷。

阮明姝翹起腳來,讓他幫穿好鞋子。

心里已經有了猜測,這人和他的兄長如出一轍,是個好之徒。肯定是看上了貌。

阮明姝日后都不打算再見他,方才在牢獄里,父親不要擔心,回去好好歇著,往后也不要再去看他。

父親還說了侯府還沒到山窮水盡之時,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回府。

阮明姝這幾天繃著的那口氣才終于松了松,等馬車停在侯府門外,便迫不及待跳了下去,被深夜里外頭的風雪撲得齒打,忍不住起手指,將臉藏在絨絨的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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