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飛花》第84頁
中餐是同宋世南一同吃的,梁其頌仍舊負責侍奉宋世南,西裝革履,低頭布菜。
梁其頌的視線及方清芷脖頸上的巾,也瞧見下面遮蓋不住的、若若現的紅痕。
他克制地握拳頭。
全程,方清芷沒有抬頭看梁其頌一眼。
低頭飲湯,垂著眼,看到梁其頌拳頭上的痕跡,明顯是撞到東西後的傷。
和陳修澤臉頰上那細微傷口如出一轍。
第42章 求字
——梁其頌, 現在縱使你去服大跳艷舞,清芷也不會再看你一眼。
為宋世南敲開螃蟹時,梁其頌腦海中始終盤旋著這句話。
縱使陳修澤從未說出口, 但對方昨天的眼神中已經表出這種含義。
他昨天淋著雨將點心帶回去, 宋世南連嘗也未嘗, 只象徵地讓他放在一旁。
是的,對於有錢人來說,這些東西都不重要。
人的勞不重要,人的心意不重要, 縱使有千萬重,也抵不過權勢滔天。梁其頌不過初初踏這紙醉金迷的一個角, 便已經深深到金錢所能帶給人的無限愉悅。賭場中有不俄羅斯的「波斯貓」,價格不高, 隨意付出幾個錢就能一親芳澤——梁其頌從來不去,他只覺自己已經無法再保持昔日裡的正直心,但至還能留一份清白。
他能勝過陳修澤的東西已經不多,倘若真要比較,也只剩下這——在眼中或許已經不值一提的——一心一意心如一的。總有一天會明白這是多麼珍貴的東西。
可昨天形令梁其頌徹底認清這令人絕的現實, 他尚遠遠不及陳修澤。事實也的確如此,如今不過幾個月, 怎能同人苦心經營十幾年相比較,再如何不甘心,今時今日, 陳修澤仍舊是貴賓, 他仍舊是服侍的那一人。
這就是差距。
差距就是, 無能的人連做競爭對手的資格都沒有。
陳永誠將他按在塵土飛揚的房間中砸頭;
催債失敗後, 梁其頌被打手狠狠劃了臉;
昨天雨夜, 陳修澤掐到他險些窒息而亡;
差距就是,方清芷一男人痕跡,坐在桌邊吃著小鵝肝黑松,微笑著同旁側男人談,而梁其頌只能站在對面,為今天賭場豪客布菜,兢兢業業為他安排今天的放鬆行程。
這便是他們的差距。
梁其頌低下頭,繼續機械的勞。
今天的午餐很輕鬆,幾乎不談公事,昨夜裡,在梁其頌離開不久,陳修澤就已經同宋世南達了初步的意見合作,就等著今天簽合同。
明天,陳修澤才回去,事已經談完,下午便陪方清芷去散步,四走了走。
方清芷無法忽視陳修澤臉頰上的這道痕跡——發紫的一層瘀,他皮不算白,襯著也明顯。三道,一看就知是毆打出的,怎麼又會是撞的呢?
陳修澤不說,方清芷不能問,假裝相信對方的謊言,只心有些訝異——還以為對方會藉機來講梁其頌的壞話,或者說他哪裡不好……
沒有。
陳修澤對此保持緘默,甚至寬容地替他瞞。
方清芷也知,陳修澤很容易吃醋。
可是……
他此刻的大度令方清芷愕然。
於是方清芷放緩步子,同陳修澤慢慢悠悠走,他雖然一直講自己腳可以,但……這樣的跛足,走路是否也會累?
昨夜裡落了一場雨,現下空氣清新宜人。方清芷很久沒有這樣自在地走在街道上,側跟著的也不是阿賢或者保鏢,而是陳修澤。如今的方清芷已經漸漸能在他面前放鬆,大約是都見過彼此失態時的模樣,也的確曾擁抱取暖過,已經不會再視對方如洪水猛,提起:「你沒有同我講過,你是怎樣發家的——也是做疊碼仔?」
「不,」陳修澤搖頭,「我弟弟險些被賭博害一生,我又怎麼會去和賭沾上關係。」
方清芷的頭髮已經長長,風吹得發,撥兩把,又被風吹到臉上,不得不再手去理。
陳修澤坦言:「我做過走私的勾當,將東西倒賣到大陸;再後來,我去做了孟久歌的小弟。」
方清芷停下腳步,剛將吹到口中的頭髮撥走,陳修澤也停下,將自己手杖遞給,示意幫自己拿一下。
方清芷不知他要做什麼,安靜接過,手杖邊緣已經被他長年累月地用著,磨到。之前瞧著怒吼的獅子,如今在手下,並不覺怕,只是手杖是按照陳修澤的高比例定製的,在掌下,未免有些氣勢不足。
陳修澤解下自己領帶,今日佩戴的是一條濃黑、有著細細暗紅斜紋的真領帶,拆開,握在掌中,手指做梳子,發間,仔細為梳理頭髮,用領帶做髮帶,將漸漸長長的頭髮歸攏、束起。
方清芷說:「你還會梳頭髮。」
陳修澤說:「之前給妹妹們梳過,後來給啟做——生疏了。」
說完,他後退一步,雙手著方清芷肩膀,擺正,凝神看了一陣,微笑:「雖然我技很差,但你還是這麼。」
方清芷說:「你看上我,也就只剩下這一點了。」
「不,」陳修澤搖頭,他說,「我看中你的膽識。」
方清芷了頭髮上的領帶,的真,好似仍有他的溫度,說:「騙子,我若是真有膽識,在第一次聽到舅舅舅媽要將我賣去拍風月片的話,就該一把火燒了房子,同他們魚死網破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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