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第49章
溫書梨最喜歡吃中餐, 但不嗜辣。
可林芷與截然相反,作為南方人,無辣不歡, 兒經不住,時常會夾幾筷子嘗嘗味道, 通俗點來說, 就是又菜又。
辣意貫穿嚨, 泛出既綿又火辣的,嗆得溫書梨直咳嗽。的皮白到,牛一般,稍微刺激一下就會變得緋紅, 像是染滿半邊天際的日落黃昏。
半瓶礦泉水下肚, 不適才稍稍緩和幾分。
林芷手拭去的眼淚, “梨梨,不能吃辣就別吃了,瞧這耳朵臉頰紅的。”
還在喝水, 幽深清泉湮滅磨人烈火, 終于說出話:“嗯嗯,下次堅決不會了。”
這個下次,也不能保證會不會做到。
到了學校,溫書梨開門下車,人按下車窗按鈕, 看到笑著和揮手再見, 突然有一瞬間覺得,自己的決定是不是有些草率呢?
正不正確?沒有確切答案。
目送汽車遠去, 溫書梨收回目, 轉走向五中大門。
手機顯示六點半, 恰巧晚飯飯間。
彼時校園嘈雜聲四起,漫無目的織融合,辨別不出別人口中的咬字。
校園外倒是安靜,未趕上下班的晚高峰,車流,哪怕是小流浪貓因害怕畏懼人類鑽進茂盛草叢的簌簌聲,也能聽得一清二楚。
擡腳,向前走,東邊倏然傳來一陣短暫的悶哼:“哎呦——”
接著是抱怨:“我就不信小爺進不去了,區區兩米圍牆,看不起誰呢。”
溫書梨步子一頓,意識判斷最先的結果。
這人要爬牆校,遲到?或者沒請假出去外出覓食?
都有可能。
但翻牆如果被抓到大概率會背上分,而且今天周一,任福國“游行示威”頻率極高的日子,運氣不好說不定會撞槍/口上,那就慘了。
上次翻牆錯開周一,沒人發現,僥幸逃過一劫。
提醒一下他比較好。
沒走幾步,溫書梨便看清男生的模樣,黑瞳,鷹眼,頭發剪得很短,冒出青茬。
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校霸”、“混混”等帶有貶義的修飾詞。
他穿的不是五中的白灰校服,而是青挽三中的黑紅,左端印著該校的專屬校徽。
青挽三中的校服很好認,初中在這個學校上過,初中生是黑藍,高中生是黑紅,相差大。
男生好像腳摔在地面上,五皺在一起,繼而了大,怕自己大聲怒吼會招來學校保安,只能無聲張大:“,這牆比三中的還難爬。”
沒有聲音,溫書梨不知曉他說的一字一句,從口型中辨認,好像有髒字。
見怪不怪,一種發洩方式而已。
他一擡頭,發現眼前多了一位漂亮的孩子,下意識出的名字,“溫書梨?”
事發展奇怪,不忍微微蹙眉,語氣略顯訝然:“你怎麽知道我是誰?”
條件反,男生下意識拍了下,恨自己太快,呵呵幹笑兩聲:“哈哈,我們是校友,你初中不是青挽三中的嗎?自然而然就認識你了。”
溫書梨對這位男生的印象模糊淡去,可以說完全的陌生人。
初中校友的話,那應該知道自己在幾班,結合他上的三中校服,這個理由說得過去。
男生“來路不明”,鬼鬼祟祟翻牆未遂,溫書梨不得不保持警惕心。
只見他站起,一邊拍拍上的塵土,一邊介紹自己:“溫同學,我盛柳,你可能不認識我。”
溫書梨心說:我確實不認識你。
“厭你應該認識吧,高二十班的沈厭,我是他死黨,同小區。”盛柳扯了扯,毫不避諱道:“他績好,這次期中考試全市聯考,幾個學校都用同一張試卷,我特地溜出來找他要試卷改錯題,喏,看到了嗎?十幾張試卷都在書包裏面。”
說著,盛柳拉開書包拉鏈,果然是一整沓厚厚的試卷。
掃了一眼,紅叉居多。
“你怎麽證明你真的認識沈厭?”溫書梨問。
雖然對方極力“證明”,理由還不算太充分,畢竟這年頭撒謊的人一抓一大把,太多了。
盛柳輕哂一聲,表像在說“我可是厭如假包換的死黨,真的不行”,而後大方拿出手機,翻到沈厭的聯系方式。
上面十一位數字再悉不過,記那麽清楚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微信號也是這個,簡單。
溫書梨點點頭,信了,打消以為他想做壞事的顧慮。
“我又不是壞人。”他斜倚著老化掉漆的百年老牆面,雙手抱臂,“你害怕什麽?”
“我沒害怕,真要覺得你是壞人早就報警了。”回歸正題,說:“其實你不用翻牆,和門口保安大叔報備一聲應該能進去。”
盛柳連說好幾個“不”,“你想得太簡單,我都說了好幾聲,那大叔死活不讓我進,說是五中的規矩,你們學校又不是私立,破條例比地上的石頭都多。”
那應該換新保安了,一個比一個不好說話,死心眼。
“或者,我幫你?”
看盛柳不遠萬裏、“求知若”的學習態度,溫書梨倒想幫人一個忙。
男生笑了,“心這麽大啊,既然你想幫我,我也沒辦法拒絕。”
溫書梨:“……”
現在想收回,好像來不及了。
盛柳不讓人白幫忙,禮尚往來,似是在心裏盤算什麽,問得直截了當:“你和厭進展怎麽樣了?沒談嗎?”
他這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直率,因此缺點也明顯,沒有考慮到的。
涉及私問題,盡管對方是喜歡人的好朋友,溫書梨也不想說那麽多,扯開話:“需要我幫忙,那我進校和沈厭說一聲。”
盛柳充耳不聞,聲線懶洋洋,接著自己說的:“他追人速度太慢,我來告訴你吧。”
“?”
眉宇微蹙,他說話好像沒頭沒尾的。
隨後,男生又娓娓道來:“厭初二開始暗你,那時你在七班,他在九班,他經常下課去看你,但你好像沒注意到他。初三你在三十班,他在三班,雖然看你的次數減,卻不改往日。”
盛柳把手機遞給,是小心翼翼保存的那張高糊照片。
說:“初三畢業前,那段時間,我們其實見過很多次,每次看見你,你都在看這張照片,你也和朋友說過你喜歡他,我不小心聽到了。”
說到這,盛柳搖搖頭,喟嘆:“就當我自作主張,把這件事告訴了厭,他知道後放棄出國念私高,來到你所在的學校。”
“放棄”這個詞,他後知後覺意識到不太嚴謹,解釋道:“厭也不想出國,他說沒意思,都是他那爸的。”
後半句言語歸屬別人家事,聲音比前半句小很多,溫書梨估計沒聽到。
思來想去,他想到一個重要,“不過,有一點我想不通,你暗他沒錯,初三到高中沒多長時間吧,為什麽不記得他呢?為什麽把他忘了?是不是說不過去?”
“還是說……你失憶了?”
猜想大膽。
失憶在現實生活并不常發生,通常是小說節裏的狗橋段,用于男主出現轉折的重要節點。
一連串的問題相繼拋出,步步,掐住的命脈,瀕臨萬丈高崖,後退無路,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溫書梨低下頭,沒說話。
那張一模一樣的照片,承認,看到後,哭過的眼睫又是酸一片,淚腺不聽話,點點淚珠凝聚、彙,霎時湧出。
眼淚鹹,混淆視線,繼而隨重力垂落于無溫、漸漸黯淡的屏幕,仿佛自帶穿力,又像是被風化,與年融為一。
心百集,鼻翼噎,哭腔斷續不調,玉白的皮嫣紅更顯,肩膀下意識瑟,致使微卷栗棕長發低墜,蓋彌彰掩蓋骨的慟哭。
璀璨奪目的小玫瑰啊,遭了挫、了“傷”、折了腰,需要被人保護。
阿厭,你為什麽不告訴我。
原來……原來默默喜歡暗的男生,那個連名字都沒來得及知道的男生,是沈厭,就是現在喜歡的人。
第一次悸,第二次心,皆因你。
對不起,阿厭,我不是故意忘記你的。
越來越多的信息在心頭上,險些缺氧,像是擱淺在沙灘的海洋生,不見天、如臨深淵。
想到什麽,盛柳補充:“我問過厭為什麽喜歡你,他說在他經歷最黑暗的一段時間,你出現了。那個雨夜,在所有人對他見而遠之、只知道用封建思想評頭論足的時候,你為他撐傘,他便一直喜歡你,從始至終。”
“厭沒對你告白,因為怕嚇到你,什麽原因我不方便說,你可以自己問他。”
雨夜,三年前的某個雨夜,第一次遇到沈厭。
那時的年渾戾氣,靠坐磚牆,雨勢滂沱,斷裂天之驕子的錚錚傲骨,雖支離破碎,不經意的擡眼卻充斥俯瞰衆生的睥睨。
冷、漠然、不可靠近。
撐傘走過,來到他邊,傘度傾斜。
不是可憐,是一種最初見到的關心,緩緩開口:“你還好嗎?”
沒想到只一眼,他可以記那麽久,久到將他忘記,久到重新燃起對他心。
眼前的姑娘泣不聲,脆弱得想讓人安。
盛柳突然後悔了,厭如果知道他的孩兒這麽傷心,一定不會放過他。
躊躇間,他手,遞給一小包完整幹淨的紙巾,“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惹你哭的,你別哭啊,厭知道我就慘了。”
盛柳大直男一個,不會安人,尤其是生,不小心在溫書梨的傷口上撒“鹽”,“你要是沒失憶,那就怪你的記太不好了,不怪你。”
大抵辣意加劇,哭得愈發厲害,好似忘了邊人的存在,紙巾未接。
慢半拍地反應過來,禮貌道謝:“不用了,謝謝……你。”
胡了把臉,醜就醜吧,不在乎了。
腦海裏只有一個人。
阿厭,的阿厭,好心疼的阿厭。
他在不知道的冗長時裏,默默陪三年。
十五歲的暗,以為單向、無疾而終,其實不然,是錯的雙向暗。
清淚為他而流,彙聚花,瑩白無瑕。
好在一切不晚,阿厭,接下來換我向你靠近,我也會一直一直喜歡你。
永遠,無期限。
……
不遠,校的角落,匿,無人注意。
阮歡雙定住,應該站了很久,把一切收眼底,不差一字。
沈厭那麽早喜歡溫書梨,甚至暗,喜歡了三年,深專一。
不敢想象,年心當真的人寥寥無幾,大多數人本著玩玩的態度,難得純粹。
沈厭例外。
又想起自己多次的告白均已拒絕收尾,本原因便是溫書梨了。
表面上不關注,阮歡還是喜歡沈厭的,說不上來從什麽時候開始,一種“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的頑劣想法萌生,遮蔽心。
當從朋友口中聽說,沈厭好像對溫書梨有意思的那一刻,不淡定了。
所以,期中考試那次對溫書梨怪氣。
憑什麽?哪點比溫書梨差?!比漂亮、比有錢、比材好,溫書梨哪點都比不上!
溫書梨有什麽好!
嫉妒心火添加寸寸幹柴,燃燒更旺,偏執瘋狂的占有似是野沖破牢籠枷鎖,肆無忌憚、變本加厲摧毀潰城。
揚起手機,拍下一張圖片,主人公是溫書梨和盛柳。
失去理智到校園論壇,把標題惡意扭曲。
一瞬間,引起破輿論。
作者有話說:
鵝別哭,阿厭快哄,下一章阿厭出現
修啦修啦,昨天真的太忙寫得急TAT
寶貝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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