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柯一夢(探案)》別花癡
別花癡
武大郎是在次日一早被捕的。
彼時我正和淩軒坐在縣衙外的包子鋪吃早飯,一邊聽著從縣衙傳來的喧囂聲,一邊討論著案。
“這麽說,盧小姐昨晚不在家中?衙差沒拿到人?”
“我的孫兒啊!你怎麽就突然去了!天哪,老天爺太不公平了!”尖的哭聲打斷了我的問話。
我和淩軒都朝聲音來源看了一眼,複又低頭啃包子。
這次換淩軒發問了:“你剛說趙夫人提及衛峰時過東興號什麽恩來著?”
“爹!爹!我要我爹回來!”天真的悲泣蓋住了淩軒的問話。
我和淩軒再次默契低頭吃包子。
趙大人和衙差的聲音被全部掩蓋住了,半點也聽不到,只有親屬悲徹震天的哀嚎聲。
淩軒終于扛不住了,放下筷子扶額:“要不,還是換個地方吧。非得在這兒吃嗎?這麽吵,能聽到什麽有用信息啊?”
我盯著手中的包子,雖然有些不舍,但耳的確快不了了。
出了包子鋪,淩軒搖頭自語:“早知道在縣衙吃了。”
我有些詫異:“衛府一早就派人來縣衙鬧,趙夫人都帶著丫鬟小廝去幫忙安勸了,整個後院半個人都見不到,哪來的早飯?”
淩軒瞥我一眼:“正常吃早飯的時辰,衛家人還沒來呢。”
這是怪我睡到日上三竿了?
淩軒接著眼向上,落在了我的發髻上,認真問道:“姑娘這發型,是什麽在下不懂的流行特嗎?”
很難鑒別他是否在怪氣。
沒轍,一向短發的我,啥時候捯飭過這麽長的頭發啊,能把它盤起來已經算我心靈手巧了好嗎?趙夫人昨晚安排我沐浴時明明說今早會有丫鬟我起床幫我梳頭的嘛。
可我一睡醒,發覺連廚房都空無一人。出了縣衙後門,就見淩軒在向我招手。
念及此,我忽然意識到,淩軒難道專程在等我?
“姑娘昨天都進後廚吃了,能有錢買包子?我若不等你,你再進別人家,還得勞煩趙大人去撈你。”
……
“說起來,姑娘氣質如蘭,頭上的發簪亦非俗,應出富裕之家。怎得迢迢上京路,竟讓你一人出行?沒有丫鬟相伴嗎?”淩軒一頓,“莫非,遭遇了不測?”
猜的倒準。
我有些猶豫,不知道該不該向他求助。
淩軒見我沒說話,又問:“姑娘上京是要尋什麽人?若不介意可以說出來,我在王府也時常幫殿下在坊間走,或許能幫姑娘快些找到親朋住。”
這話說的我眼睛一亮,登時想到了老板娘聽到的另一句話,忙問:“京城是不是有條街南詠街?”
淩軒瞇了瞇眼:“南詠……姑娘的親屬什麽,方便嗎?”
“唔,我也不太清楚。事實上,街道名字是否正確,我都不能肯定。”
淩軒挑眉:“怎麽,姑娘不太悉京城?難道以前沒去過?”
這我哪知道,原主留給我的是完全空白的記憶誒。
“看姑娘昨天的反應,似乎也沒聽說過青王?”
什麽意思,我應該聽說過嗎?難道老百姓人人皆知?但他為什麽要說“不太悉京城”,這話好像有些深意。
我扭頭盯著他:“怎麽,難道你知道原……我以前去過京城?”
淩軒出淺淺的梨渦,目落在我的手指上:“我只是看姑娘的戒指似乎是多年前京城流行的款式,便以為姑娘曾到過京城。”
我驚異的拿下戒指瞧了瞧,看見淩軒盯著,又遞給他看看。
淩軒眼眸一閃:“嗯,沒錯,這款式當年很流行。”
原主真的曾到過京城?那丫鬟口中“咱們金華王家”是怎麽回事?原主其實長居的是金華?那現在又為什麽要上京投奔爹?
“‘贈與羽書’,印字還很清楚。姑娘應是很喜歡這枚戒指,好生保存的吧?那怎麽會,不記得到過京城?”
眼看淩軒問的深,我便索實話實說,講了自己落水失憶的事。
寥寥數語,淩軒表卻變了,隨後凝重的拋出一個問題,直指原主的丫鬟。
看來在他判斷,原主落水的經歷也頗為可疑。我想到好心人老板娘還曾說,原主與丫鬟打打鬧鬧,說說笑笑,看起來沒有毫隔閡……
明明春明,心頭卻覆著黑雲。
我深吸了口氣,餘瞥到淩軒正瞧著我。
不想讓他臆測太多,我便換了個話題。“嗨,不提我了。說起來淩公子既是王府的要員,不著急回京卻在此停留查案,不會誤了王爺的差事嗎?”
淩軒微笑:“不礙的。殿下素來恤民,若是知道此地發生重大案件,也會同意我留下協助的。”
說話間,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昨夜總歸昏暗,他又風塵仆仆,瞧不分明。今日梳洗之後,日下越發翩然,尤其淺笑間若若現的一對梨渦,更襯得松風水月。
但此人份謎,恐怕不似他說的那麽簡單。
我瞄向他發髻上那只看似普通的白玉簪子,心中默念,別花癡,千萬別花癡。
“說起來,王姑娘昨日躲在柴房一日,也頗辛苦,似是還聽到不坊間傳聞?”淩軒忽然問,“可有關涉死者的?俱是事?”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想從人際關系、素日往來中出死者的仇家,看看此案是否還有別的可能。
“昨日廚娘們罵的起勁,也提到了幾個恨骨的富戶妻妾,畢竟勾搭是為財,人家失去的卻是夫妻誼。到了縣衙後院,我也趁機問了趙夫人,提到昨晚正是其中一位的生辰,在家中辦了個小宴,這些有頭有臉的夫人都去參加了。至于妾室有無作案時機,確實值得一查。但問題是……”
淩軒頷首,自然的接過話頭:“問題是如何下毒,尚無法堪破。而且如果只圍繞事,衛峰被波及也便罷了,西元堂那位,又是怎麽回事?”
是啊,目前對兇手的推測,還過于草率。三名死者,兩種死法,到底能不能并案、是否為同一兇手,尚且不能斷定。
不同的兇手,卻選擇在同一個地點,相近的時間手,也太巧合了。但如果是同個兇手,又為什麽改變了殺人方法?難道是針對不同的被害人的喜好專門設計的?
衛峰好,這倒是可以利用的點,可他與死者第一次相約在客棧,兇手如何得知?他與東家中午相約,為何最後他沒來,卻死在了當晚?
東家被勒死,又是為什麽?按理說一對一的話,勒死青壯年還是比較困難的,為何不選擇一并毒死?案發現場可是鬧市區的客棧啊,兇手就不怕死者呼救或者有人聽見靜嗎?
難道說,兇手是個力大無窮的壯漢,才能穩準狠且無聲無息作案,死者完全無法反抗?那死于毒酒的男死者,哪個又是兇手的真正目標?
三個死者的份地位差距是比較大的。從共而言,似乎這兩個商界英男青年才是兇手的目標,那死者實屬無辜累了。這是否說明,兇手心狠手辣,毫不在意會否牽連無辜?
我打了個寒,餘捕捉到一道饒有興致的眼神,忙輕咳掩飾。
“哦,我聽到的也就這些了,幫不上什麽忙。”忽想起昨日疑問,我又忍不住道,“對了,說到聽坊間言論……昨日關于男死者并非殉的結論,我便是這麽判斷的。可我瞧你當時也沒驚訝,莫非你也早就知悉?”
淩軒笑笑,也沒瞞:“我嘛,其實是看到了衛峰腰間的玉佩。”
“玉佩?”
“是啊,你可還記得,案發現場圓桌旁,靠牆側放著兩張太師椅,中間是一張方幾?”
當時小二嚇得屁滾尿流,淩軒沖上樓之時,隨從旺男也被嚇慘,摔屁墩在門外嚎。淩軒就在那時,進過了案發現場,探鼻息、脖頸,直到確認兩人的確無救,才走出了雅間門。
“那時,我注意到,男死者穿著華麗,腰間掛著三個玉佩,髻上的玳瑁發簪也很名貴。然而靠牆的方幾上,卻有一枚青玉佩被手帕墊著擺放。”
我恍然道:“哦,死者專門事前卸下,因為怕玩樂不慎壞了它?”
“嗯,我就近瞧了,它上面刻著‘衛’字,是塊古玉,玉質薄脆,想來是男死者的傳家寶。他既提前取下,還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帕上,再擱上一旁的方幾。自可推出,男死者未生渾噩求死之心,否則也不用這般謹慎了。”
“有些道理。”我品味著,“昨日我上去,怎麽沒瞧見?”
“那隨從看到我正拿起玉佩,瘋了一般搶走,又去推搡死者,哀嚎痛哭直至暈倒。趕來的衙差自然連玉佩帶人一道抱去隔壁了呀。”
“哦,那死者呢?你怎麽知道也不會殉?或許之深切,殺了郎再自殺呢?”
淩軒淡笑:“上的著雖為時新料子,掌心卻有繭,說明出不高,非世家子。這個時節正是倒春寒,衫輕薄,也非良家子著裝習慣。”
話聽到這裏,我忍不住挑眉:“怎得,青樓姑娘就不能殉了?”
淩軒嚴肅搖頭:“自古以來墮于泥淖中的子也有重義之輩,憑此自然不能斷定。其實我是看到了袖中有一盒未開封的胭脂。”
“胭脂?”
“京城最大的胭脂鋪子疊彩輝的新品,月初才開始流行,較普通胭脂不同,別出心裁的用了菱形的盒子,上繪紋路也很別致。一時間風靡,供不應求,聽聞多貴婦求買都買不到。”
我聽明白了,心下反也退卻了。這不是個迂腐的書生。
確實,與衛峰既是風月關系,此種場合,自然不便帶著別人贈與的禮,也即,那是衛峰贈與的。但就算風靡,說到底它也只是一盒胭脂,接下來可是要魚水之歡的,把它放在袖子裏,不嫌咯得慌?
儼然,死者很喜歡這個胭脂,生怕結束後,自己醉酒忘記拿它了,所以哪怕一會兒還要再服,也得先放袖中。這的確能印證死者對生的求,沒有無的、對一切喪失興趣的沮喪,自然不會設計殉了。
呵,觀察微啊。
我記得昨日他奔上樓後,沒多久,巡街的衙差便趕到了,自然不會再給他在案發現場翻看的機會。短短時間,就能判斷二人份與關系,果然不簡單。
真的只是個低等幕僚?我怎麽不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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