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孝桓帝紀第八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閑、海二王黃金各百斤,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後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五月癸醜,北宮掖廷中德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並圖舉兵,悉伏誅。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征見乎象。閑者,日食毀缺,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傳不雲乎:

‘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湣前世徙,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者不從此令。”

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憲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縣雨。八月乙醜,有星孛於天巿。

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

郡國五山崩。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河張歆為司徒。

十一月甲申,詔曰:“朕攝政失中,醔眚連仍,三不明,錯序。監寐寤歎,疢如疾首。今京師廝舍,死者相枕,郡縣阡陌,有之,甚違周文掩胔之義。其有家屬而貧無以葬者,給直,人三千,喪主布三匹;若無親屬,可於壖地葬之,表識姓名,為設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醫藥,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穀如科。州郡檢察,務崇恩施,以康我民。”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己)[乙]醜,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續之福,詢謀臺輔,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統業,天人協和,萬國鹹寧。

元服已加,將即委付,而四方盜竊,頗有未靜,故假延臨政,以須安謐。幸賴侮之助,殘醜消,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邇洽同。遠覽‘複子明辟’之義,近慕先姑歸授之法,及今令辰,皇帝稱製。髃公卿士,虔恭爾位,暞力一意,勉同斷金。‘展也大’,則所矣。”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閑、海二王黃金各百斤,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後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五月癸醜,北宮掖廷中德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並圖舉兵,悉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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