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謀攻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

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

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

轒辒,械,三月而后,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

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

必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則能逃之,

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

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矣。不知三軍

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

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

每戰必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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