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反派大佬的心尖寶》第七十三章 作者的親兒子
唐小囡好奇打量沈玉竹邊的男孩,大約十四五歲,和唐國差不多高,但這男孩可比唐國俊秀多了。
霍謹之也長得好看,但過于翳了些,而且眼神狠戾,一看就不是善茬,不易和人親近,磨盤山村的村民不喜歡霍謹之,也正是因為這孩子模樣不討喜的緣故。
但和沈玉竹一起的男孩,面相讓人覺得很舒服,似春風迎面一般,唐小囡一眼便認出了,因為這男孩完全符合作者的描述——
溫文爾雅,玉樹臨風,令人如沐春風。
他便是書里的男主顧云川,也是沈玉竹的丈夫,霍謹之的競爭對手。
霍謹之若是梟雄,顧云川便是儒商,外人對他們的評價就是如此,而且霍謹之做事不留面,風評不太好,顧云川卻正好相反,就算是他的對手,也會稱贊他為人明磊落,輸了是他們技不如人。
不像提到霍謹之,人人都恨得牙,卻拿他沒辦法,如果不是霍謹之突然發神經跑去非洲那邊拓展業務,他和顧云川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顧云川注意到了大眼睛烏溜溜盯著自己的唐小囡,白白胖胖的小丫頭,還扎了兩個鬏鬏,看著怪可的,不由笑了笑。
唐小囡也咧笑了,一滴口水從豁口了出來,忙手捂住,愧低下頭,這麼大人還流口水,丟死人了。
耳邊傳來好聽的輕笑聲,唐小囡忍不住又抬起頭,看得有些呆了,果然是作者的親兒子啊,這顧云川長得也太好看了吧?
聲音也好聽,而且還是個學霸,又有個流落在國外的地主爺爺,顧云川之所以能發家,就是得了地主爺爺的資助,而且還娶了沈玉竹這麼能干的賢助,商業帝國順風順水地建立了。
不像霍謹之,打小就了那麼多苦,還得了神經病,和親爹回去后也沒太多福,基本上靠自己雙手打拼,算是白手起家了,就這樣都能和顧云川拼個勢均力敵呢!
論能力,還是霍謹之更勝一籌。
但顧云川是作者親兒子,和沈玉竹一樣,自帶環,好運無敵,沒法比的。
唐小囡扭過頭,沖霍謹之同地看了眼,還出一抹安的笑,霍謹之本來有些酸,因為唐小胖但突然關注顧云川了,以前唐小胖總纏自己他嫌煩,可現在唐小胖盯著顧云川發呆,他又不舒服了。
像是玩被人搶走了。
他可以棄之樓閣不玩,但別人搶走就是不行,霍謹之就是個這麼霸道的子,但現在他心里又舒服了,因為唐小囡剛才對他笑了,說明這胖丫頭還沒顧云川的。
同樣不舒服的還有沈玉竹,不喜歡顧云川對唐小囡笑,以前顧云川極煩這蠢丫頭,說沒有家教,蠢笨不堪,可今天卻完全改變態度了。
沈玉竹覺到了危機,總覺得有什麼東西在慢慢離遠去,是非常重要的東西,而且和唐小囡有關。
“你們進城買東西嗎?”沈玉竹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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