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索姆神豪》第六章 武裝游行敗家法

“那……那可是要……很多錢的……”鎮長慌了。

丹倫的確有馴養獅鷲的習慣。

獅鷲飛得很快,完全可以滿足時間上的需要。

問題這種獅子、巨鷹腦袋、長著一對九米翼展大翅膀的中型猛禽不好馴養不說,還非常花錢。一只獅鷲在連續飛行的高力消耗狀態下,一天至要吃兩百斤

如果是遍布森林的山區,還可以玩放養,讓獅鷲自行捕食。

早已大規模開發,到是耕地的斯坦索姆高山盆地,這種放養就是坑了自家的農民。

一個俯沖,一頭牛就沒了。

如果不賠償,或者進食時被農民打擾的獅鷲傷了人,下面還不鬧翻天?

就算斯坦索姆這樣的大城,也僅僅豢養著不到十只獅鷲,以作急聯絡之用。平日不要長期跟獵戶收購食,還要有一個專門的農場養豬牛羊。

若是戰斗型的獅鷲,必須讓獅鷲生撕獵進食,保持其兇

還要配專門的醫、馴養師和清潔工。

請注意,是一個【飛機點】要配一組人。

的燒錢大戶!

自家主子為了吃異地食,就搞出這事?

瑟拉斯略地說出所需的金錢后,本以為麥當肯會知難而退,誰知道“啪”地一個響指,立馬有兩個仆人將一大箱阿拉索金幣抬進來。

麥當肯悠悠地:“這里是一千金幣,不夠獅鷲就去找鷹巢山矮人買,甚至簽長約雇傭矮人的獅鷲騎士也可以接。”

全場死寂一片。

好幾個人看著那一箱金幣,無法自控地在瞬間出貪婪的目

別笑,就算在天朝,十幾億人當中,又有多人真正見過500萬妹幣的現金?

想到這麼一筆巨款,居然是要拿來吃掉,好幾個人眼角搐,心臟狂跳。

大家都知道自家公爵是典型的紈绔子弟,一直都敗家的,比如寵信安娜塔麗男爵夫人,給了好多金錢賞賜,讓這個拜金得以買各種豪華的黃金首飾。

但這麼敗家法,公爵家也不住啊!

瑟拉斯蠕蠕地:“公爵大人,為你最忠實的仆人,我有義務提醒你,您的領地一年的進賬差不多就這個金額……”

這不是瞎扯。

在人類世界普遍以農耕為主的當下,沒什麼工業可言。地高山盆地當中的斯坦索姆領,別看領土面積足足有4萬多平方公里,領低產的梯田較多,糧產真是不咋滴。

靠糧產,給工人發工資都不夠。

幸運的是,領地有好幾個富瑟銀礦。

這玩意鍛造,珠寶,附魔,工程學,煉金等行業都用得上。

這種礦石可以煉出相當堅的瑟銀錠,很鐵匠歡迎。可謂是高端武的必備。更不用說伴生的【奧水晶】了。

這個時間點,還沒有人意識到這種低幾率伴生的神水晶的真正用

從掌控斯坦索姆家族開始,麥當肯第一時間就注意到這些收——尼瑪的,小爺我不使勁花,豈不是有盈余!?

麥當肯一擺手:“別小看斯坦索姆家族2000年的底蘊啊!”

得!

你都說到這份上,誰還敢嗶嗶?

這里的漿糊規矩就是——當一個大貴族跟封臣大談自家族歷史的時候,就意味著他不想跟你談了,你接命令就好。

斯坦索姆家族現在就是某人的一言堂,上無父母,旁系分支很不巧地在幾年前被巨魔殺了。

正當眾人以為這就是麥當肯胡鬧的結束,一個更加夸張的議題被拋出來了。

“我要去打獵……咳咳,巡視自己的領地!”

各路大貴族都有守土職責,沒有國王允許,是不能離開自己的領地。

巡視領地這種事可以說正常,也不正常。

作為丹倫最大的幾個貴族,他出巡能簡單了事嗎?

上頭一句話,下人跑斷

說的就是這碼事了。

麥當肯一個出巡命令,頓時將整座城堡搞得飛狗跳,用的理由同樣冠冕堂皇【鑒于大陸南部暴風王國遭到千年一遇的巨魔侵襲,本公爵有理由相信一場涉及人類生死存亡的全面戰爭即將來臨,所以即日起要巡視各領地。】

嗨!

單單一個打獵,能花多錢?

肯定是武裝游行才燒錢啊!

50名公爵直屬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帶著一、兩百號騎士扈從和騎士學徒,這里就300騎了,還不算備用的馬匹。

算上馬仆等下人,五百人妥妥的。

單單有騎士,沒步兵怎麼行?

200穿鐵鎧甲的劍士安排上,再來400長槍兵。

最后算上管后勤的雜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隊組建完畢。

浩浩是肯定的,更難得的是,現在不是戰時,封臣沒義務響應領主的戰爭召喚。按照老規矩,戰時公爵要響應國王的號召,下級封臣要響應公爵的號召——劃重點!所有武、馬匹、彈藥、干糧都特麼自備,不然給你封地是干啥的?就是給人養人和搞裝備的。

封臣打仗基本沒啥好,除非是國戰搶到了地盤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戰利品。

此時國王沒放‘穿云箭’召集封臣們戰斗,那麼武裝游行當然是公爵買單!

“我已經發出邀請給莫格萊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獵,千萬不能失了我們斯坦索姆家的氣勢!”

“是!”下面一堆工人氣勢如虹地大聲回答。

整個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馬蜂窩,一大群人跑來跑去,把工人一號瑟拉斯給忙壞了。

斯坦索姆領和平太久了!

周邊國家多半有著各種各樣的小問題,丹倫領真的沒有大規模戰斗的機會。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問題的,就是斯坦索姆領地東面150公里的山區,有一個名為【爛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獵,都不知道,原來領地的軍備差到這個地步。

畢竟和平時期誰給你天天穿著二十斤鎧甲站崗?

劍士的劍倒是保養得好,問題出在護甲上。

無論是步兵的鑄鐵護甲還是槍兵的皮甲,都不是什麼耐保存的玩意。

鑄鐵會銹蝕,皮甲會開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廢了。

瑟拉斯本以為領主會大發雷霆的,誰知道麥當肯面(心)無(中)表(狂)(笑)地簽字,讓他換新的,然后將他打發走。

哈哈!

食哪有燒軍火燒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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