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騎士卷 (第二卷)》第3章

Rule 2 太騎士每日第二行:「微笑、揮手、神殿會走路的人型招牌。」

頌讚完畢後,照慣例,未來的國王要去遊行城一圈,十二聖騎則要在後面當跟屁蟲。

所以,暴風和烈火把我扶上了我的馬後,兩人也各自騎上他們的馬,然後騎在我後頭,當然,綠葉等其他溫暖好人派的聖騎士也都跟在我後頭。

唯一和我並騎的是審判騎士,他的後頭則是殘酷冰塊組的聖騎士。

我們的前方則是大王子殿下,也就是未來的國王陛下,他的左右方則是他最親信的皇家騎士,後頭就是我和審判騎士。

剛才明神曲起的作用不小,沿途的民眾熱得好似明神真的降臨了,道路兩旁滿了人,個個大聲歡呼到我耳朵都快炸開了。

嘖嘖!在我記憶中,好像只有幾年前那個全世界著名的劇團來演出的時候,民眾才有這麼瘋狂的景象,至於國王陛下出巡……不變果菜市場就不錯了。

記得上次那隻豬出巡時,剛好是番茄盛產期……結果那次跟他出巡的皇家騎士從此再也不吃番茄了,這也是他不得騎士心的其中一個原因,要多陪這位國王出巡幾次,那以後大概都不用吃蔬果了。

遊行剛開拔沒多久,審判就用眼尾瞄了我好幾次,旁人看起來大概像是他在瞪我,不過,我很清楚那是擔心的眼神,我八因為太了,所以臉蒼白到跟麵沒兩樣了。

審判騎士騎馬的姿勢筆,目不斜視,周圍氣低沉,一副生人勿近死人也別來的模樣,但是,裡卻關心的低聲問我:「還好吧?」

「不好!我好,我快死了,我要吃藍莓三明治,我要吃蜂餅乾,我要喝牛。」

我帶著微笑和周圍民眾招手,同時裡喃喃念,反正現在這麼吵,他們也聽不見我在說什麼,八以為我又在念明神的仁慈之類的話。

「……」

審判的角抖了抖,看起來是快要笑出來了,幸好,他裝酷十幾年的功力和我裝笑十幾年的功力不相上下,是把下去,看起來反而是一副心超不好的樣子,但是,他的裡其實是在安我:「忍耐一下,等會就可以吃東西了。」

忍耐一下?我想想,以現在這種比散步快一點的速度,要逛完整座城大約需要……一整天!

開什麼玩笑,那我肯定繞到一半就到一頭從馬上栽下來了!

騎士騎馬騎到摔馬,那還算騎士嗎?雖然我的騎是蠻爛……是不怎麼樣!

但至不能摔馬,想當初,我老師是這麼告誡我的。

「孩子,為一個聖騎士,你的劍學不好……沒有關係!至你的自我療傷能力很好,被敵人砍個幾刀也死不了。」

那年,我十三歲,跟我的老師學了三年的劍,其他十二小聖騎士都通過了劍中級鑑定,審判甚至早在一年前就通過高級鑑定,只有我連考三次,卻連初級都未能通過。

「孩子,為一個聖騎士,你學不會鬥氣……沒有關係!至你學會了祭師專用的聖,就聲效果來看,聖和鬥氣也差不了多。」

那年,我十六歲,跟我的老師學了六年,所有十二小聖騎士都學會了鬥氣,只剩下我還不會,順便一提,審判在十三歲就學會鬥氣了。

「但是,孩子,為一個聖騎士,你不能不會騎馬啊!不會騎馬那還騎士嗎?你乾脆去創一個聖步兵團好啦!」

那時,大地剛好從我背後騎著馬跳過最高的柵欄,姿勢帥得連我都想喝彩。

現在回想起來,也許我和大地的梁子在十六歲就結下了。

最後,我老師氣瘋了,提著太神劍架在我的陣子上說:「給我上馬,你敢再摔馬,我就送你去見明神,讓你去跟它提議創個聖步兵團!」

幸好,我害怕得也不敢,加上下的馬兒也被我老師的怒火嚇到也不敢,在上下人馬都不敢況下,我總算沒有被我老師送去見明神。

不過,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不敢摔馬……至在沒有確定我老師百分之百看不到之前,我絕對不敢摔馬,而現在這麼大場面,難保我老師不會在哪個角落看熱鬧,所以,我要是敢摔馬,說不準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忌日。

但是,如果再上一整天,難保我真的不會到摔馬,我連忙跟審劉求救:「審判,你邊有沒有藍莓餅乾?」

「沒有。」

審判看了我一眼,大約我的臉實在太難看了,他馬上補充說明:「別擔心,大王子殿下公事繁忙,只安排繞主要干道,大約半天就可以繞完了。」

聽到還是要半天的時間,我沉下了臉……喔不!我的臉絕對保持著燦爛的笑容。

而且左手還優雅緩慢地跟民眾揮手致意,只是一聽到要遊行半天,我立刻調整揮手速度,越揮越慢……

「孩子,現在要教你如何跟民眾揮手。」

「老師,揮手也要學嗎?」

「孩子,照你平常的揮手速度,連續揮一分鐘,總共要揮幾下手呢?」

一分鐘後……

「老師,要揮八十八下。」

「那麼,為師上次去陪國王陛下遊行時,總共花費了多時間呢?」

「好像是三個小時。」

「接下來,孩子,來算一算數學吧!如果你一分鐘揮八十八下手,揮了三個小時,總共要揮多次呢?」

「一萬五千八百四十次。」

「孩子,接下來是健康教育問題,如果你連續揮了一萬五千百四十次手,你的手會變什麼樣子呢?」

「……不知道。」

「所以,孩子,你是要現在跟為師學習如何用一千次揮手應付完一場遊行,還是要在未來的每一場遊行中揮滿一萬五千八百四十次手呢?」

「老師!請您一定要教我如何揮手!」

遊行的時間越長,揮手的速度就要越慢,手擺的幅度也要越大,同時上臂要呈現自然垂下的狀態,只用手肘關節帶前臂,務求最小的使力和最的揮手次數,如此一來,保證就算揮了一整場遊行的手,晚上照樣能十八圈和抱……不、不!是照樣能練劍和改公文!

這,就是我的老師教給我的揮手奧義!

雖然我的老師已經把揮手奧義傾囊相授了,不過,這次我還是遇上了難題,審判剛才說要遊行半天的時間,他的半天大約是指五個小時,如果我要把揮手次數控制在一千次,那我每小時只能揮兩百次,一分鐘只可以揮三點三三次,等於我要用二十秒來揮一次手啊!

這、這樣的揮手速度也太慢了點吧,這麼慢的速度,會不會有人以為我手筋啊?

這當我思索該如何是好時,後頭卻傳來了暴風的聲音:「太,能跟我聊一下天嗎?」

「暴風兄弟,不知你要聊明神的寬容或是明神的慈?」

當然好!我正想隨便找個人說說話,好耗掉一點時間,讓我接下來的揮手速度可以提高一點,只是沒想到暴風居然先開口要跟我聊天了。

不過,暴風主找我聊天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他總是說,跟我聊天一分鐘的疲累程度就和拋一百個眼差不多,只要聊上十分鐘,他那天晚上就特別的好睡,因為實在太疲累了。

「不用特地找話題,隨便說說就可以,我只是想假裝聊天而已。」

暴風連忙解釋後,看見我疑的眼神,又補充說明:「你知道,現在一條街上有數百個人,遊行至要游上十幾條街,要是我得對每個人都拋一個眼,那一場遊行下來,我就算不瞎,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所以,我的老師教了我用一千個眼應付完一場遊行的奧義!」

「……」這話怎麼聽起來好像很悉啊?

這時,暴風對兩旁的人,瀟灑的一笑,引起一陣人的尖聲,然後他縱馬騎到我旁邊,開始跟我「聊天」。

「我的老師說,不知怎麼著,人總是喜歡看兩個男子靠得很近的樣子,而歷任的太騎士就算不是超級男子,至也會是個普通男子,所以找太騎士聊天準沒錯,別說只要拋一千個眼,就算我整場遊行都不拋眼,只要偶爾搭搭你的肩或者把你散的發擺回原位,就夠讓人尖昏倒的。」

聽到這話,我全僵住,小不自覺地往馬腹一踢,我的馬立刻漂亮地往旁邊一跳。在那一瞬間,我覺到我和我的馬簡直達到人馬合一的境界,我對於被男人的厭惡充分地傳達給我的馬,所以它才能做出這麼合適的舉

馬兒啊!你一定是匹公馬,我的好兄弟!回去一定給你吃最好的牧草。

「……別擔心,我對於男人也沒有什麼興趣,我會乖乖拋足一千個眼的,你只要陪我隨便說幾句話,耗掉剩餘的時間就好。」

我鬆了口氣,還好不用被暴風,如果要被,我寧願去揮足二萬五千八百四十次手,反正我晚上也沒有十八圈可以,更沒有可以抱,所以就算手廢了也沒關係。

我微笑著說:「那麼,兄弟要聊聊明神的寬容或是慈呢?」

「這個……」暴風的表看起來真是十分難以抉擇的樣子。

然後,暴風為了不讓我開口說明神的寬容和慈,所以他自己卯足了勁說個沒完,這樣真好,既不用揮手也不用開口說話,除了肚子以外,我現在的狀態簡直無可挑剔。

、好想吃東西……

我上下打量著暴風騎士,如果人能吃的話,不知道哪個部位最好吃?、大、小……

暴風慢慢地停下了話,語氣古怪的問:「我說錯什麼了嗎?太,你為什麼用那麼奇怪的眼神看我?」

聞言,我搖了搖頭,然後乾脆低下頭去,不再看暴風,免得他又說我用奇怪的眼神看他,不過,這一低頭,我就看見兩朵直的馬耳朵,既然鹵豬耳朵很好吃,那馬耳朵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去吧?

「太、太……」暴風又遲疑的我,但我忙著對馬耳朵流口水,本沒時間回應他,但他又提高了音量,喊道:「太!你快看,有!I

我抬起頭來,正好看見一顆又大又紅的番茄被拋上了天空,在藍天白雲的襯托之下,更顯得紅潤飽滿……好好吃的番茄!

蕃茄在空中劃出了一道完的拋線……

啪!

最後狠狠地撞到審判騎士的上,現場突然一片死寂。

很好、很好!憑我和審判的,跟他要顆蕃茄還不簡單!我吞了吞口水,喊道:「審判……」番茄給我吃!

話還沒說完,審判已經冷靜地把番茄從服上撥下去,然後,他用超級高超的馬,縱馬踩爛了那顆蕃茄。

然後,他冷冷地看著那個丟番茄的人說:「下次,這就是你的下場!」

見到地上被踩得稀爛的番茄,那人拿起蕃茄丟審判騎士的勇氣瞬間消失無蹤,灰溜溜地鑽進人群中,一下子就沒影了。

蕃茄……我看到審判的服上沾著番茄漬,又看到地上被踩爛的番茄,我的番茄!混蛋!

為什麼要丟審判?

為什麼不丟我呢?

到都想咬馬耳朵了,幹嘛不把番茄丟給我吃啊?

那番茄好香啊!因為被踩爛了,香味反而更濃,啊啊!好想吃蕃茄啊,剛剛居然忘記跟亞戴爾代,還要準備飯後水果了,先吃藍莓三明治,邊喝牛,偶爾幾塊蜂餅乾來吃,最後再狠狠啃掉一顆番茄,想就覺得那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太騎士,請您……太騎士?你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怎麼樣?我有點恍惚的笑著說:「真……」

「啊?」

「太騎士,你想個名字要想多久?請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好嗎?」

聽到審判低沉冷酷的聲音,我猛然回過神來,只見前後左右,加起來差不多幾千雙眼睛全都盯著我看。

慘了!我居然到出神了。

因為有點搞不清楚狀況,只好觀察一下週遭況,只見我眼前站著一對男,看他們的舉就像是一對夫妻,而且母親手上還抱著一個新生兒,再回想一下剛才審判提到「想名字」這件事,我馬上就知道要做什麼了!

我立刻展現出非常燦爛的笑容說:「就珍萼吧,珍寶的珍,花萼的萼,希孩能長的跟珍貴的花兒一般麗。」

不會錯的!

肯定是要讓我取這小孩的名字,這種事我遇過不次了,多到我只要看見出生一週的嬰兒就有一想要幫他取名字的衝

「喔!」

眾人恍然大悟,連連歡呼:「真是個好名字,珍萼、珍萼!」

呼~~果然沒錯,還好我反應的快,總算度過了一次出醜的危機,真佩服我自己,這樣都可以掰回來……不過話說回來,那對父母好像對這名字不太滿意的樣子,兩人的臉都顯得有點怪異。

這就有點奇怪了,一般來說,讓我取名只是想討個好運罷了,所以只要不是什麼怪名字,通常人家都會很高興的接,而珍萼這名字雖然說見了點,但也不到難聽的地步吧?

這時,暴風一臉尷尬的騎馬靠到我旁邊,然後在我耳邊輕說:「人家的小孩不是兒,是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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