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之刀》第3章

第三章 木匠

當長安磕磕絆絆地長到了六歲多的時候,所有人都覺得這是場奇跡。

他實在不像是那種能健康地活下來的孩子,不說人,就是亞人的孩子也要比他大一號,連孩子看起來都比他健壯不。不知道他生了什麼病,住的小木屋裡每天都會傳出濃濃的草藥味,張咳嗽比他說話的時候多得多。

兒一般氣充足,臉頰和通常會比年人紅潤不,可是這孩子實在太不健康了,總是看不出他有什麼也淡,整張臉上,只有瓣相接的一條線和眼角上,奇異地帶了那麼一點珍貴的紅暈。

他是一歲多的時候被一個名哲言的亞男人帶到部落裡來的,一大一小已經流浪了一年多,才找到了一個願意接納他們的部落。

一開始別人看見長安,總是要說幾句諸如“這孩子能活下來麼”之類的話,長安略微懂事以後,被人這樣說得多了,連自己也要懷疑了,可是後來就沒有人這樣說了,因為哲言有一次聽見,像條發了瘋的野狗一樣跟人家玩了命。

哲言缺了一條胳膊,可依然是個眉清目秀的男人。

他總是在對別人解釋,說長安不是他親生的,好像唯恐別人忘記這一點似的。

長安三四歲的時候,總是聽見別的孩子自己家裡那個年男人做阿爹,十分羨慕,也學著這樣哲言。

哲言的回答是一個掌。

聽那天帶著采來的藤條回家編筐的人說,哲言正對那小傢伙大喊大

“你我什麼?再讓我聽見一遍,就打爛你的!誰是你阿爹?部落裡最勇敢的勇士才是你阿爹!當年大長老臨死前親自拿他的骨牌給你命名,你看看你在幹什麼?”那個獨臂的男人當時這樣吼道,“你怎麼能……怎麼能我這樣的人阿爹,你這是自甘墮落,你還有廉恥麼!”

可是人沒聽見男孩的哭聲,一聲也沒有。

即使他後來出門,頂著腫了一半的小臉整整十多天。

人把這件事說出來,是非常同那孩子的。

或許哲言在顛沛流離和艱難的生活的迫下,變得真的有些容易歇斯底里,或許他只是覺得自己不配有這麼一個孩子他阿爹,可是這麼複雜的事,一個那麼小的小東西,怎麼可能明白得了呢?

而長安也真的是個非常奇特的小孩。

誰也沒見他哭過,他也從不和別的孩子一起玩,整天整天地不知道跑到哪裡去,到了飯點又神出鬼沒地回來,也不說話,別人善意地他的頭逗逗他,他就一聲不吭地站在那,也不笑,默默地忍耐著對方的,等著別人把話說完,就點點頭或者搖搖頭離開。

只有偶爾有人可憐他,從家裡拿吃的東西送給他的時候,小男孩才會用那雙孩子特有的、清澈黑亮的眼睛深深地看對方一眼,好像要把人家記到自己心裡似的,然後鞠一躬表示謝。

而他竟然就這麼活了下來,看起來還活了一個知恩圖報的好孩子。

回家的時候,他看見木屋的門上著幾長草,長安的腳步一頓,停了下來——他知道,這是哲言他走開的意思。

屋裡傳來重的息聲和粘膩的/,長安其實並不是很明白哲言在幹什麼,只是約約地從別人鄙夷的態度裡,知道這是不好的事。

從他懂事以來,家裡每次來“客人”,長安都會被哲言趕出去,而慢慢地,孩子也明白,這仿佛是他們唯一的生活來源。

哲言不好,別說了一條胳膊,就是再多長一條胳膊,也難以像別人的阿爹那樣出門打獵,亞男人天生缺乏戰鬥力,所以很多亞長大以後,通常會為某種手藝人,有時候這些技藝也會為他們贏得別人的尊重。

當然,如果既不會手藝也不會戰鬥,亞通常還可以通過替人做活換取食,即使收微薄,好歹也能維持貧窮的生活。

然而活,現在的哲言是已經做不了了,他也沒學過什麼手藝——就算可以,那些細的事,也不是一隻手能完的。

哲言了一個真真正正的廢人。

北方沒有南方那樣,人們聚居的城邦,通常都是分佈在叢林中或者草原上的零散部落,在這種地方討生活,就必須要遵守叢林的法則——優勝劣汰、適者生存。

沒有用的人是不能得到別人的認可的。

當然,想要活下去,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依附於某個強者,比如出賣自己的

哲言和長安之所以能在這個小部落裡留下來,也就是族長的一句話……和一夜而已。

可這個名做“禿鷹”的部落,實在比不上哲言他們原來的那個,資並不是很富,族長已經有三個妻子,實在沒有餘力再把一個不能繁衍後代的亞帶回家裡。

而且兩三年以後,族長也慢慢地對哲言失去了興趣,從那時候開始,家裡來的“客人”就不固定了。

長安習以為常地轉離開,背著自己的小背簍走到河邊,坐下來把著的小腳丫浸在河水裡。

“長安,長安,快過來!”一個經過的人看見他,面地招了招手。

人名阿妍,住在不遠,丈夫在一次打獵中死了,沒有孩子,獨自孀居。一般而言,北方部落裡的人死了丈夫很難生活下去,會再嫁,可是也有特例——比如阿妍,沒有人願意娶,不是因為很醜,是因為大家都知道,不能生小孩。

不能生小孩的人是不能名正言順地做人家妻子的,如果願意,或許可以像哲言一樣用自己換別人的垂憐——當然,什麼時候被丟棄,就說不定了。

比起這樣沒有尊嚴的日子,寧可靠自己艱難地過活。

阿妍擅長從做饃的芽麥裡面提煉糖,誰也沒有那樣的手藝,煉出的糖又晶瑩又香甜——如果生活在南方,說不定日子會好過一點,荒涼貧窮充滿戰爭的北地,芽麥是重要的糧食,只有極數家庭才拿得出多餘的,給孩子和人們做糖吃。

只得在制糖之外,替人做活和重活。

長安拾起自己的草鞋,啪嗒啪嗒地跑了過去,阿妍小心地掃了周圍一眼,發現沒有人,這才半蹲下,放下背後重重一背簍皮子——冬天就要來了,要幫族長夫人們把這些生皮子打理好——然後把手進懷裡,出一個小紙包塞給長安:“拿著。”

長安接過來打開,裡面是三顆指甲蓋大的芽糖塊,圓潤而呈半明狀。

阿妍小聲對他說道:“拿去吃,別讓別人看見。”

這些是幫人制糖的時候剩下的,不敢多拿,會被別人發現。長安起一塊,踮起腳,把糖塊遞到邊。

阿妍輕輕地抓住他細得嚇人的小手按下,聲道:“長安吃,我吃過了。”

長安這才極珍惜地把糖放在自己裡,畢竟是孩子,吃了甜的,不自出了一個笑容。

阿妍看著他的笑臉——這孩子的眼睛漂亮,但看人的眼神總顯得有些冷冷的,唯有笑起來的時候,眼角那一點泛起微微的紅,就好像是春天飛起的桃花瓣一樣。阿妍著他的頭髮歎了口氣:“長安長得比部落裡所有的小孩都好看,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的目無意落在長安的脖子上,突然臉一變,開小孩的服,那被服掩住的地方竟然有一條像被什麼東西出來的痕。

“這是怎麼弄的?”沉下來,突然站起來,憤怒地看著不遠的木屋,“那個賤人……他竟然打你?”

長安飛快地搖搖頭,細聲細氣地開了口:“哲言不是賤人,他對我很好。”

他撿起自己的小背簍,打開蓋子,從裡面拿出一束花,那花一串一串地長著,像一個個的小鈴鐺,即使被摘下來,也能十天半月地一直保持新鮮,著一幽靜的芳香,做“彩鈴花”,人們都喜歡掛在家裡當裝飾,可是很稀有,只有林子深才有,那是獵人們才能涉足的地方。

長安小聲道:“阿妍,給。”

阿妍接過花,有些驚訝:“是給我的麼?”

長安點點頭。

阿妍怔了片刻,歎了口氣,手蹭了蹭孩子的小臉:“不是說不可以一個人去林子裡麼?萬一遇到猛怎麼辦呢?”

“去看訓練。”長安回答。

林子那頭是年輕的獵人和武士們訓練的場地,長安總是喜歡鑽到草叢裡看,那裡的大人們都知道,只是他不討厭,從來不搗,也就隨便他了。

“你不喜歡麼?”小孩似乎有點張。

“非常,”阿妍說道,“我喜歡極了。”

似乎還有什麼話要說,然而這時,哲言家的木門開了,一個男人從裡面走了出來,哲言披著服,跟了出來,他們低聲說了些什麼,哲言突然面,遠遠地對著這邊喊道:“長安,快過來!”

長安提起小背簍跑過去,哲言便拉過了他,熱絡地把他推給旁邊的男人:“這就是長安,我跟你說過的那個孩子。”

男人皺著眉打量了這個小傢伙:“你瘋了麼?這也太小了……有四歲麼?”

“他六歲多了。”哲言賠著笑,彎下腰對長安說道,“這是路柯,是有名的木匠,以後就是你的師父了,你將來會為一個和他一樣人尊敬的手藝人。”

長安默默地看著路柯。

哲言抓住路柯的袖子:“我什麼也教不了他,求求你收下他吧,這孩子什麼都能幹,吃得也不多……求求你。”

路柯挑剔地看了看長安:“真的有六歲?可是看起來也太小了——屋裡還有那麼多草藥,他是不是有什麼病?”

“不不,他很健康,只是長得比別的孩子晚一些!”哲言飛快地否認,“屋裡的那些草藥是我喝的,真的!你相信我,如果你嫌他麻煩,每天晚上就讓他自己回來,我照顧他,長安很聰明,走過一次的路就不會忘記,是不是?快說話!”

長安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依然沉默。

大概男人在發洩完以後,心總是容易一點,路柯猶豫了一下,終於還是答應了:“明天可以讓他來試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如果他吃不了苦的話,我還是會給你送回來的。”

哲言聽了,眼睛都亮了起來。

路柯有些魯地在長安頭上了一把,然後把手進懷裡:“今天的……”

“不不,”哲言把他的手推了回去,出一個別有意味的笑容,“什麼也不用,我喜歡你,我願的。”

長安看著哲言熱地把路柯送走後,還回來絮絮叨叨地對他說道:“亞最好的出路就是當一個手藝人,一輩子到了什麼部落都能生活,你明白我的意思麼?要好好和路柯學習,搭上他可不容易……”

長安小聲道:“我想學刀。”

可是沉浸在自己的喜悅中的哲言完全沒有聽見,他忙著憧憬未來——這個孩子是他的寶貝,曾經是他活下去的全部支撐,所以他一定要有一個明的未來,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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