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全)》十宗罪.2_第三卷 薔薇殺手_第十三章 呼蘭大俠

如果仔細傾聽被忘的角落,會聽到,每一株小草都有微小而洪亮的聲音;如果向著塵埃俯下去,會看到,每一隻螞蟻都有著卑微而堅強的微笑。

幾天後,小商小販重新佔據了街道。城管聯合執法行就像一陣風,小販的臉上看不到那場風暴的痕跡。城管始終沒有查明究竟是誰揍了他們一頓,城管大隊長要求公安機關介調查,但在政法委書記的干涉下,最終不了了之。

政法委書記沉著臉,他對城管大隊長這樣回覆:我不知道是誰打的你們,我只知道我兒子被你們打了!

小布丁到了驚嚇,城管掀翻車子時蹭破了他的膝蓋,雖然了輕傷,但他並沒有停止偵查工作,很快就從賣甘蔗小販那裡打聽到了一個重大消息:

薔薇殺手名呼蘭!

賣甘蔗小販稱呼他爲呼蘭大俠,提到這個名字的時候,賣甘蔗小販做了一個抱拳禮的姿勢,表示心中的敬仰。

兩個人坐在車水馬龍的街頭,秋高氣爽,。布丁給賣甘蔗小販點燃一支菸,賣甘蔗小販娓娓道來。

呼蘭大俠,也許真實名字並不做呼蘭,他犯下的很多案子至今未破,所以無人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唯一可以證實的是此人是關東人。有人稱他爲中國佐羅,有人說他其實是個恐怖分子。這人武功高強,來無影去無蹤,最初是個小,只盜富商豪門,每次盜竊來的錢都分出一半給窮人。有個撿垃圾的老頭,住在河邊的破房子裡,過年的時候磕頭許願,希出門撿個大錢包。大年初一早上,有人敲門,老頭開門卻見不到人,地上放著一袋錢,送錢的人已經走了。比送錢更奇怪的是,當時雪地上連一個腳印都沒有,這錢就好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後來,呼蘭大俠犯下了命案,開始在全國流竄,每到一座城市,就殺幾個貪。和其他殺人兇手不同的是,他從不掩飾自己的份,在牆上、死者上寫下“呼蘭大俠”這個名字。有人說他殺了十幾人,有人說他殺了幾十人,數目不得而知。有的被害者甚至不敢報案,一個貪因爲心長歪了,僥倖逃過一死,但他沒敢報案。有個警察朋友去醫院探他,偶然得知此事,警察勘察現場時在他家裡發現了一個保險箱,保險箱是聲控碼鎖,怎麼都打不開。最終,沒有辦法,只好請那大難不死的貪親自前來。貪說道:“清正廉潔,執政爲民!”櫃門應聲而開,滿櫃金銀珠寶驚呆衆人。這個貪是唯一見過呼蘭大俠真面目的人。令警方到震驚的是,此人在醫院竟然被殺了,一刀斃命。警方對呼蘭大俠經過幾年的調查、取證、研究、分析、排查、走訪,專案組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毫無進展。專案組領導曾揚言:“別說抓到兇手,誰能提供兇的線索,我個人懸賞十萬元!”同年9月26日,這位領導慘死在家中。兇手用自制的匕首在牆上留下一行字,然後將匕首扎進牆裡,由此可見此人的力氣多麼驚人。那把刀據說是用炮彈皮磨製而,一輩子都用不壞。牆上寫著一行字:“這就是我的刀,留給你們作紀念吧!”從此,呼蘭大俠,銷聲匿跡,棄刀歸

布丁聽得目瞪口呆,用一種難以置信的語氣問道:真的假的?

賣甘蔗小販袖著手,盯著一個地方發呆半晌,徐徐說道:呼蘭大俠重出江湖了!

布丁笑著說:你看武俠小說看得太多了吧。

賣甘蔗小販正道:這街上走過的人,說不準哪一個就是呼蘭大俠。呼蘭大俠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

布丁收攤回去後,把此事彙報給了特案組,並且詢問是否確有呼蘭大俠其人,警方絕檔案

中有沒有記載這些事。樑教授想了一會兒,點點頭又搖搖頭;蘇眉言又止,看到樑教授沒有發話,自己也索閉上了

當天晚上,命案再次發生。城管隊長被人刺死在執法大隊的院子裡,死狀駭人,半截小被剁下,腳塞進了里。

特案組立即趕赴現場,出警時帶上了小布丁。樑教授擔心城管認出畫龍,爲了避免節外生枝,讓畫龍選擇了迴避。這是布丁當警察以來第一次勘察兇殺現場,心裡張而興

城管隊長就是掀翻布丁水果攤的那個大胖子,他還曾經腳踹賣栗子的婦。此時,他靜靜地躺在執法大隊院的車棚裡,致命傷在口,一刀斃命,刺中心臟。部創口整齊,也是一下剁了下來。車棚的水泥地上可以看到一道清晰的斧痕,用力威猛。城管隊長遇害時,執法大隊裡還有幾名同事,據他們稱,當晚他值班結束後,去車棚推電車準備回家,兇手將其殺害。警方到蹊蹺的是——這個兇殺現場也散落著一些薔薇花瓣。

兩起命案,城管大隊長和副隊長遇害,現場都有薔薇,看來兩起兇殺案都是薔薇殺手所爲!

樑教授打起現場勘驗燈,蘇眉拍照;布丁問包斬:我應該做點什麼?教教我,包哥。

包斬:戴上手套,看看車棚燈泡上有沒有留下指紋,兇手作案前可能擰滅了燈泡。

布丁按照包斬說的去做,燈泡上沒有發現指紋,車棚水泥地上也沒有發現兇手腳印。

包斬:布丁,來,咱倆一起找找,在這附近進行現場攀爬痕跡的勘驗。

執法大隊院有一棵楊樹,就在車棚附近,兇手很可能一直藏在樹上,暗中等待城管隊長出現後,伺機殺害,然後重新爬上樹,沿著車棚的棚頂,逃到圍牆外面。布丁在棚頂發現了幾個腳印,初步判定,兇手穿著一種膠鞋。

但是,兇手是怎麼進到院子裡來的呢?執法大隊的鐵門閉,只開有一扇小門,門口傳達室還有人看守,兇手不太可能冒險從大門進

包斬打著手電筒對牆外的電線桿進行了勘驗,沒有什麼發現。電線桿距離圍牆較遠,兇手即使手不凡,也難以從電線桿上跳到圍牆上。

蘇眉也推著樑教授來到院子外面,等到現場勘驗燈亮起來的時候,大家驚訝地發現——

牆上赫然有五個腳印!

兇手竟然在牆面上跑了五步!

包斬測量了牆的高度,蘇眉從各種角度將牆上的腳印拍攝下來,帶回了局裡。樑教授立刻來畫龍,還讓焦書記來幾個武警,大家找了一面牆作了一個小測試。兇殺現場外的圍牆高四米多,兇手助跑後徒手攀爬上去,除了畫龍外,在場武警都沒人能做到。

畫龍第一次也失敗了,助跑速度太快,差點撞到牆上。

第二次,畫龍調整速度,向著四米多高的垂直牆面急速跑去,蹬住牆的第一腳很重要,腳掌必須充分與牆面接發出最大的力,然後幾下蹬牆,給自己一個向上的力,蹬牆的位置,過高和過低都不行,當呈現下降趨勢時,要在瞬間單手抓住牆沿,然後攀上去。

急速上牆是一個對速度、腳掌力、腰力、臂力、協調和技巧要求都很高的極限技

畫龍只能在牆面上留下四個腳印,包斬和布丁只能留下兩個腳印。

畫龍搖著頭說:聽說武當的陳道長能上五米的牆,國外的跑酷高手也能上五米,但我不太相信。不過,我要是多訓練一段時間,說不定也能做到。

樑教授讓包斬鑑定一下最頂端的那個鞋印,同時讓法醫連夜進行檢。天亮後,檢報告結果出

來了,樑教授召開了案發佈會,爲薔薇殺手作出了簡單畫像和描述。

薔薇殺手爲男高175釐米左右,重約68公斤,鞋碼43,年齡20~25歲。此人手不凡,應該練過功夫或者爲極限運跑酷高手,格疾惡如仇,好打抱不平。副隊長掌摑賣紅薯老漢和隊長腳踹賣糖炒栗子的婦兩起暴力執法事件發生時,兇手就在現場。

布丁打斷樑教授的話,說道:當時,我們也在啊,這麼說,薔薇殺手那時就在我們邊?

樑教授:沒錯,兇手目睹了城管暴力執法的場面。他暗中跟蹤目標,做過一些準備工作,使用斧子類兇砍下兩名被害人的手和腳,這是一種懲罰的表現。那隻打了人的手,那隻踹過人的腳,被塞到被害人的里,這樣做是告訴他們:自食惡果。

包斬說:有一個人很符合這些特點。

畫龍問:誰?

包斬:那位和你並肩作戰的武校教練。

焦書記制定了幾套抓捕方案,但是樑教授認爲沒有證據表明武校教練鄭雪劍就是兇手。畫龍決定隻一人前去武校傳喚鄭雪劍,樑教授擔心他的安全,特意叮囑他帶上槍。

畫龍開車趕到武校,鄭雪劍正在對一羣學生訓話:

學武是爲了什麼,別和我說爲了強,那是懦夫所爲。什麼是武德?上報國家,下扶黎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纔是武德。當你看到壞人欺負好人的時候,你會怎麼做?社會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沉默。你不僅不能沉默,還要出手相助。你是要當一輩子懦夫,還是要當英雄,哪怕只有幾分鐘,你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

畫龍在旁邊鼓掌喝彩,鄭雪劍微微一笑,解散學員後,他走過去和畫龍打了個招呼。

畫龍先是說明來意,然後表示自己沒有帶槍,只帶來一瓶酒。

鄭雪劍爽朗地笑著說:那我跟你回去差,邊喝邊聊,你有什麼問題,我會如實回答。

兩間預審室挨在一起,鄭雪劍接了畫龍的詢問,筆錄剛剛進行沒多久,另一間預審室傳來一陣,焦書記居然帶人抓捕了那個賣甘蔗的小販。畫龍不明就裡,讓鄭雪劍稍等一下,走出預審室。焦書記告訴畫龍,警方清點了死者城管副隊長的財,發現丟失了兩張銀行卡,警方調查時,銀行的監控錄像顯示,那個賣甘蔗的小販用死者的一張銀行卡取過錢。

畫龍走進另一間預審室,布丁穿警服,樑教授正在和他一起對賣甘蔗小販進行訊問。

布丁:現在知道我的份了吧,我可沒吹牛,公安局局長都得聽我爹的。

賣甘蔗小販還沒有從驚慌中醒過神來,只是不停地點頭。

布丁:我是警察,不是賣水果的,我的手機也不是水貨。

賣甘蔗小販口而出:兄弟,我……爲什麼抓我?

布丁:你旁邊那位就是我畫龍哥。

賣甘蔗小販擡起臉,看了一眼畫龍,認出他就是那天在街上大戰城管的那位好漢。賣甘蔗小販手忙腳地掏出煙來,想給畫龍遞上一支。

小布丁拍案怒道:老實點,說,你是怎麼殺害城管副隊長和大隊長的?

賣甘蔗小販嚇得臉都白了,手一哆嗦,香菸掉在了地上,想撿起來又不敢,正襟危坐結結地說道:我……沒,沒,沒有。

樑教授對布丁附耳悄聲說道:審訊時別瞎扯,直接問重點。

布丁咳了兩下,問道:你昨天是不是去取錢了?銀行卡哪來的?沒看出來,你還深藏不,你會功夫嗎?難道,你就是那個姓埋名的呼蘭大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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