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全)》十宗罪4_第九卷 貓臉老太_第四十四章 野之孩

四個村民連夜把吸送來了,他們擡著一竹篙,竹篙的中間懸掛著一團黑乎乎的東西,用繩子束縛著,一,像是死了。

蛋局長用手指捅了一下,那怪劇烈的掙扎起來。

被放置在審訊室的水泥地上,在白熾燈的照耀下,這個怪看上去非常驚慌,它的牙齒很鋒利,三兩下就咬斷了繩子,掙開來,衆人趕把門反鎖,圍在窗口觀看。

蛋局長說:這怪就是一個人啊,看他的卵子,耷拉著,黑不溜秋的。

包斬說:等他安靜下來,我們做一下DNA檢測。

蘇眉說:他的年齡應該不大。

畫龍說:小眉,非禮勿視,人家沒穿服。

樑教授說:這是一個孩!

世界各地都有孩出現,目前已經發現的有:狼孩、猴孩、熊、羚羊孩、狗孩、豹孩、鳥孩、豬孩等,這種野哺育人類的事件絕不止一件,各地發現行爲古怪頗的野人或孩已屢見不鮮,孩是人類史上的一種特殊現象。

1972年5月,人們發現了一個4歲左右的男孩,當時他正在與其他的狼崽玩耍。這是一個狼孩,牙齒鋒利、喝、吃土、吃、喜歡黑暗,與狗和豺狼非常親近。

著名的狼是1920年10月在印度加爾各答西部米德納波爾附近發現的兩個孩,當時人們營救們時兩個孩正於多隻狼的包圍之中,村民功地殺了母狼,他們將兩位孩命名爲卡馬拉和阿馬拉,們的年齡分別爲8歲和2歲。

六十年代初,探險家阿芒橫撒哈拉時發現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叢裡,阿芒看見羚羊羣中有一個年約12歲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頭髮藍中呈黑,梳理整齊。羚羊孩蹦跳幅度驚人,頻率很快,善於攀登懸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羣,“語言”的流方式當然是遵循羚羊羣的法規,舌、足踢、擺頭、甩耳。羚羊孩嗅覺靈敏,常長脖子,皺起鼻孔,觀察周圍的靜。他的視覺看起來非常發達,能到遙遠的地方,睡眠很,而且是斷斷續續進行。羚羊孩經常出舌頭,或自己上的傷口,或飲朝與淺水,有時又同自己的羚羊伴鼻對鼻地嗅來嗅去。這是還是傳遞信息,人們不得而知。羚羊孩專食草葉,對疼痛和寒冷沒什麼反應。同羚羊一樣,他躺在泥中打滾,用自己的尿水和糞便標明自己的領地。

這個男孩的外表像人,但舉止行爲都和野無異,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齒,再聯想到向村母子遇害被吸的慘案,審訊室外圍觀的人們不住打個寒

他的吼聲像熊,舉止也模仿熊的習,很可能長時間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從外表上判斷,男孩大概有十七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曬乾後的黑褐,他的指甲又長又鉤,頭髮髒得打結,手掌、肘部和膝蓋都生著厚厚地老繭,腳趾嚴重變形。

蛋局長對邊的畫龍說:就算他殺了人,我一點都不想揍他,你呢?

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

樑教授說:接下來,我們得確認一下他是不是兇手。

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

蘇眉說:怎麼獲取他的咬痕呢?

這個孩極攻擊,並且力氣很大,長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喪失了人。他有著非常堅而鋒利的牙齒,手指甲和腳指甲長得像野的爪子。他喜歡吸備徒手殺死一對母子的能力,幾乎每個人都相信他就是兇手。

蘇眉用電腦害人母子上的咬痕製作出了牙齒模,只需要和這個孩的咬痕對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確認他就是兇手了。

法齒學就像痕跡裡面的指紋一樣,有著獨一無二的特異,每個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認定價值很高。在一些強殺人案中,喪心病狂的兇犯會咬害人,咬痕往往是刑偵突破的關鍵。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強殺人案,兇手在夜間把騎自行車的推倒,拖至路邊的蔽地帶殺,把與自行車綁在一起拋到河中。這名兇犯的特點就是喜歡咬害人,警方據提取到的咬痕將三起案件併案偵查,最終鎖定了目標。

然而,這個孩並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

包斬用繩子繫住一個蘋果,丟進去,試圖讓他咬一口,可是他會跳躍著把蘋果丟出來。這個孩被鎖在審訊室裡,脾氣狂躁,特案組想盡了辦法,也無法獲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口中發出威脅的低吼聲,非常駭人。特案組決定使用麻醉針劑讓他昏迷,但是這窮鄉僻壤本就沒有麻醉針劑,蛋局長想到了一個最快捷最有效的辦法。

蛋局長說:小燈,你立功的時候到了!

燈預料到不是什麼好事,有些害怕,問道:局長,讓我幹啥子嘛?

蛋局長說:我們需要對比一下齒痕,你去讓他咬你一口,這是命令。

燈擺著手說: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怪。

蛋局長說:上沒點傷痕,還想當英雄,還想破大案?

燈說:要不我們把吸怪打暈吧,要不就他一星期,等他沒力氣的

時候……

蛋局長說:我先一腳踹死你,欠削是吧!

蛋局長暴的在小燈屁上踢了一腳,督促他快去。小燈不知道從哪找到一個頭盔戴在頭上,脖子纏著厚厚地白斤,還穿上了一件羊坎肩,全上下都被包裹著,只有胳膊在外面。

燈對老燈說:我讓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們準備救我啊。

燈把胳膊平舉,擋在前,保持這個姿勢戰戰兢兢走進審訊室,老燈拿著一跟在後面給他壯膽,其他幾個民警在門口嚴防死守,避免孩趁機逃走。小燈剛一進去,孩就撲了過來,老燈扔下鐵就跑,審訊室裡傳來小燈的慘

蛋局長的手搭在額前,趴在窗口觀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沒?

屋裡傳來小燈大的聲音……

蘇眉將小燈胳膊上的咬痕拍照,傳進電腦,與害人母子頸部的咬痕進行對比,結果大失所孩的牙齒與死者上的咬痕並不吻合,無論是上下頜牙齒的形狀和排列特徵,以及皮凹陷各中心點間距,兩者對比完全不符。

孩不是吸兇手!

了僵局,警方千辛萬苦抓到的孩是無辜的,他和向村吸案無關。

那個力大無比殺人吸的變態兇手依然逍遙法外,偵破再次從零開始。

蛋局長頗爲躊躇,不知道怎麼孩,究竟是放回深山,還是送到什麼科研機構,讓他迴歸人類社會。特案組整理了一下當地失蹤兒的名單,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線索,塔林縣白樺鎮有個村子十里屯,大概在十年前,村裡有戶人家的孩子丟失了。當時,母親因躲避計劃生育帶著7歲的孩子逃進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蹤。村裡的很多人後來都幫忙尋找過,然而這個孩子活不見人,死不見,一直找了很久都沒找到。

這個孩會不會就是當年那個丟失的小孩子呢?

民警找到了丟失孩子的夫婦,他們提到這個孩子,除了掉淚之外,不願意說更多的話,他們也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會變孩。

這對夫婦,丈夫熊腮,老婆海燕,他們丟失的孩子名熊六一,名小蒙圈。

民警覺得,從年齡上判斷,這個孩有可能是那個失蹤的孩子。

熊腮夫婦前去辨認,他們看到第一眼的時候,心裡到了很大的衝擊。他們記憶中的孩子,還停留在七歲,天真可的形象,怎麼也無法和這個野人聯繫在一起。

母親敲敲窗戶,喊了一聲名,蒙圈,小蒙圈。

孩轉過頭,看著窗戶,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靜了下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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