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太匆匆》第一章
舞會是徐業平爲方克梅開的,爲了慶祝方克梅滿二十歲的生日。韓青原來並不準備參加這舞會的,只因爲這一向他都比較落寞。自從離開屏東家鄉,考進文化大學,轉眼間,大一、大二都從指間流逝。被羨慕、被稱道、被重視的大學生活,並沒有給韓青留下任何值得驕傲的事蹟,更談不上毫的就。所學非所願,唸了一大堆書,選了一大堆課程,只到乏味。文化大學真正吸引他的,不是那些課程,反而是華岡的雲、華岡的樹、華岡天主教堂後的小徑、華岡到陳氏墓園去的那片蘆葦地,以及被他和徐業平、方克梅、吳天威等取名“世外桃源”的小山谷。
沒考上大學以前,自己曾經拚了命這道窄門,在南部讀完高中,第一次考大學就失敗了。於是,他拎了一個手提袋,帶了幾件換洗服,上有去打工賺來的一千六百元新臺幣,告別父母,就到臺北來“打天下”了。火車進了臺北站,跟著人下車,跟著人走出臺北車站。茫茫然尚不知該往何方駐足,擡頭一看,就見到火車站對面“建國補習班”的大招牌,供應食宿,包你考中大學!算算鈔票,正好傾囊所有。明天的事明天再管。於是,直接過馬路,從車站大門就走進了補習班大門。
苦讀一年,家裡每月寄給他一千元零用,實在不夠做什麼。每星期最奢侈的事,是去小吃他一大碗紅豆麥芽刨冰。不過,第二次考試,終於考上了。取進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填志願表時不知道它是什麼,填上再說。進了大學不知道它是什麼,唸了再說!兩年下來,每天和會計、統計、經濟、民法概要、憲法、現代工商管理……等打道,頭有斗大,興致低沉。從小,總覺得自己有那麼點文學、藝和音樂的細胞,卻在大學的課程裡磨蝕殆盡。於是,朋友吧!進大學的最大好,你可以放膽追孩子,沒有人會指責你“還太小”。大一、大二,兩年時,捲進他生活裡的孩實在不。這與徐業平有很大關係。徐業平,原來考進文大俄文系,唸了一年,沒有俄文教授聽得懂他的俄文,一氣就轉系,轉進了全臺灣僅有的這一系——勞工關係系。於是,韓青認識了徐業平。兩人曾一塊兒讀書,一塊兒罵教授,一塊兒追孩子。可是,當徐業平和輔大英文系的方克梅已進況之後,韓青的心仍然在遊著,這期間,以他那半的年輕的懷,以他那稍稍自許的文學才華,以他那青春的飄浮的,以他對異的半驚半喜半憂半懼的懷,他曾在日記上片片斷斷的寫下一些“詩句”:
翩翩的越過這道長的虛線
填滿了間斷的虛點——充實
那圓弧永遠是缺口的原因
你未走完那一世紀一週匝
把句點塗滿只得到一個讀號
什麼意義也沒有——只有
瞪著兩眼看浮雲天狗
大二那年,認識了一個孩,綽號寶貝,確實讓他困擾過好一陣子,也爲寫下了斷簡殘篇:
懷著寂靜的心踏那夢織的溫星星雖不再閃爍
猶留下你的倩影以及翦燭西窗數著碎落的夢是風
是雨是雷風吹落夢想雨打碎思雷敲醒一個獨自翦燭西窗的
過旅
這就是他的大一和大二,那些“不識年愁滋味,爲賦新詞強說愁”的日子。寶貝,一個孩,一個是星星,是風,是雨,是雷……最後,卻化爲一縷輕煙,從他生命裡不留什麼痕跡,輕輕輕輕飄過的孩。可是,大三的上學期,在方克梅過生日前的那段日子中,他還在憑弔著這份虛虛渺渺的、不型的,還陷在他自己給自己織的一個網裡。寶貝已過去。而他,還那麼不習慣什麼“過去”。他有點憂愁,就爲了想憂愁而憂愁,有點失意,就爲了想失意而失意。並不真的爲了寶貝,不真的爲了那些曾點綴過他生命的任何孩。只爲了——年輕。話說回頭,那天是方克梅的生日。
方克梅和徐業平是去坪林吃烤時認識的。徐業平什麼都優秀,除了唸書以外。他會彈吉他,會唱歌,會跳舞,會打橋牌,會說笑話,會追孩子。方克梅念輔仁大學夜間部,英語系。是那種任何人一見就會喜歡的孩,活潑、大方,圓圓的臉龐,亮晶晶的眼睛,一六五的標準材。由於家境富有,生慣養下,皮白細膩,潔雅緻。最可貴的,彈一手好鋼琴,還能把流行歌曲及任何古典小曲,用搖滾或爵士的方法彈奏出來。往往,方克梅的鋼琴,徐業平的吉他,韓青和吳天威的歌——他們會唱活了天地,唱活了青春。
事的開始是這樣的。方克梅和徐業平了。得一塌糊塗,得天翻地覆,得死去活來。在他們自己的幸福中,他們也關懷著邊的兩個好友,吳天威沒什麼關係,吳天威比較穩重有城府,在孩間打打游擊就滿意了。韓青卻不同了,他是那麼孤傲,那麼自負,又有顆那麼熱的心。當徐業平給方克梅籌備舞會時,韓青就宣稱了:
“我沒有舞伴,我不來!”
“什麼話?”徐業平著說:“你不來咱們就絕!不給我面子沒關係,不給方克梅面子……。”
“別吵,別吵!”方克梅笑的看著韓青,咬著脣沉思了好久好久。忽然說:“韓青,我們班上有個同學,跟你很相配。也很文學、很熱、很……”形容不出來,用一句話下了總結:“很有味道就對了。我把介紹給你當舞伴,那麼,你就有舞伴了,怎麼樣?”
“很好,”韓青同意。“長得如何?別弄個母夜叉來整我冤枉……”“唉唉唉!”方克梅連聲嘆氣。“真是狗咬呂賓,不想認識就算了!”“想想想!”韓青也連聲回答,對於別人開舞會,自己去勞什子“西窗”翦什麼燭的形實在有些害怕。“什麼名字?”“袁嘉佩。”方克梅輕鬆的說了出來,絕沒有想到,這個名字後來竟改變了韓青整個的世界。“這樣吧,”想了想。“你寫張條子給,表示想認識,我轉給比較好說話。袁嘉佩不是那種隨隨便便可以約出來的孩子!”
“我寫條子給?我又不認識,怎麼寫?”韓青瞪著方克梅,心裡還在懷疑,這方克梅是不是在設什麼陷阱,來開他的玩笑。他轉向徐業平:“你見過這孩嗎?”
“唉唉唉,”方克梅又“唉”起來了,這是的口頭語。“我怎麼敢讓業平見到袁嘉佩,到時候他去追袁嘉佩了,我豈不是自找苦吃!”說得像真的一樣。韓青怦然心了。徐業平拍著他的肩膀,笑著說:“寫吧!說寫就寫,寫張條子對你是太簡單了!”
好!大丈夫說寫就寫,這有什麼難!他提起筆來,就寫了一張便箋:“袁嘉佩: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聽到你的名字,不知道爲什麼
很想認識你。這樣寫條子是太唐突了些,所幸“唐突”代
表的並非“荒唐”。任何事都該有個開始,是嗎?
韓青,一九七七、十、廿、午後三:五五分”
然後,就是舞會那晚了。
韓青不該張的,這不是他第一次朋友了,他也從不認爲朋友是件很困難的事。但,這晚,他卻莫名其妙的張起來。去舞會前,他刻意梳洗過,穿了自己最喜歡的一件藍襯衫,一條深藍西裝,打了條深藍的領帶,攬鏡自視,除了沒有一張“而長大的臉”之外,都還好。他一再梳好他那不太聽話的頭髮,心裡輕輕咒詛了自己一句:又不是去相親!假若不爲了失去寶貝……,是的,寶貝,在去赴約前的一剎那,他心裡想的還是那個輕煙輕霧的孩——
寶貝。
舞會是借了市政系學生所租的一間獨棟洋房,那洋房有著大大的客廳。那晚十分熱鬧,來參加的男男大約有二三十對。全是大學生,淡江、銘傳、東吳、輔仁、文大……各校的同學全有。七點三十分,舞會就開始了,方克梅穿了件純白的洋裝,襟上別了朵紫蘭花,又高貴,又漂亮。徐業平也穿上了他那一百零一套西裝,是他考進大學父母送的禮,灰的。他們是很出的一對,在大廳裡舞了又舞,旋轉了又旋轉。七時四十分。袁嘉佩沒出現。
七點五十分。袁嘉佩沒出現。
八點正。袁嘉佩沒出現。
大廳里人越來越多了,韓青卻越來越氣悶了。他走到窗邊,點燃一支菸,無聊的吐著煙霧,菸是在補習班裡學來的,從此就戒不掉了。他吐著煙霧,不去想那個袁嘉佩,開始去想他生命裡的一些孩——奇怪,他生命中一直沒缺過孩子,除寶貝以外,還有別人,只是,他居然都沒有特別珍惜過任何一個人。就算對寶貝,他也是可有可無的,不是嗎?小說家筆下驚天地、泣鬼神的都是杜撰,都是虛構,都是些胡說八道,偏偏就有些傻瓜讀者會去相信那些鬼話!
八點十分。方克梅忽然帶了一個孩子,站在他面前了。
“韓青!”方克梅笑著說:“袁嘉佩來了!”
他一驚,直背脊,定睛看去,他接了一對溫溫的大眼睛一張白白淨淨的臉龐,和一個恬恬淡淡的微笑。“對不起,我來晚了。”說。“本來想不來了,怕方克梅生氣。”哦?只怕方…克梅生氣?當然,你韓某人只是個無名小卒呢!他來不及答話,方克梅已經翩然離去,把那個材小、纖瘦、文雅、而高貴的孩留給了他。是的,纖瘦,文雅,高貴,秀麗……一時間,好多好多類似的文字都在他腦子裡堆砌起來了,而令他驚愕的,是這些文字加起來,仍然描寫不出給他的第一個印象。他慌忙出手去跟握了握手,很懊惱於自己一手心都是汗。
“不管怎樣,我還是謝謝你來了。”他說,熄滅了菸。“願意跳舞嗎?”他簡單明瞭的問,跳舞可以緩和人與人間的陌生。“很願意。”他們進了舞池,開始跳舞。他這才發現,居然穿著條牛仔,一件米帶碎花的襯衫,那麼隨便,完全不像參加舞會的樣子。不管怎樣,並沒有重視這舞會,不管怎樣,並沒有重視那張紙條!不管怎樣,對這種“介紹遊戲”完全不興趣。但是,不管怎樣,當他盯著的眼睛發現正毫不掩飾的,仔仔細細的打量著他時,他居然有“震”的覺!不是蓋的。不是蓋的。接下來,他們居然談起話來了。大概是那種不在乎,不認真的態度刺傷了他,更可能,是那亭勻的材,姣好的面貌(謝方克梅,沒有弄個母夜叉來捉弄他)帶給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覺得非在這個孩面前“坦白”一點,非要讓真正認識他一點不可!“你相不相信,”他說:“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是另外一個孩?”多妙的談話!是想“語不驚人死不休”嗎?他說出口就後悔了,世界上有這麼笨拙的人,這麼稚的人,這麼虛榮的人,這麼不的人——他的名字韓青!
正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那細細的白牙齒了。表鄭重而溫,眼睛裡閃著幽的芒,深深的進他眼睛深去。“你相不相信,”一本正經的接口:“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也是另外一個男孩?”
他瞪著,他猜,自己的表一定很傻很驢。
“我不相信。”他說,很肯定的。
“你該相信。”點著頭。
“爲什麼?”他搖著頭。
“我不會爲了一個把我名字都寫錯的男孩來赴約會,除非我正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
“哦?”他睜大了眼睛,“我寫錯了你的名字?你不袁嘉佩?”“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見,你對我一無所知。”該死,他想,真的寫錯了。他凝視,凝視著凝視著,突然間,他們同時笑了起來。的笑那麼溫和那麼瀟灑那麼人,使他的心立刻像鼓滿風的帆,充滿生氣活力和衝勁了。
“對不起。”他說,又接了句:“謝謝你。”
“什麼對不起?什麼謝謝你?”追問。“對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寫錯了。謝謝你的,是你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挑起了眉,瞅著他,好驚異又好稀奇的。然後,大笑了,笑得坦率、純真、而快活。
“你是個很有點古怪的男孩子,”笑著說:“我想,我不會後悔來這一趟了。”接下來,談話就像一羣往水裡遊的魚,那麼流流暢暢的開始了。那個晚上,他們談了好多好多話,好像兩個早該認識而沒有認識的朋友,都急於彌補這之間的空隙似的。他告訴了,他是個來自屏東萬巒鄉的鄉下孩子。告訴他,出自名門,祖父是個大將軍,父親也才從軍中退休,開了家玩公司,是道地的軍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揚著眉,笑語如珠的說:“我家的家教嚴肅,從小好像就在軍事訓練,家裡連談天說笑都不能隨便,可是,就出了我這樣一個任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兒。”
他盯著。想不到吧?一南一北,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刻意安排的環境下邂逅?
“告訴我一些你的事,”忽然說:“那個孩怎樣了?”
“什麼孩?”他怔著。
“你心裡想著的孩子呀!”
“哦!”他恍然,睜大眼睛“呀!”
“怎麼呢?”追問。追究底的孩子!
“不算什麼。”他搖搖頭。
“真有嗎?”懷疑的。
“真有。”他點點頭,很認真:“還不止一個,有好多個!”“哇塞!真鮮!”舐舐舌頭。“嘖嘖,有那麼多朋友,你的覺如何?”“煩的!”笑了,爲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爲的笑而笑了。然後,時間是如飛般消逝,整個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吳天威、徐業平每次從他們邊過,都會對他眨眼睛做鬼臉。他的心喜悅著,從來沒有這樣喜悅過。以前的那些友,都不算什麼了,真的不算什麼了!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像踩在雲霧裡,那種新鮮,那種從心深綻放出的,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雖然,面前這孩,他才第一次遇見!那晚,他們還談過些什麼,他都不記得了。連方克梅是什麼時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記得了。徐業平唱了好多歌,又彈吉他,反正,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最後,是他送回家的。住在三張犁,距離家還有一條巷子,就不許他再送了。說:“如果讓我媽看到這麼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準把我罵到明天天亮。”“哦,”他一怔。“大學二年級了,還不準男朋友嗎?”
“準。但是,要由他們先挑選。不過,”瞅著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點點頭。“給我時間。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朋友。不過,沒關係,我也會給你時間。”“哦!”驚愕的揚著眉。“你這人真……真夠狂的!夠怪的!再見!”想跑。“等一等!”他喊:“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
猶豫了片刻。“好!”眼裡閃著一狡黠:“我告訴你,可是,我只說一次,不說第二次。如果說了你記不住,我就不再說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真的只會說一次。“聽好了!”說,然後,飛快的報了一個數字,速度快得像連發機關槍,而且越報越低,最後一個數字已輕得像耳語。說:“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說完,不等他再問,就像閃電一般,轉巷子,飛快的消失了影。他呆站在路燈下,像傻子似的背誦著那數目字,一面背誦,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在手臂的皮上寫下那個號碼。寫完了,他轉往回走,自信沒有記錯任何一個字。他吹著口哨,心輕快。明早第一件事,打個電話向問好,也顯示顯示自己的記憶力。他走著走著,口哨吹著吹著,忽然,他覺得有點怪異,越想就越怪異,停在另一盞路燈下,他捲起袖去看那號碼:“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數一數,整整八個號碼。再數一遍,還是八個號碼。老天!全臺北市的電話,都是七個數目字,何來八位數!他大嘆一聲,靠在電桿木上。那個聰明的、調皮的、狡黠的、靈慧的孩子啊!他還是被捉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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