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茫孤獨的人生》第18章 我的校園生活(七)圖書角(下)

上一章講了我讀《假如給我三天明》一書的一點想。這是我在圖書角讀的第一本書。後來我自己選書,由於我行不便,我隻能用特殊的方式選書。過程是——下課時看到老師(一般是語文老師)和老師說;“我想讀某一類的書。(一般是文學、曆史類的書)請老師幫我拿一本”老師聽了就到圖書角幫我拿書。然後替我登記。這是一般的過程,還有特殊的況。就是我有時看到同學在讀一本書我覺得很有趣就對同學說:“等你看完,可以幫我去登記嗎?我也要看這本書”。同學同意了,於是他()看完後就去幫我登記,然後拿到我的座位上。有的同學知道我喜歡他()讀的那本書,說:“你喜歡看的話,你就先看吧,等你看完我再看”。說著把書拿給我。就這樣我也像其他同學一樣在圖書角讀到喜歡的書。這離不開老師、同學的幫助。把書借來後我如地閱讀把上課以外的時間都用來讀借來的書。有時自習課也拿來讀這些書(前提是把該做的事做完)讀這些書對我來說至有兩點好:一,這些書使我懂得更多的知識,除了我比較興趣的文學、曆史方麵的書我還讀了一些科普類的書(這一類的書我以前本就不);二,富了我的課餘時間、在此(冇有圖書角)前我的課餘生活經常是一個人在座位上孤獨地坐著。有的同學到戶外玩了。(大多數小學生都喜歡戶外活),冇有去戶外活的同學一般都是在教室讀書,而且大多數都是生(我想很多班級的況就是這樣吧)這種時候我隻能在座位上孤獨地坐著。這種時候我一般看書、寫作業。所以我回家後作業反倒不多(能在學校寫就在學校寫)。有了圖書角的書之後我的課餘時間更加的富了。以前寫完作業後預習課文,預習課文後就隻能在座位上發呆、遐想(比如想媽媽今天做了什麼好吃的,冇錯我就是個“吃貨”)。有了這些書之後我就可以通過讀這些書來度過剩餘(作業寫完了,其他時學習上該做的事也做完了)時間了。在學校讀這些書的時間有限(本來課餘時間就有限,再加上我花在學習上的時間)。我不得不把書拿回家(大多數時候)。我平時比較邋遢,懶得整理自己的東西(小學時主要是學習用品和一些書)東西經常放,但是對於這些書我整理得井井有條。我我媽拿了一個箱子放這些書(也包括我本來就有的書和一些學習、生活用品)每次我看完這些書就把它們放進這個箱子裡,並且拿了一個書簽。我以前看書從不用書簽,這樣導致我經常忘記看到哪一頁,就又從頭開始翻,這樣反覆的翻導致我大多數的書都變得皺的。對此我爺爺曾經有一個形象的比喻———你的書就像你媽媽醃製的鹹菜一樣。這一次為了防止這些的事再次發生,我找了個書簽。看到哪一頁就把書簽夾在哪一頁。我為什麼做這些事呢?因為我明白這些書是彆人的,我隻是暫時借來看而已。如果還像以前那樣會把這些書毀了。這樣我對不起老師,以後不會有人敢借書給我了。借書的時間是短暫的(一般隻有兩三天)經常看不完,所以有時我會重複借書以此增加看書的時間把書看完。在圖書看書樂趣的時間是短暫的。因為圖書角五年級建立,初一就冇有了(圖書角隻設在小學部)這段時間雖然短暫,但是富了我的知識,讓我到同學、老師對我關懷之。正如前麵所說到圖書館借書是我小學時最快樂的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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