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帶著商業街重生了》第260章 梅花胎記
男人扶著妻子,「你好!我馮國良,這是我的妻子蔣梅,我們剛才攔住這個孩子,是因為這個孩子長得幾乎跟我一模一樣,不相信你可以看一看。
我們就是想問問這個孩子現在多大了。他上屁上是不是有一個梅花型的胎記?」
江曼一愣。
「你怎麼知道我屁上有一個梅花形的胎記?」
江旭傻眼,自己屁上的這個胎記其他人都不知道。
平常洗澡的時候,都是他自己洗,他都已經這麼大了,肯定不能讓姐姐幫他洗。
而且他屁上的胎記還是小時候媽媽給他洗澡的時候跟他說。
說他是有福氣的孩子,隻有有福氣的孩子屁上纔有梅花型的胎記。
蔣梅上前一把拉住江旭。
江曼警惕的隔在兩個人之間。
生怕傷害自己弟弟。
「你別激,有什麼話咱們可以慢慢說,但是你這個樣子會把我弟弟嚇到的。你也不希嚇到他,對嗎?」
江曼在心裡勾畫了一個狗大幕,難不自己這個弟弟還有什麼世之謎?
可惜書裡麵他們四個人全部都是炮灰,早早就全都死了。
這本書說的主角可和他們沒什麼關係,所以自己的這個弟弟是不是真的有這份機緣,還真不知道。
是知道原主的父母那是善良的兩口子,是從他們能照顧姥姥和太姥姥這麼多年,任勞任怨,自己能累出病來,就能夠看出來兩口子善良的已經善良出天際。
蔣梅現在顯然也清醒過來。
人家眼前的這個大姐說的對,自己不能嚇著孩子,依依不捨的鬆開了孩子的手。
蔣梅現在能確定的是這孩子背後有梅花胎記,而且和自己的丈夫長得一模一樣。
很大的可能,這孩子就是自己丟了這麼多年的兒子。
尤其是可以確定自己見到孩子那一瞬間,從心湧起的親切,這是濃於水啊。
這種緣上的親近,大概是任何不能替代的。
江旭拉著大姐,的,生怕一鬆手就被眼前這一男一給抱走。
江曼拉著江旭,「別怕,咱們回家。這兩個叔叔阿姨有些事。要問咱們說清楚就沒事兒了。你別擔心,大姐會保護你的。」
江言也拍拍脯。
「二哥也會保護你的。」
江旭信任的點點頭,大姐和二哥他們都會保護自己的。
江曼帶著幾個人回到了家裡,對門兒的門已經關上了,但是裡麵爭吵的聲音依然在喋喋不休。
江慧看到居然有兩個陌生人出現在他們家,雖然不知道這是什麼人,可是出於對大姐的信任,既然大姐敢把這兩個人帶回來,肯定是對他們沒有危險的。
既然是客人,當然得好好招待,急忙去倒了兩杯茶水端上來。
蔣梅和馮國良看著這家裡的四姐弟。
覺有些奇怪,怎麼沒有發現家裡有大人,這個時間都已經晚上8點,再怎麼樣,大人也應該回家。
哪怕就是上夜班也不可能兩口子都上夜班啊。
「江曼,你好,你爸爸媽媽呢,能不能聯絡一下他們?我們想見見他們。」
這種事當然跟大人說比較合適,跟這些孩子也說不清楚啊。
江曼笑道,「馮先生,你好,我爸爸媽媽已經去世了,所以現在家裡我就是唯一的大人。有什麼事你可以跟我說。」
此話一出,蔣梅和馮國良眼中立刻閃現了憐惜。這四個孩子居然沒有大人照看,一個十**歲的姐姐要照看三個弟弟妹妹。這份艱難他們可以想象到。
「對不起,我們不知道會這樣。」
江曼笑著擺擺手,「馮先生,咱們還是直奔主題吧,今天你們攔住了我弟弟。居然知道我弟弟上的梅花胎記,那麼肯定是有什麼緣故,咱們還是開誠布公吧。」
可不習慣和別人一直在那裡繞圈子。
蔣梅看一眼江曼,小姑娘還真是個直爽的人。
「江曼,實話跟你說,我們兩口子十一年前有過一個小兒子,那一年我帶著剛剛滿月的孩子坐火車回孃家去探親。結果在路上有人趁我睡著的時候把孩子抱走了。
我們報了警,無論怎麼尋找,都沒有找到孩子的下落。這麼多年我們一直沒有停止過尋找我們的兒子。今天在路上,我們忽然看到了你弟弟。
你仔細看一看,你弟弟是不是和我丈夫長得幾乎有七八分像?尤其他們的眼睛,額頭,眉幾乎是一模一樣的。你弟弟的和我長得很像。
還有他屁上的梅花胎記。那也是我兒子上的纔有的胎記。」
蔣梅急切的說道。
江慧一聽就急了。
「你胡說八道什麼呀,我弟弟那是我親弟弟。」
現在居然有人冒出來說是弟弟的父母,這怎麼可能?
江曼也是很無奈,如果真的是原主,那麼以的年齡來說,比最小的弟弟起碼要大八歲。
應該會有弟弟是不是親生的記憶,可惜不是原主啊。
不是原生,當然無法代替對方知道這些的事。
顯然弟弟妹妹那個年紀太小了,讓他們記住小時候的一些蛛馬跡很難記住。
江曼現在才開始正視這個問題,忽然想到小說裡原主答應嫁給那個鰥夫,恐怕不是為了弟弟妹妹有個好前程吧?
估計是不是知道自己的弟弟不是親生的,所以才會對弟弟毫無也沒什麼關注。
這也太扯了吧。
就算這個弟弟不是親生的,難不剩下的弟弟妹妹也都不是親生的嗎?
這兩口子做好事兒,沒事兒抱個孩子回來養啊!
不過也很難說,這兩口子心腸太好了,說不準路上見到棄兒還真能抱回來。
當然關於這個弟弟的世,也說不清楚,人販子為什麼把這個弟弟扔出來,或者是這個弟弟到底是不是抱回來的?
但是看著江旭和馮國良幾乎長得一模一樣的額頭,眼睛,眉,都沒有辦法違心的說這兩個人完全沒有關係,這個年代,做個DNA檢測還是可以做到的。
以馮國良的家底絕對可以辦到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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