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間1》第17章 葫蘆僧判葫蘆案”賞析

寄居葫蘆廟曾是賈雨村過往的經曆,而葫蘆與糊塗其時語意相關,真是妙。從回目看,曹雪芹特有智慧風趣才

斷案,又是“人命司”,是司法大事;適逢新上任,似應“鄭重其事”好好詳細認真寫寫。比如俄羅斯大文豪列夫?托爾斯泰,寫《複活》的庭審,寫了庭長、法、書記、檢察、陪審員、民事執行吏、司祭,法庭環境、程式、審理,儼然複製了當時的審判現場,使想瞭解、不在現場的讀者如臨其境,瞭解認識了當時社會。紅樓夢的作者不這樣寫,完全是另一種氣派另一種審另一種思維。曹雪芹如果像《複活》那樣寫,就不是東方的曹雪芹了。

曹雪芹怎麼寫呢?寫小不寫大,寫輕不寫重,寫不寫理。

不寫環境氣氛威嚴、莊嚴,麵兒上真的假的都冇寫,隻寫人事故事兒;不詳細寫案件審理,不把雨村當主人,卻著重寫了一個小人——“葫蘆僧”,門子,了主角。寫門子不厭其煩,使眼,側坐,一席話,遞紙條,幾大段,一堆話;寫雨村呢,惜字如金,由“怒”轉“疑”,到“雷霆一驚”,至“攜手笑”,又“細問”,“罕然”,“歎”,“低了半日頭”,“計議”——主人配角。了結此案就簡簡單單幾句話。臨了補敘代這個門子的結局——主人終歸是主人。寫作理高妙,嚴謹周詳,滴水不

為什麼這樣寫?借用評價彆的作家的話,高人一等,骨三分;曹雪芹寫人,寫心,寫,以人心寫世態,通曉炎涼醜,於人寫世界,看破幾世幾界。中國學,求簡約,巧描畫,去冗餘。“門子”雖小,地位低,按理是人微言輕,但因為他是“故人”,升騰的人遇見了卑微時的舊相識,是什麼心態呀?這足以寫出心活化人,有故事有涵有看頭。在“門子”這個人的安排上,曹雪芹“撰”之高超可見一斑。不寫常規,省去其他,集中“筆墨”,獨慧心。“門子”顯,當然該與不該都有表現顯現,這是寫他,也是寫衙之俗,更是寫賈雨村的世故城府,寫那時險老辣,寫儘靈魂深,同時,引出主題,關聯賈府,關聯社會,關乎統治。小人寫出大氣派。小,不小。小說不是曆史,勝於曆史,不是真實,勝過真實。這纔是藝。以小見大,在細微神,於無聲見功夫。功力在,故事有推力。小是故事,大是背景,小中有大,大中有小。小說此回承前啟後,明暗互現,伏線照應俱全。真是好筆墨!

可是,前一回寫林黛玉進賈府,賈府外環境人卻寫得那麼多,那麼詳細,是不是風格不統一呢?

細細品讀會發現,紅樓夢的描寫,不是“客觀”,是“主觀”——不在描寫本,而在弦外之音,另有他意。作者對賈府一係列“細膩”的描寫,是寫極盛,為由盛轉衰的主題鋪排,為後麵敗絮其中準備。寫環境人,不是介紹式描寫,是以林黛玉的眼睛來看來寫,要知道,林黛玉是林如海(見上回:“前科的探花,今已升任至蘭臺寺大夫……今欽點出為巡鹽史……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鐘鼎之家……書香之族”)之,是見過繁華的小姐,的心理實是一種襯托,是含蓄高超的筆墨;同時,這也是寫黛玉,寫這個人細膩敏修養。“筆墨”看似尋常,卻超凡俗——人不一般,作者更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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