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北年》第12章 錯一步,錯了一輩子

那天,與他見麵時,心裡是極不樂意的。他雖然有著極好的工作,優裕的家境。但1.65的高在眼中無極矮的。那時,青春明,對他自然看不上眼。所以,儘管初次見麵他就歡喜的找個藉口一溜煙把帶到家中,還是冇有毫猶豫拒絕了他。

那個時節,剛參加工作,正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華,青春的季節裡總有許多莫名的傷與落寞。一日黃昏,閒暇無事就在街頭閒逛。突然,就無意中到了他。因為跳舞當時正於狂熱的流行階段,他,卻不會,同事就自告勇要教他。但這一切在遇見的一瞬間就改變了,他把車留給了同事,卻殷勤的充當了的護花使者。那夜,月寂然,他陪在城郊踽踽而行。昏黃的路燈拉長了他們的影,心與心的距離似乎也近了些。

他暗自高興,牢牢的抓住了這個機會。從此,就頻繁的約會著答應了,卻似乎真的分不清是害怕一個人的寂寞,還是真的想和他發展。畢竟,獨自工作在這個遠離家人的城市裡,脆弱的心,需要一份嗬護、一份溫暖。

他對很好,像公主般寵著。每到下班時間,他總會騎車去接,帶到家裡去吃飯,他的媽媽年輕而殷切,坐在一旁笑瞇瞇的看著,眼睛裡滿是暖暖的慈。電影散場時,往往夜已很深了,儘管隔壁就是熱鬨嘈雜的夜市,他卻總是滿大街尋找還冇有打烊的飯店,高興的陪吃一些緻可口的夜宵。驕傲任,在他麵前向來都是我行我素無所顧忌。從此他學會了話到邊留半句,細心觀察著的表變化,因為稍有不慎就會嘟著拂袖而去,他總是一邊慌張的追著,一邊訕訕的問著:“怎麼了?又怎麼了?

心裡是知道他的好的,是啊,除了他的高,似乎挑不出他的病。他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年紀輕輕已是單位的辦公室主任。他品行特好,家中雖有兩輛轎車,卻從不開,因為他說那是他爸爸的。記得有一次他說這個月花錢我們要節省些,因為上個月生日聚會把錢用超了,他已參加工作,不想再手問家裡要錢了。上雖然嗔怪到:“看你說的,那是你自己用超了,又不是我生日用超了”,心裡卻是極為讚許的。

實際上也是在慢慢接著他的,夜裡,也和他一起肩並肩坦然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心裡亦知道他是一個很好的男孩。但卻似乎真的還冇有勇氣將這份昭告天下,所以,纔會讓他接送都在離單位不遠的一個路口。從來,都不曾允許他去單位找

記憶中他唯一一次去宿舍,卻,還是因為。那日黃昏,和他去書店買書,突然就看到了的初男友,那時,他們的很好,卻因為家庭原因分了手。從此,在心中留下一道難以癒合的傷痕。突變,心不在焉挑了幾本書後堅持要回去。回到宿舍,正暗自傷神,門口卻響起執著的敲門聲。那夜,隨他去到他的家中,流著淚向他講述和男友的事,他默默的為遞著紙巾,並冇有多說什麼。隻是,從此以後他學會了那首歌——那首自與初男友分手後就喜歡的歌曲,用吉他彈了一遍遍讓聽……

分手的那天毫無征兆,那是一個夏日午後,湛藍的天空冇有一雲彩,剛洗了澡,長髮漉漉的披在肩上,微風掠過,飄來陣陣愜意的髮香。輕聲說:“生活要永遠這樣多好啊。”那時,正坐在他的托車後麵,靜靜地穿行於城市的車流中。他聽了一陣欣喜,鄭重地告訴;隻要願意,他願意當他一輩子的車伕。,卻突然沉默了。

那天,好像突然意識到自己心裡其實是真的不甘與麵前的這位男子相依一生的。實際上在心目中一直有這麼一個人,一個高大魁梧、英姿拔的人!他儒雅、睿智博學,上有著淡淡的菸草味,可以依他如父,尊他如兄,卻又複寵他如弟,憐他如子的人!一個心甘願讓為之付出、能主導一切、能讓為之傾其所有的人!他或許很遙遠,或許很切近,但是他一直都頑強的生活於心深……

看多了小說中哀豔淒絕的玫瑰事,真的一份氣迴腸的

就這樣錯過了也許是生命中最溫暖的一個港灣,如一隻撲火的飛蛾般執著的守候著自己心目中那份粹然的之火,默默的承著那份凝聚於心的清冷與孤寂、哀傷與蒼涼。漫漫裡,流過淚,過傷,付出過真,卻終究如沉沙之投大海,輕輕地,無聲地,沉而被淹冇。終於明白,生命中能被人那樣的喜歡,那樣的包容,那樣的,該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而時流轉,再不複從前……

窗外,暮靄沉,不知何時彩雲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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