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斯探案全集》字研究_一、與夏克的相識

字研究

一、與夏克的相識

我是華生,1878年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之後,被派去特黎進修,學習一些爲軍醫所需要學的課程。

爲軍醫並不容易,當我修完課程後被派到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做軍醫助理。我還沒來得及到部隊報到,就發了第二次阿富汗戰役。我所屬的部隊已經穿過山隘,向前進,深敵境了。經過千辛萬苦,我在找到部隊後,又被轉調到克州旅,就和這個旅一起參加了邁旺德那場決死的激戰。

不幸的是,我在這次戰役中,嚴重負傷,鎖骨下面的脈被傷,加上長期的輾轉勞頓,我的更加虛弱。於是,我就和一大批傷員一起被送到了波舒爾的後方醫院。

在後方醫院中,我的有了明顯好轉,可就在這個時候,我又染了傷寒,並且十分嚴重,好幾個月深度昏迷,等我恢復意識之後,上級決定將我立即送回英國。於是,我就乘運兵船“奧侖梯茲號”被遣送回國。一個月之後,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那時,我的已經十分糟糕,幾乎達到難以恢復的地步。好心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來調養子。

在英國,我一個人都沒有,十分寂寞。在這種況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進倫敦這個大污水坑裡去,大英帝國所有的遊民懶漢也都是彙集到這裡來的。我在倫敦河濱馬路上的一家公寓裡住了一些時候,過著既不舒適又非常無聊的生活,錢一到手就花了,大大地超過了我所能負擔的開支,因此我的經濟況讓我恐慌起來。

沒過多久,我就意識到,如果我長此以往,過不了多久,我就堅持不下去了。我必須離開這個大都市,移居到鄉下小地方去,要不然,就得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

思索再三,我覺得應該徹底改變自己。首先搬家,應該找一個簡單不貴的住。我正做著這個決定呢,到了我在茨時的一個助手——小斯坦弗,在這茫茫人海的倫敦城之中,居然還能遇見一個人,對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無疑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即使小斯坦弗在做我助手的時候,我與他並不是十分絡,不過如今,他鄉遇故知,我到十分激,表現得也十分熱。他見到我,似乎也很高興。我和他覺有好多話要聊,於是我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廳去吃午飯,於是我們就一同乘車前往。

乘車去餐廳的路上,小斯坦弗問我:“華生,你最近在做什麼?看你面黃憔悴,瘦得就剩下一把骨頭了!”他說的沒錯,原來的我雖然不胖,但是卻是十分神的。

於是我把我的危險經歷簡單地跟他說了一下。我的話還未說完,我們就到達了目的地。他聽完我的不幸遭遇之後,憐憫地說道:“可憐的傢伙!你接下來有何打算?”

“首先我得先換一個地方住,租個價格不高而又舒適的房子,不知道現在的行是怎麼樣,房子好不好找。”我表示了自己的憂慮。

我的夥伴說:“真是奇了怪了,你說巧不巧,今天你是第二個跟我說這樣的話的人呢。”

我驚訝道:“還有誰?”

“是個在醫院化驗室上班的人。今天早上他還在發愁,因爲他找到了幾間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貴,他一個人住不起,又找不到合適的人和他一起合租。”

我說:“當然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個人合住的話,我覺得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覺得有個伴兒總是比獨自一個兒住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從酒杯上很驚訝地看著我說:“你還不知道夏克·福爾斯吧?否則你也許會不願意和他做一個長年相的夥伴哩。”

“爲什麼,難道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

“哦,我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學。據我所知,他倒是個很正派的人。”

我說:“也許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我不清楚他在搞什麼。但我相信他於解剖學,又是個一流的藥劑師。據我瞭解,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雜,不系統,並且也很離奇。但是他卻積累了不稀奇古怪的知識,足以使他的教授都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有問過他在搞什麼嗎?”

“沒有,他是不輕易說出心裡話的,雖然在他高興的時候,也是滔滔不絕地很說話。”

我說:“我倒願意見見他。如果我要和別人合住,我倒寧願跟一個好學而又沉靜的人住在一起。我現在還不大結實,不了吵鬧和刺

激。我在阿富汗已經嘗夠了那種滋味,這一輩子再也不想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說:“他現在一定是在化驗室裡。他要麼就幾個星期不去,要麼就從早到晚在那裡工作。如果你願意的話,咱們吃完飯就坐車一塊兒去。”

“當然願意啦!”我說,於是我們又轉到別的話題上去。

在我們離開侯本前往醫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詳細況。

他說:“如果你和他不來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驗室裡偶然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對於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議這麼辦,那麼,就不要我負責了。”

我回答說:“如果我們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著我的同伴接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對這件事似乎要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緣故。是不是這個人的脾氣真的那樣可怕,還是有別的原因?不要這樣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說:“要把難以形容的事用言語表達出來可真不容易。我看福爾斯這個人有點太科學化了,幾乎近於冷的程度。我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鹼給他的朋友嚐嚐。你要知道,這並不是出於什麼惡意,只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的機,要想正確地瞭解這種藥的不同效果罷了。平心而論,我認爲他自己也會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來他對於確切的知識有著強烈的好。”

“這種神也是對的呀。”

“是的,不過也未免太過分了。後來他甚至在解剖室裡用,這畢竟是一件怪事吧。”

!”

“是啊,他是爲了證明人死以後還能造什麼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過他。”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是呀。誰知道他在搞什麼東西。現在咱們到了,他到底是怎麼樣一個人,你自己評價吧。”他說著,我們就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衚衕,從一個小小的旁門進去,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這是我所悉的地方,不用人領路我們就走上了白石臺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得雪白,兩旁有許多暗褐的小門。靠著走廊盡頭上有一個低低的拱形過道,從這裡一直通往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四面雜地擺著無數的瓶子。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縱橫排列著,上邊放著許多蒸餾瓶、試管和一些閃著藍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屋子裡只有一個人,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伏在桌上聚會神地工作著。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回過頭來瞧了一眼,接著就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對我的同伴大聲說著,一面手裡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見得會比現在顯得更高興。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斯先生。”

“您好。”福爾斯熱誠地說,一邊使勁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能相信他會有這樣大的力氣。

“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麼知道的?”

“這沒有什麼,”他咯咯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蛋白質的問題。沒有問題,您一定會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無疑地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面……”

“怎麼,先生,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還看不出來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鑑別跡上百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的前面。

“咱們弄點鮮。”他說著,用一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

“現在把這一點兒鮮放到一公升水裡去。您看,這種混合與清水無異。在這種溶中所佔的分還不到百萬分之一。雖然如此,我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結晶放進這個容裡,然後又加上幾滴明的。不一會兒,這溶就現出暗紅了,一些棕顆粒漸漸沉澱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著手,像小孩子拿到新玩似的那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麼樣?”

我說:“看來這倒是一種非常的實驗。”

“妙極了!簡直妙極了!過去用愈創木試驗的方法,既難做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驗球的方法也同樣不好。如果跡已幹了幾個

鐘頭以後,再用顯微鏡來檢驗就不起作用了。現在,不論跡新舊,這種新試劑看來都一樣會發生作用。假如這個試驗方法能早些發現,那麼,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的逍遙法外的罪人早就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喃喃地說道:“的確如此!”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也許罪行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檢查了他的襯或者其他後,發現上面有褐斑點。這些斑點究竟是跡呢,還是泥跡,是鐵鏽還是果的痕跡呢,還是其他什麼東西?這是一個使許多專家都到爲難的問題,可是爲什麼呢?就是因爲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夏克·福爾斯檢驗法,以後就不會有任何困難了。”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衆致謝似的。

我看到他那興的樣子很覺驚奇,我說:“我向你祝賀。”

“去年在法蘭克福地方發生過馮·彼夫一案。如果當時就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那麼,他一定早就被絞死了。此外還有布萊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勒;茂姆培利耶的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在這些案件裡,用這個方法都會起決定的作用。”

斯坦弗不大笑起來,他說:“你好像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起名作‘警務新聞舊錄報’。”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味。”福爾斯一面把一小塊橡皮膏在手指破口上,一面說,“我不得不小心一點,”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爲我常和毒品接。”說著他就出手來給我看。只見他的手上幾乎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並且由於到強酸的侵蝕,手也變了

“我們到你這兒來有點事,”斯坦弗說著就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一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因爲你正抱怨找不著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福爾斯聽了要跟我合住,似乎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對咱們兩個人完全合適。但願您不討厭強烈的菸草氣味。”

我回答說:“我自己總是船牌煙的。”

“那太好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你不討厭嗎?”

“絕不會。”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不好,一連幾天不開口。在這種形下,您不要以爲我是生氣了,我不久就會好的。您也有什麼缺點要說一說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聽到他這樣追問底,我不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條小虎頭狗。我的神經過刺激,最怕吵鬧。每天不定什麼時候起牀,並且非常懶。在我健壯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但是目前主要的缺點就是這些了。”

他又急切地問道:“您把拉小提琴也算在吵鬧範圍以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仙樂一般的聽,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斯高興地笑著說:“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我們可以認爲這件事就算談妥了。”

“那我們什麼時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把一切事都決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時,他還在忙著做化學試驗。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住走去。

“順便問你一下,”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麼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長地笑了笑,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許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麼看出問題來的。”

“嗨,這不是很神嗎?”我著兩手說,“真是太有趣了。我很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的人著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時說道,“但是你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研究的人。我敢打賭,他了解你要比你瞭解他高明得多。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步向著我的住走去,我覺得我新結識的這個朋友非常有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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