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故事寫了文案》第8章 青春期

班主任說:“青春期就應該囂張一點,比如刷幾百套數學試卷,背下五千英語單詞,拿個年級第一,順便帶著對象搞個年級第二。”

學校晚自習的晚霞永遠是最的,偏偏不讓帶手機,所以隻能用青春回憶。

那天下午班主任說了一句話“你可以喜歡他的帥氣和,但不能喜歡帥氣的他”。這句話我記了好久。

我做了一個很短的夢,夢裡是初三,你在走廊喊我的名字問我下節是育課嗎?我回頭,這次我哭了。

我開始期待夏天能和你分西瓜吃,就像之前期待冬天能和你一起吃火鍋,其實我對夏天冬天冇有特彆喜歡,隻是期待和你在一起。

在穿一次短袖我們就各奔東西了,那個夏天我們以“一二一”開始,這個夏天我們以前程似錦結束。

我要祝你比世間任何人都快樂,因為你是我心心念唸的寶貝,因為我比世間任何人都貪婪的希你快樂。

不出意外的話,的時間還剩下不到一年了。

麵無表肩而過都是假的,但回頭看你是真的。

十幾歲的,其實真的很好,懵懵懂懂的喜歡,認認真真的說著早安晚安,連牽手都會害,對視都會臉紅。

我對你的喜歡大概就是:在草稿紙上塗下意識寫出了你的名字,又小心的用修正帶把正反兩麵都塗掉。

看背影就知道是你,聽聲音就知道是你,見到你躲開你,見不到你滿學校找你,怕目裡夾雜著意,所以不敢看你。

世界上真的有那麼一群人:普通長相,績普通,圈子小,青春期冇轟轟烈烈的校園,但暗過一個很好的人。

有人說青春期的我們是不懂的,我覺得這是最大的誤解。實際上,我們為了,努力讓自己的績更好,努力讓自己變得更漂亮,隻希那個人能回頭看看自己。

是什麼?就是當老師點到的名字時,我比張。

最尷尬的一件事,莫過於在考試時不小心在姓名寫了他的名字。

直到畢業那天,我才明白,當你真的非常喜歡一個人時,不一定要擁有,而是祝福他永遠幸福快樂,祝遇見更好的自己。

可惡啊,我就是藏不住對你的喜歡。喜歡上一個人,才懂得什麼是力――這力足以讓自己背誦一本最討厭的課本。

班裡很,你在嘈雜下看著窗外想著未來,桌子上的書放的很高,以至於你看不到黑板,也看不到未來。

我在這風聲鶴唳的十五六歲,遇到了一個年,年明我不敢忘。

青春就是你犯錯誤被到辦公室老師訓你的時候你可要保持不說話。

青春就像一棵樹,全力汲取,也勇敢擁抱淒風冷雨;青春是一條小溪,時而高歌,時而低,自然而灑地奔向大海,纔不可負這一段青蔥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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