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小好》第13章安排

「對了,你有錢坐公車?」方遠問道,據他對封家的瞭解,可不會給孩零花錢,更何況從縣城到省會,需要5錢的車票。書趣樓()

5錢說多不多,說,但是他以為封華應該屬於無分文的人。

「嗬嗬,賣票的阿姨以為我是別人領的孩子,就讓我上車了,看我不夠高,就沒要我車票!」

「那真是個好人。」方遠說著,封華的發頂。小丫頭洗了頭髮了,又黑又亮,般順手。

「以後多吃點,長高點,去哪裡哥哥給你買車票!」對於這小高,方遠是有些擔心的,希現在補補還來得及。

但他留下的那點東西似乎杯水車薪。

「以後哥哥常給你寫信。」信封裡自然可以夾帶。

封華自然滿臉高興,點頭如蒜搗。

兩人說著就來到了方遠一開始坐的位置。

「長,這是我妹妹,特意來送我。」方遠對一個30多歲,材魁梧,氣質沉穩地男人介紹道。

還沒等他想好要不要介紹這位這次招兵的負責人,又要怎麼介紹,就聽封華甜甜道:「叔叔好。」

又對旁邊幾個挨著坐在一起的十**歲的年輕人道:「哥哥們好。」這些應該是跟方遠一樣被特招伍的人。

陸頂從方遠起的時候就發現了封華,他本來以為隻是個老鄉。

「你妹妹?來送你?」每個伍的人祖宗八輩都要調查清楚,而據他瞭解的況,方遠隻有一個妹妹,已經15歲了,封華可不像。

方遠剛要解釋,封華又自己道:「其實就是同村人,我們之前也不。」說完紅了眼眶,用無比激的語氣道:

「我昨天在河邊遇了險是方大哥正好路過救了我一命,等我今天醒來的時候聽說方大哥走了,我沒什麼好報答他的,隻有親自當麵來謝謝他了!」

說完就對方遠鞠了一躬:「方大哥,謝謝你的救命之恩。」

這話說的,句句屬實,卻又不是那麼回事。

乍讓人一聽,還以為是落水被救,又一直昏迷,今天醒來立刻就跑來道謝,實際上跟方遠一點不呢。

封華這是以防萬一,到時候要是再有個風言風語,而部隊這邊又有人作證,封華越百裡,孤來送,那可真是郎妾意,說不清了

一切苗頭都要掐死在萌芽中!

「方遠,真有這事?」陸頂讚賞地看著方遠問道。

方遠點點頭,看來小丫頭不想提真實的「險」,那他就配合好了。

說說怎麼回事?」陸頂好奇道。

「就是昨天回家路上,路過河邊,聽到了的呼救,就過去把救了,不是什麼大事。」方遠隨意道。

陸頂點點頭,好小子,正直,謙虛,不炫耀。

「長,這小妹妹一個人冒冒失失就來了,我不放心再一個人回去,您看能不能找個人把送上回我們縣裡的公車?再讓我們大隊派人來接一下?」方遠道。

「一個人來的?從你們大隊?」他可是知道方遠家的地址,離這裡幾十公裡呢,一個小丫頭就敢出門,還真找到了地方!

陸頂沒有回答他,而是興趣地問道:「小丫頭,你多大了?」

「12了。」虛歲。

「真厲害啊,可惜還是小了點,不然叔叔就帶你走了。」這麼闖孩子可不好找,他們現在正在組建一隻特殊部隊,正需要。

方遠眉頭輕皺,心道好險,他可不希封華去當兵,這麼孩子,就應該在家養著,哪裡適合去戰場。

方遠看著封華淡定的表,徹底放心了,現在人對當兵都有一種狂熱,不分男,有機會當兵沒有一個人會拒絕。

還好封華年紀小,可能還不懂。

封華是年紀太大了,太懂了不喜歡當軍人,隻喜歡當軍嫂

「哥哥,不要麻煩別人了!我自己能來,當然也能自己回去!大家都忙著為祖國做貢獻,分分秒秒都是國家大事,哪裡能浪費在個人問題上。」封華大義凜然道。

這大帽子扣的,方遠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哈哈哈!說的好!那小姑娘,你跟我說說你怎麼來的?又打算怎麼回去?」

「我走路到公社半個小時,公社有很多順風車去縣裡,叔叔大爺都很和善,我這次還是坐拖拉機去的縣裡呢,用了不到1個小時。」

「縣裡每天上午8點和下午3點有兩班公車來省城,停在xxx路的長途汽車站裡,明天早上我去那裡就能坐車回去了。」

封華說的言簡意賅,頭頭是道,讓人一時之間覺這就是個輕鬆簡單的事,找不到反對的理由。

方遠卻不會被忽悠,也不看看自己什麼樣?一隻鮮可口的小羊!

沒等方遠開口反對,封華又道:「城裡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忙著為社會主義添磚加瓦,不能浪費在我上,我會老老實實呆在火車站,等天亮了再去公車站,一路上都是人,也安全。」

「你給咱們大隊打個電話,讓隊長大叔派個人去縣裡公車站接我吧。」

「哈哈哈!我看行,小姑娘真懂事!你們大隊電話多?我去打!」路頂說道。

方遠斜了一眼封華,小丫頭裝過頭了吧,他們大隊哪裡有電話,隻有公社纔有。不過公社離他們大隊很近,有事派個人過去通知也一樣。

封華也是一時沒想起來,電話對來說已經是個基礎設施,現在卻還是稀有品。

之後就是陸頂和方遠的事,兩人找到火車站的人,借了電話,忙活了半個小時,才聯絡上公社,代下去。

一切忙完,方遠他們就到了該檢票進站的時候。

「不聽話!到家給我發個電報知道嗎!會發電報嗎?」方遠還是很不放心,沉聲問道。

「知道啊,就是去郵局,3分5一個字!」

「小丫頭,知道的還多。」方遠又手,把兜裡的錢都攥在手裡,悄悄地塞到封華手裡,他覺之前留下的那些錢不夠。

封華也沒推辭,開心地收下了。

「不過哥哥,等我到家了你還沒到地方呢,發了你也收不到,我直接寫信吧,估計時間正好~」封華越越親,方大哥也不了,直接哥哥。

而這時候走3000公裡路,在火車上就得六七天,再加上轉車,等車的時間,如果最後目的地在山裡,又得各種汽車牛車馬車之間轉換,最大可能是步行,沒準十天半個月才能到。

而一封信一般半個月,一半個月也到了,偏遠山區再久一些。

方遠沒辦法,隻好同意了,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小丫頭主意大的很,他不同意也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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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之前拍電報是每字3分5,83年之後是每字7分,然後是每字14,最貴了,然後就淘汰了。說一個字一兩塊的純忽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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