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小小的帳篷
這是宋撿第一次被小狼哥擁抱,來不及想彆的,隻顧得溫暖。正常人對皮相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歡,挨著了就等於看到了。
相比視覺,聽覺、覺更讓他心安。他得更勤了,使勁,乎乎的小舌頭一下下上男孩的下。
他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隻是後背一直被抓。但兩個人太暖和了,他不想分開。
男孩今天太累了,連推開宋撿的念頭都冇來得及實現,就被宋撿困,合上了酸脹的眼皮。
為了逮那隻飛鳥,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幾小時,連都冇過,又跑了很遠纔回來,都顧不上吃,隻想睡。
宋撿看不到,隻覺小狼哥不了,剛纔使勁抓撓的雙手還搭在自己背上。於是他也不,老老實實地躺著,抱住。
這一覺,男孩睡了好久。醒來後宋撿枕在自己口,口水都流出來了,臉好小好小,鼻子翹翹尖尖的。他把宋撿醒,該吃飯了,一邊吃,一邊把帶羽的翅膀往宋撿裡塞。
“我不吃這個,生的,我不吃……”宋撿好害怕生,聽著小狼哥在旁邊嘎吱嘎吱地嚼,冇法想象吃一隻死鳥的樣子。可他又,隻好悄悄地過去,小狼哥的臉。
男孩一下頓住了,剛纔給宋撿翅膀,他不吃,現在又來,為什麼?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經扔給狼群了,被幾隻狼搶著啃。
“小狼哥,我,我了。”宋撿知道他聽得懂,慢慢說,“我們吃烤的吧,我隻能吃的,還有果果。”
“烤。”男孩對這個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幾天帶回來幾樹枝,上麵有紅的的果子。他看到鳥吃果子才帶回來給宋撿吃。沙漠裡很多東西都有毒,鳥不吃,就不能。
宋撿指著遠方的亮。“用火,我隻能吃烤的,行不?”
男孩看著那堆火,不確定,生活在荒野裡,除了天災,唯一對狼群有威脅的就是火。他見過大火,燒過草皮越燒越快,跑不過火的會被燒死。
但他還是走過去了,滿都是和羽,拎著一隻快被開膛破肚的大鳥。
鳥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斷的,頭部和脖子剛被他吃乾淨,正準備撕開鳥的肚子。他用麻繩拉著宋撿,一起站在篝火前,卻不敢再近一點。
宋撿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麼,很想抓他的手。不一會兒,鼻子裡鑽進了香味,是很能聞見的味。
“小狼哥,你乾什麼了?”宋撿蹲了下去,香味著他往前探脖。然後手背就被打了一下,還重的,他哎呦一聲又回來,原地蹲好。
男孩撕開了鳥的肚子,把臟掏出來扔在篝火的邊緣。很怪異的香味促使他鼻翼,冇有聞過這個。但是又很好聞。
為一匹狼,他怕火,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大著膽子去抓臟,火苗冇有放過他,很燙,燒過他的手指尖。
這種疼是荒漠裡冇有的,狼群隻有咬疼、摔疼,冇有被火燒的疼法。他繞著篝火轉圈跑,用手拚命抓草皮,可還是冒出了一個明的泡。
男孩歪著頭看手指的泡,不知道這是什麼。
宋撿蹲在原地等,因為冇有太好的視力,冇看見小狼哥被燙傷。男孩盯著地上的臟,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這是他第一次吃,和生相差太多,咬在裡還會燙舌頭。可吃了幾口之後,他發覺,這個比生的好吃。於是把剩下的鳥扔進去,一起烤。
香味越來越濃,吸引了附近幾個流民的注意力,他們冇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還好。
重要的臟被男孩全部吃乾淨,宋撿是自己的低位狼,隻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鳥腳,男孩幫宋撿烤了,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兩把沙子,把火苗蓋滅掉些,再拿,手冇有被燙出水泡。
麻繩拽一下,宋撿知道小狼哥吃完了,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張牧說話了呢。”他小吧唧吧唧地嚼,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我和他說,用麻繩來換大布和木,你等我吃飽,我……我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群。狼從不浪費食。
“嗯,我可有用了,你彆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冇有關係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裡。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複一次,他懂,隻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說話。鳥翅膀烤了很香,他一地撕著,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誇誇,笑嘻嘻的角全是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後我都跟著你。”
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麼最好最好?不懂。但跟著就跟著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還穿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於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著幫他們繩。繩子用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裡的一種草,曬乾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編到一起,才能變一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著狼群出去圍獵,天變黑纔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繩,累了就抱著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著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隻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裡,裡咬著繩頭,細細的手指一分出草來,把短的打結,接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著繩頭。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裡最擅長手工的人都不願意乾。張牧也冇抱太大希,原本隻想給宋撿找一個活著的期。
視覺是最重要的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乾,不至於瞎想。但是張牧冇想到,兩個月之後,宋撿真的給他好了,好長好長一,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垮這個小男孩。
“張牧,我乾完活兒啦。”宋撿是被小狼哥拉著來的。這幾個月,脖上的皮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給他摘,隻好繼續磨著。磨到現在,新長出來的皮又破了,但是冇那麼疼。
張牧和羅小蘭從帳篷裡出來,他們的兒子兒躲在遠看。
“謔,這麼長,都是你的啊?”張牧著實冇想到。孩子勁兒小,繩子比大人得細,但是可以用了。
“我的,我媽媽教的。”宋撿仍舊著腳,臉被小狼哥過,儘管得不是很溫,怪疼的。張牧接過他的繩子,順手了一把宋撿的腦袋,比上次又胖了,還長高了。
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手腕腳腕細得像一掰就斷。
結果手還冇收回來,狼崽子皺著鼻子開始嗚嗚,蹲著一步步近。
“你什麼時候能學會穿服?”張牧把手收回來,狼崽子的嗚嗚聲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還覺得狼崽子有點變了,說不上來,雖然冇有人的習,卻不讓人煩。隻是太過危險。
“啊?你說誰呢!”宋撿知道這是說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歡穿服,你彆說他,他以後喜歡了就穿,你彆說他了。”
“行行行,不說,不說。”這倆孩子,張牧無奈地搖搖頭,繩子給了妻子。羅小蘭本不喜歡這兩個小孩兒,一個是狼,一個搶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繩子做出來了,答應的東西不能不給。
“給。”從帳篷裡拿資,一大塊棕的布和三兩米高的長木,“就這些,再要冇有了。”
“再給他們分段繩子。”張牧說。
羅小蘭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夠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領頭人,還是取來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繩子,扔過去。
布和木子非常沉,宋撿著影兒抱起來。男孩看著他傻乎乎扛東西,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為笨才被頭狼放棄,然後被自己撿到。
“放。”他打宋撿的手,宋撿聽話地放開了,睜著冇什麼用的眼睛等他說話。可男孩冇說話,而且用大布把木子和繩一包,扯起一角來,拉著走。
宋撿聽見拖拉的聲音,上手幫忙。兩個小孩兒一人揪著一個角,把這堆資運回他們住的地方,隻不過一個用手揪,一個用叼著。
終於運回來了,接下來就是宋撿的活兒。眼睛殘疾,但立幾木子還是能辦到,他幫家裡搭過帳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圍的狼不懂他在乾什麼,也跟著刨地。
一個坑挖好,宋撿把和自己腕子一樣的木杵進去,憑著覺又挖兩個坑,三個坑連起來是三角形。再把木子杵進去,都立住了,他把它們慢慢往一塊兒推,費了好大的勁才歪歪扭扭到一起。就這麼一個事,乾了幾個小時。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撿往小狼哥那邊湊湊,想要個誇獎。
男孩看著他忙活,本不懂這是在做什麼。宋撿湊過來他,這是他能接的接方式,抱起宋撿撓一撓。歇了一會兒,宋撿站起來繼續乾活,像要證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開,往子上鋪。
三立在一起的子被圍了一圈布,宋撿氣籲籲:“小狼哥,你幫我,幫我用繩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冇,手裡攥的是宋撿脖子上那。
“是地上那。”宋撿用手一指,“繩子拴在這裡,我們就有帳篷睡了,這是家。”
家?家是什麼?男孩往前爬了幾步,爬到木周圍,他知道宋撿想要用繩子拴住,但自己這個姿勢夠不著。
幾番猶豫,男孩扶著木,站了起來。
他直了雙,比宋撿高一頭,高長,腳也大,像為了一個真正的人,站了起來。
宋撿看著剪影從矮變高,小小地哇了一聲,這是他第一次見小狼哥站直,原來他比自己高這麼多。
男孩看著自己筆直的雙,慢慢悉站立。站得不夠穩,但站一會兒腰部就用上勁兒了。等他習慣之後,出手,把地上那段繩子繞在布和木外麵,足足繞了幾圈。
再打一個死結,繫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個帳篷外麵,站得很直。
帳篷終於搭好了。
雖然隻有一米多高,隻夠容納兩個人和幾匹狼,可宋撿還是高興地鑽了進去。他把薄毯也帶進來,薄毯下麵藏著一段繩子,是他好了冇給張牧,很自私地留下來的。當天晚上,兩個小孩兒睡進帳篷,可是簾子冇拉全,因為小狼哥不讓。
小狼哥要看著狼群才能睡,宋撿已經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營地點燈時間,每個帳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們的帳篷前麵冇有,木柴不夠,也怕嚇著狼。
小小的簡陋帳篷裡,宋撿抱著小狼哥,他的下。自己被爸媽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這是自己站立後應得的討好,男孩使勁兒抱著宋撿,用手在他後背上留下淺淺的撓痕。原來家就是帳篷的意思。
太子失憶後
太子突然失憶,忘記所有人,唯獨記得裴家的四姑娘裴織是他的太子妃。但裴織並不是他的太子妃,裴家正準備和三皇子議親,將四姑娘嫁給三皇子。這還得了?太子馬上去搶媳婦。裴織:????裴織上輩子在缺衣少食的末世熬了十年,這輩子隻想做條幸福的鹹魚。只是她沒想到,不過是小時候貪了太子一塊禦賜的糕點,就被陰沉不定的太子從小惦記到大。後來她發現,惦記她的不僅有大殺器太子,還有想弄死她上位的穿書女和重生女。*攜帶系統的穿書女用道具將太子弄失憶,本以為可以趁機竄改太子記憶,成為太子的白月光、太子妃乃至將來的皇后,哪知道太子仍是執要娶裴織為太子妃。女主光環太大,有金手指的穿書女也扛不住。穿書女決定借鑒前輩們的經驗,秉著得不到男主,就要成為男主的長輩的原則,將目標定為老皇帝,發誓不僅要讓男女主向她跪拜、尊她為母,還要生個兒子來搶男主的皇位。PS:男主會間歇性失憶,但每次失憶都會記得女主。立意:人生的路是自己努力走出來的。
8 9078大叔寵妻要趁早
被繼母迫害,容梨幸運地遇到神秘大叔,大叔傅晉紳從此開始寵妻的養成之路。某天助理喊道:“先生,大小姐打了裴少的女朋友,還砸了他八百萬的新跑車!”傅晉紳抿了口茶,“把事發當時的監控毀了。”“先生,大小姐去寫生被困蘇城回不來了,司少已經開車去接她繼姐了,她們都在嘲諷大小姐。”傅晉紳把茶杯放下,“派個直升機過去接。”“先生,大小姐要搬出去自立門戶!”傅晉紳臉色一冷,“給我綁回來。”一小時後助理跑進來,“先生,大小姐她坐車跑了!”傅晉紳起身就朝外走。當晚大雨的夜,容梨在千裡之外的小城被他抓到。他摸著她小臉陰沉沉地威脅:“再跑,腿打斷。”容梨努了努嘴。他的手卻已經拿著藥塗抹在了她的傷口上……
8 60304醫生,我不暈
周醫生總結周暖嫁給他的兩大好處: 1、孩子不愁姓 2、生病不愁醫 周暖:我是因為貪圖你的美色才嫁給你的……(我是看中你的臉!) 周亦陌:人格魅力不可擋,不是嗎?(長得帥沒辦法。) 周暖:……(竟無言以對……) 閱讀指南 如有醫學BUG請多擔待,麼麼噠(? ̄ 3 ̄)?
8.18 8868金絲雀
淮城上層人人皆知,陸三爺養了一隻膚白貌美,歌喉動聽的金絲雀,並且寵愛有加,輕易不為外人所見。 陸郁養了裴向雀六年,裴向雀永遠安安靜靜,睡前唱歌。 沒料到最後是裴向雀救了自己一命。
8 5068古代隱居種田日常
資深加班狗沈小茶在下班途中低血糖暈倒了,醒來發現自己竟穿進了古代某廢棄村莊。沒有雞鳴、狗吠、炊煙。只有廢田、斷壁、枯骨。和萬物可淘的淘寶系統。21世紀社恐女青年古代荒村歲月靜好隱居模式.歡樂上線。…
8 7454一江煙火見寒川
江煙陪了傅寒川四年,他卻要跟別人結婚了。新婚當天,他親手將她送上了墮胎的手術臺。“江煙,認清自己的身份,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給我傅寒川生孩子。”江煙笑了,她愛上了她的金主,而他眼里從來沒有過她。傷到極致,江煙悄無聲息的離開,消失的沒有一絲蹤跡,可傅寒川卻慌了。五年后她是享譽海內外的名醫,人人見她都要尊稱一聲“江醫生”。她有事業有愛人看起來風光無限,卻被傅寒川堵了墻角:“江煙,沒有我的允許,你敢有愛人?
8 1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