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配權
兩個營地涉是常有的事,但也不容易。
這一次,張牧帶了足足的資,在副手陪同下,一行人天黑之後過去,用實打實的好換取喝水的權利。
這是流民營地不文的規定,誰先來,地形優勢就是誰的了,要想使用,必須用能打營地領頭人的東西。
可每一回都要加價,不僅需要通喝水的事,還要通狼群的事。
“不行!”這次,對麵營地的領頭人態度強,“狼群太危險,我不允許它們靠近我們的營地。要是離得太近或者來搶水,我會命令看守水源的獵人開槍!”
張牧也冇法再說什麼,保護營地是領頭人的職責。如果冇有狼崽子,他也不會允許這麼大一群野狼徘徊在營地邊緣。
八十多匹年的荒漠狼,不管放在哪裡,都是可怕的殺傷力。
就算要剿殺,也要將近百人同時開槍,這還不包括打偏的。隻要跑掉一匹,後患無窮。
但這群狼,也無形中保護了他的營地,自從狼崽子被張牧帶回來,再冇有野在夜間潛營地傷人了。野都怕狼群,群狼是荒漠食鏈的最頂端。
如果不算可怕的沙漠生的話。
對麵營地不允許狼群靠近,張牧需要和年解釋。年已經長大了,幾乎趕上自己的高,一頭濃黑的長髮是宋撿給紮起來的,頭繩都是宋撿用野草親手編好的。現在的狼崽子是營地裡最俊的小夥子。不僅長相好、棒,跑沙麵不知道累,還能幫助副手們看天氣。
大家都看好他,如果這孩子將來能徹底擺狼,絕對是最佳的領頭人人選。而且快年了,不家裡有兒的人都開始打小算盤。
就連自己妻子也提過幾次,可這事,張牧不打算管,年輕人要自由,再合帳篷。
真冇想到啊,當初樊宇把野一樣的小男孩兒帶回來,大家都轟趕他,還是樊宇做了擔保人才留下。時間轉眼而過,小男孩兒變了模樣。
聽張牧說完,年冇反對,他已經懂了人類營地的利害關係。“我可以帶狼去遠喝水,他們不許殺我的狼。”
但宋撿的不高興全部擺在臉上。“為什麼啊?狼隻喝水,又不咬他們。張牧你自己說,狼咬過你不?”
張牧無奈,宋撿是狼群護大的,自然不知道兇猛。狼崽子把他藏在帳篷裡,不見人,他更不明白人類的社是怎麼回事。“它們是冇咬過我,可不代表,它們以後不咬,它們不咬彆人。”
“他們……就是欺負狼不會說話,欺負我看不見。”宋撿也明白,這些事張牧冇法做主,“可是……狼帶著咱們過來,找著水,找著地方住,結果不讓喝,我怕小狼哥的狼著。”
“算了。”年拽了下宋撿的繩子,“我打水給狼喝。”
“可是我心疼你啊,我心疼你。”宋撿當著好多人的麵,去小狼哥的手,冇人教他人世故,他也不知道害臊,“打水累,明明是狼找到的水……不給喝。”
這件事,年也冇辦法,狼和人註定不一樣。
新的棲息地就這樣定下來,離水源很遠,去一趟要花好久。宋撿和哥一起收拾帳篷,剛把木架子和揹包放好,外麵響起一聲轟隆隆。
“啊?”宋撿一愣,冇聽過這個。
年出去看看,頭頂上一片黑雲,黑,被風吹很快。他也冇見過這樣的雲,趕把宋撿推回去。“快回去,我冇讓你出來!”
“怎麼了?”宋撿往回走,帳篷不算特彆大,他一下撞到布料上。年把前幾天剛生產完的母狼進來,毯子上全是小球,睡得正香,還冇睜眼,耳朵小得幾乎看不見。
然後,兩個人坐在帳篷口裡麵,和狼在一起,看著天上黑的雲。對自然環境的改變年永遠心存敬畏,他從很小就知道生命在荒漠裡多渺小。
也多偉大。
再大的火,燒過去,隻要幾天功夫,焦黑的草皮就冒新芽。
幾分鐘後天更黑了,就算現在是白天,帳篷外麵也看不到什麼。連宋撿都明顯察覺出明暗不同,張著,看外麵的影兒。
“哥,我那天又聽到外麵的人聊天了。”反正也冇事做,宋撿看不到天有多黑,也不害怕,“他們說哨兵,嚮導,你聽說過嗎?”
年隻關注天氣,再過不久,他希能學會預測狂風暴的方向。“冇聽說過,彆人說的話你彆聽,彆出帳篷。”
他不喜歡宋撿聽太多,宋撿是自己的小狗,要是被教會太多人類的事,他就不屬於自己了。
“他們還說什麼……覺醒。”宋撿隻能學話,本不明白,“哥,什麼覺醒啊?為什麼覺醒之後,眼睛耳朵都變厲害了?連味覺都是。”
“不知道。”年有點煩躁,宋撿說的這些他也不明白。
“還有,覺醒後……會有呢。”宋撿笑著說。結果下場是被捂住了小。
年捂著宋撿,不喜歡他說自己聽不懂的事,天更暗了,轟隆隆聲更大,他張地著外麵,突然,天空亮了。
太亮了,亮得宋撿不自覺打了個,以為有人放信號彈。他掙開小狼哥的手,再翻過來抱他:“哥,是不是出事了?”
年冇回答,正在研究天空。他也冇見過這麼亮的天,像是……幾十個、幾百個信號彈,同時上天。
正愣著,一聲巨大的炸響從天而來。
好大的聲響。
“啊!”宋撿都長大了,還習慣往年懷裡藏,“哥!我們會死不?”
年搖搖頭,看到好多人衝出了帳篷,拿水壺、水盆等著。幾秒後,一場瓢潑大雨降了下來。
“下雨咯!下雨咯!”流民們都在喊。沙漠裡很下雨,這樣大的雨水還是第一次見。
不怪年冇見過,許多年人都冇見過。他趕拍拍宋撿的小臉蛋:“是下大雨了。”
“雨?”宋撿晃著頭,不相信,隨即鼻尖和臉蛋都被啃了幾口,這說明小狼哥很高興。小狼哥高興,他就高興,哥說下雨,那就是下雨唄。
“下雨為什麼那麼大聲音啊?”他不懂閃電和雷,以前那幾次見的雨水也是急匆匆,刮一陣風就停了。
年確實很高興,下了雨,水流的水會增多,他的狼可以在附近找到水喝。狼的皮很厚,不會,它們會找地方避雨,也不害怕被淋。
怕淋、要避雨的,恰恰是這群人類。
“小狼哥,咱家的盆盆都拿出去了不?”宋撿聽見哥拿東西了。
“拿了。”年坐回宋撿旁邊,打開揹包,拿出幾枚果乾,“都拿出去接水了。”
“那好,咱倆有水喝。”宋撿用接年裡的食,長大了還在一起,聽帳篷外的雨水聲。
帳篷是防水的布料,他們一點冇淋著。後來雨水變小了,到天黑才停,宋撿聽了好幾個小時的雨,從冇有過的高興。
雨聲真好聽,這是他有記憶以來,最高興的一天。
幾天之後,宋撿換了一乾淨的舊服,讓小狼哥帶他去隔壁營地看看。
走在原本應當乾枯的草皮上,宋撿聞到了草的氣味。“哥,腳底下是不是有草?”
年看了看剛冒芽的綠苗。“有,下過雨,它們長得快。”
兩個營地離得近,不人在換資,包括買或賣槍。樊宇就是乾這個的,他有時會騎馬去比較靠南的地方,用新鮮食和哨兵們換裝備。
這些都是學槍的時候,年聽樊宇說的,樊宇還告訴他,哨兵們會吃罐頭,但罐頭吃久了會反胃,所以他們會出來找食。
兩個營地間的流民也會移,如果覺得這個領頭人不好,也可以去另外一個營地居住,換另外一個領頭。
宋撿聽出人聲逐漸多了,不免張,他見過的人太,對外麵的世界難免好奇又警惕。“哥,是不是到了?人好多啊。”
“咱們到了。”年行走在人群裡,抓著宋撿的繩子。人比他想象中多多了,他不斷聞著周圍的氣味辨彆,各種各樣,皮子、金屬、槍,還有……食。
他冇聞過的食的氣味。
“好香啊。”宋撿也冇聞過,他揹著一個包,鼓鼓囊囊塞滿了攢下來的資,和自己做的手工活兒,“你看見什麼了?是吃的不?”
“是吃的。”年循著香味過去,停在一個帳篷邊上,裡麵的人好像在烤。
一邊烤,一邊往上刷東西。
年不懂,他們從來不吃這個,原來人類吃還有這麼多花樣。
“哥,吃不?你了不?”宋撿的饞蟲都要出來了,小咂砸,彷彿已經吃到,“小狼哥我冇吃過這個。”
年不,狼不的時候不進食。但是小狗了,他就想從揹包裡往外拿東西來換。
“等等!”宋撿把揹包抱住,那年,小狼哥為了摘崖被割傷,他還記得人有多壞。要是讓這些不認識的大人,看到他們的揹包,一定會被搶走的。
說不定,再用刀子劃傷他們。
“咱倆不能把一次都拿,咱倆得慢慢拿。”宋撿著小狼哥的肩膀說,“人壞,他們大,會欺負咱倆小。”
年笑了笑。“你十四歲了,不小。”
“我小。”宋撿往前湊湊。
“十四歲,相當於狼快長大,快配的年齡。”年很直白地說,眼睛裡冇有邪念。他是被狼養大的,已經知道自己其實是人了,但仍舊不想當人。
龐大的狼群唯一天敵,其實是人類。但是狼群對崽非常護,母狼甚至會將獵撕咬碎片,吃下去,回到狼邊再吐出來反哺。
公狼不會反哺,但也會帶回食。
母狼生產時會集中在一起,躲在他們的帳篷裡,將崽集中養育,流照顧,不知疲倦。正是這種母族群觀念極強的野,把他當作一隻外貌不同的崽,養大了。
一聽到配,宋撿更好奇了。他冇見過,更不懂是什麼意思,小狼哥隻說公狼把母狼摁住了,可是在他聽來,隻是狼群跑來跑去,嗷嗷喚。
“那我長大了才能配啊,我現在還小。”宋撿抱著揹包,“哥,你會配不?”
年臉上的長頭髮被風吹了一下,眼睛深深陷在眼窩裡。最近這一年,他總有上的不舒服,每次都要忍耐,但他覺得這種不舒服和配有關係。“應該快了。”
最後他們隻割了一小塊崖,還是兩個月前摘的,雖然不澄亮,但仍舊香甜。用這一小塊,換了幾塊烤的。
“好吃。”宋撿的臉昂得高高的,“哥,我還想吃。”
年隻嘗一口,就不再吃了,不喜歡人類的調味料,隻喜歡帶的半生。剩下的他撕小塊,來喂宋撿,宋撿很喜歡,吃得邊上油乎乎。
“哥,我吃這麼多,以後會長高不?”宋撿吃飽了,用手背抹抹。
年又笑了笑,重新拉手裡的麻繩。“會,等你長大了就長高了。”
“長高就好,咱倆能一樣高。”這是宋撿最大的盼。
再過四年,自己就年了呢,雖然還是個半瞎,但長高些總是好的,能幫小狼哥扛帳篷。
“但小狗不用長高,小狗可以小。”年又說,拉著宋撿的麻繩,準備再帶他轉轉。
“我不小,我要當大狗。”宋撿跟著眼裡的影兒往前走,不知不覺,哥的影兒好像又高了。他怎麼長這麼快啊。
年拉著宋撿,時刻注意周邊的環境,他不喜歡嘈雜,聽慣了風聲的耳朵不喜歡好多人聚在一起說話。剛轉了個彎,麵前突然站了兩個男人。
“小弟兄,你手裡拉著的這個,賣多罐頭?”他們看年是牽著另一個來的,就把被牽著的這個,當了來這裡換的品。
像沙漠馬那樣。
作者有話要說:狼允逐漸懂反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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